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官員財產有感 】
2007/07/08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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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官員財產有感:
舊政府、新政府等官員們不能以身作則,以良好模範且以身示範做人民的榜樣,如-全國人民皆效法其私心,則國家經濟、政府開銷、公共建設、國防、教育、稅捐徵收、舉凡種種…錢從何處而來。
政府空談-陽光法案卻不能貫徹始終、徹底執行,始終只是一場玩弄文字遊戲。
官員徒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案、卻不能確實填寫資料據實申報,只是流於表面形式。
應立法強制:財產總歸戶制,全國所有文官、武官舉凡擔任公職人員者。
任職期間-強制執行財產信託;法律追訴期保留到死、溯期自任職內初始期至退職五十年後;如有不明來源,一律追究到底;上至天子下至職員、不管屬於哪個政黨統統辦到底,絕不輕饒、寬宥。
全國公務人員必定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報效國家政府;必可激濁揚清、端正政風;國家必定富強,人民安和詳樂。
世界各國、政府、人民……誰敢小看中華民國政府及台灣人民。
可惜這只是老詼訝~~~一廂情願的天方夜譚。
唉………
2003年舊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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