精選
中壢農會超貸案再判賠逾億
2008/01/05 12:46
瀏覽2,168
迴響0
推薦1
引用0
中國時報2008.01.05李文輝/桃園報導
9年前的中壢市農會超貸案,經清理桃園市埔子段另一筆超貸案,桃園地方法院四日判處前總幹事謝乾生等5人、及貸款的張平清、賴永政2人,應連帶賠償9532萬8千多元及近12年利息,累計謝等人已判賠11億多元,創地方金融機構最高額求償紀錄。
謝乾生擔任中壢市農會總幹事期間,從八十二年間起,未依農會代表決議擔保總放款額度、農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及會員貸款處理要點,不實徵信違法超貸逾10億元,引發擠兌風波,被提領逾30多億元存款,經省農會概括承受才平息風波。
省農會承受後,苦於追償超貸損失,桃園地方法院近年來陸續判處謝乾生、祕書鄧梅枝、信用部放款經辦人邱慶堂、背信共同被告謝清獅、謝良俊等人,須連帶賠償超過9億多元。
後來,放款經辦人謝清獅死亡,由謝良邦、謝良俊2人限定繼承,謝良俊又死亡,由遺產管理人吳玉鈴二人承受訴訟,成了共同被告。
桃園地院昨天的判決,是謝乾生等人對張平河、賴永政提供桃園市埔子段一塊土地、貸得1億9千5百萬元部分,請求損害賠償,經鑑價後、扣除土地增值稅,只能取償近1億元,損失9532萬多元,除本金外,共同被告還要支付從八十五年七月六日進行訴訟以來近12年的法定利息5千6百多萬元。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