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江八點」為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於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三十日提出: -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與前提。中國的主權和領土決不容許分割。任何製造「台灣獨立」的言論和行動,都應堅決反對;主張「分裂分治」、「階段性兩個中國」等等,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也應堅決反對。
- 對於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不持異議。但反對台灣以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為目的的所謂「擴大國際生存空間」的活動。
- 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是中共一貫主張。我再次鄭重建議雙方就「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在和平統一談判的過程中,可以吸引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人士參加。至於政治談判的名義、地點點、方式等問題,只要早日進行平等協商,總可找出雙方都可以接受解決的辦法。
- 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絕不是針對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台灣獨立」的圖謀。
- 大力發展兩岸經濟文化經濟交流與合作,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將繼續長期執行鼓勵台商投資的政策,貫徹《台商同胞投資保護法》。應採取實際步驟加速實現直接「三通」。要促進兩岸事務性商談。我們贊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商談且簽訂保護台商投資權益的民間性協議。
- 五千年文化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
- 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做主的願望,保護台灣同胞一切正當權益。我們歡迎台灣各黨派、各界人士,同我們交換有關兩岸關係與和平統一的意見,也歡迎他們前往參觀、訪問。
- 歡迎台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分前住訪問;我們也願意接受台灣方面的邀請,前往台灣。可以共商國是,也可以就某些問題交換意見,就是相互走走看看,也是有益的。中國人的事我們自己辦,不需要借助任何國際場合。海峽咫尺,殷殷相望,總要有來有往,不能「老死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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