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財)~為五家所共有
2010/12/24 17:37
瀏覽690
迴響1
推薦11
引用0
@金錢(財)~為五家所共有
佛說:
金錢(財)~為五家所共有。
1.為官所沒(納稅、徵收)、
2.水災沒溺、
3.火災不覺、
4.盜賊(劫奪)、
5.惡子(不肖子孫虛耗、賭博)。
另外,
怨家債主橫見奪取、田農不修、賈作(商人)不知便利,
也都令人雖有錢財,卻患得患失,生危而不安。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迴響(1) :
- 1樓.2010/12/24 20:04聖誕平安
.
.
S.F.果樂法施F.S. 於 2010/12/29 18:10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