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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青警察,用筆寫下「尊嚴」
2015/06/14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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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文青 寫下「尊嚴」

http://tw.on.cc/tw/bkn/cnt/news/20150613/bkntw-20150613171600335-0613_04011_001.html?refer=hn2 

 這是在新聞上看到的一篇文章,對於那位女巡官,深感讚賞,但也不免替她擔心,正義的結果,會不會替自己帶來反效果。例如長官的不諒解、網友的訕笑、民眾的不以為然、批評矯情、然後....。

 「警察是人民保母」,現在這句話聽來像個緊箍咒,因為是保母,不能對民眾"動粗",即便對方已經危害社會秩序、危害他人安全,否則就變成「國家殺手」;民眾家中大小事,即便只是幫忙打隻蟑螂,都不能拒絕;有民眾要報案,即使內容是「被鬼騷擾!」都要受理,否則就是吃案;民眾電話一通打來,不立刻出現就是瀆職、能力不足;民眾不高興,失戀了、喝醉酒了,可以找警察發洩,警察還不能回嘴,否則就是服務態度不佳;對民眾說話要和顏悅色、客客氣氣,重點是不能帶有任何情緒反應;。找大官、找媒體投訴,大吵大鬧、檢舉、申訴,接著記過、處分。警察其實就像服務生一樣,「千錯萬錯都不是民眾的錯」,都是警察的錯,這些通通都得承受。

 小時候,一聽到「警察」,都會立正站好,何時開始,警察成了呼來喝去,甚至喊打的對象?有人說,因為警察太多太壞了,這無法否認的確有壞警察,但一體兩面,也有好警察,就像住家附近區公所,有懶惰的辦事員,也有會倒茶、虛寒問暖的貼心好朋友,為何,總是要把好的隱藏起來,甚至當理所當然,拿壞的來一竿子打翻船。

 現在有不少員警年紀都很輕,當警察或許是想改變些什麼,不願用「看到警察就喊打」的方式。年輕也或許不更事,但只要多給鼓勵、指導,慢慢的也可以是好警察。最重要的是「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尊重」不能是選擇性的,也不能只是說一套做一套,大喊「人權」、「尊重」,卻只是要他人尊重你。

女巡官的"神回答",值得我們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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