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
火燒之後,
我曾經天真地相信:
法庭,
會還我一個公道。
那時候的我,
仍然相信制度。
相信只要把證據拿出來,
真相就會被看見。
相信只要自己沒有錯,
法律終究會站在受害者這一邊。
後來我才知道,
有些事情,
並不是這樣運作的。
在準備出庭之前,
有一位律師私下對我說了一句話:
「記住。
如果他們願意給妳一塊錢,
妳拿了之後,
就趕快跑。」
那時候,
我聽不懂。
我甚至覺得:
他是不是太 cynical 了?
後來,
又有一位非常有名的房地產經紀人,
透過朋友約我見面。
他告訴我:
「妳現在面對的那些律師,
全部都是保險公司的律師。」
然後他看著我,
慢慢地說:
「妳知道保險公司在美國有多大力量嗎?
他們是 lobbyist。
他們和法官打高爾夫球。
他們彼此之間,
都是朋友。」
他為什麼知道?
因為,
他也是那個圈子裡的人。
最後,
他對我說了一句更重的話:
「妳想靠禱告和上帝贏這場官司?
那是不可能的事。」
那句話,
真正刺痛了我。
所以最後,
我沒有接受他的勸告。
我還是選擇繼續打這場官司。
很多年後,
我有時候仍然會想:
他當時,
到底是真的想幫我?
還是只是希望我不要繼續讓事情變麻煩?
也許,
只有上帝知道。
那場官司,
一共打了五年。
真正開庭,
只有短短十天。
但那十天之前,
卻是幾年的消耗。
我們一共告了很多家公司。
牽涉的人太多。
我的律師,
總共做了二十三個人的口供紀錄。
每一份,
都厚厚一本。
而我的,
有整整三大本。
後來,
我花了半年的時間,
自己分析那些資料。
那半年裡,
我幾乎每天禁食。
一直到下午四點,
才吃第一餐。
而就在那段時間,
一件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我開始能夠非常清楚地看見:
每個人在想什麼。
每個人如何互相掩護。
每句話背後真正的目的。
那些原本看起來混亂的口供,
慢慢開始形成一個完整的結構。
我和先生,
其實從一開始,
就已經走進了一個局。
後來,
甚至連對方律師都私下告訴我的律師:
等官司結束後,
他們會告訴他真相。
但其實,
在讀那些口供時,
我早就已經知道了。
出庭的時候,
我坐在律師旁邊。
桌上,
放滿我自己畫的分析圖表。
我隨時提醒律師:
現在該問什麼。
誰在說謊。
哪裡有漏洞。
後來,
我的律師甚至苦笑著對我說:
「別人的案子,
都是我主導。
只有妳的案子,
是妳在主導。」
但法庭真正教我的,
不是法律。
而是:
制度裡的權力。
我永遠記得,
我的律師告訴我:
「上庭時,
要像英國紳士一樣。
即使像有一隻狐狸,
正在胸口啃食你的心臟,
妳也不能露出痛苦的表情。」
那時候太年輕,
我接受了這種「體面」。
可是現在回頭看,
我只想說:
我憑什麼不能痛?
我幾乎傾家蕩產。
損失了將近五十萬美元。
先生後來的生病,
也和長年的壓力有關。
而我自己,
無數夜晚只能不停散步,
才能讓情緒平靜下來。
甚至多年後,
那些長期累積的壓力,
在我的左肩形成了脂肪瘤。
最後還開刀切除。
所以現在回頭看,
即使法庭再莊嚴,
我也完全有理由:
在法庭裡大哭。
而真正讓我永遠忘不了的,
是最後結案時,
對方律師說的一句話:
「美國人犯錯,
會承認自己的錯。
但中國人犯錯,
只會把責任推給別人。」
那一刻,
他羞辱的,
不只是我。
還包括:
我來自的地方。
我整個族群。
而因為他是最後總結的人,
我的律師,
甚至沒有機會反駁。
後來,
當我們走出法庭時,
我直接走到他面前。
然後對他說:
「我願我的神,
能夠原諒你。」
我永遠記得:
他嚇得後退了好幾步。
最後,
陪審團十二個人裡,
只有兩位黑人站在我這邊。
而另一位白人女性陪審員,
後來走到我面前,
向我道歉。
她說:
「對不起。
我沒有堅持站在妳這邊。
壓力太大了。」
如果當時,
她沒有改變立場,
案件就可能變成 mistrial。
我仍然還有機會。
很多年後,
我仍然記得她道歉時的神情。
因為那是整場官司裡,
少數讓我感受到:
人性還存在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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