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11/753428.htm#ixzz4H25Os5kP
今日新聞的火熱話題之一,就是台大的學生又殺了一隻貓咪,還有新聞報導說,這個學生回到澳門,可能也有殺貓。貓咪的主人說,希望大家冷靜,不要拉高仇恨,因為再怎麼恨,貓咪也回不來了,應該要反思的是,這個社會或許也是幫兇。不過還是有人,說要相約到法院譴責學生。
這個社會是不是幫兇?話題太沉重,先不討論。到法院對這個學生抗議、譴責,倒也沒有必要,又能如何呢?學生即便下跪磕頭,人們還是不會滿足,法院還是得依法做出判斷,而並非依"民意"判斷。應該要想的是,為什麼阻止不了學生第二次犯錯?學校、官方,都無法讓他有正確的情緒發洩管道?如果真如他所說,受不了動保團體排山倒海來的壓力,第一次發生事情到現在,已經過了多久,這段時間,發生什麼事情?為何他的壓力無法改善反而越發強烈?
看了很多新聞報導,發現每次發生類似狀況,不管是人還是動物,就會有不斷湧進的"看不下去的人",集結、人肉搜索,在事發地點、相關地點、網路討論版,高呼口號、撻伐、爆料,非得要當事者什麼要求都答應,或是不知道要答應什麼的,站在群眾面前接受吐口水、丟雞蛋丟垃圾、挨拳頭。當事的非當事的都體無完膚之後,群眾散去,幾天後肉搜與爆料也轉移目標了。
有個廣告說,團結就是力量,一起喊才有聲音,但喊完了呢?沒喊的為什麼不喊?不喊錯了嗎?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就是只能容許一種聲音、整齊劃一的動作嗎?
我認為,殺貓的學生很可惡,一犯再犯根本不顧生命的寶貴,慘忍,但我更想知道的是,有沒有解決方法,徹底讓他不再拿殺貓當發洩的管道?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有沒有防止任何像這名學生一樣的未爆彈,再做出同樣事情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