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和朋友聊天,談到「事業」究竟要怎樣,纔算是達到了成功的境界,所以思考了一下,就寫點短文作為感想。
我不免想著:一個部落客的「事業」是什麼?
似乎對於「成功」兩字的認定,許多人的看法也相左,忽然想起無聊時收過一封信,有一項測驗,可以調查出受測者真正適合的工作和個人特質,於是有了以下的結果。
基本上,這項調查的描述,與我本人自認為的特質很類似,以心理學來說,這樣的調查更有利於檢視自己的缺點。
性格測試,對於一個人要從事的工作來說,真的有其必要性,也有別於一般心理遊戲的荒謬度與玩樂性,跳脫了表面現象,直指一個人在職場和生活上的處事態度。

後來,朋友問我:妳覺得「工作」和「事業」的差別在哪裡?
我想:「工作」並不等於「事業」;「工作」讓我能糊口並養活自己,「事業」則使我充滿激情、精力、表現欲;我不會為「工作」付出一切,但能將此生奉獻給一些「事業」。
因之,這樣的「事業」大約有以下五種出發點:
(一)真心喜歡而投入。
(二)不計回報而獻身。
(三)發展激情和動力。
(四)擁有超越自己的企圖心。
(五)堅定不移,矢志不渝。
在網路上,一個部落客的「工作」,很可能就是拿廠商的贊助、打書、幫客戶推銷等等。
不過,在這樣的虛擬空間裡,一個部落客同樣可以書寫「事業」,並且持續下去。
忽然想起卡夫卡(Franz Kafka),這位讓世人認識捷克布拉格的偉大作家,生前的工作是半官方組織「勞工事故保險局」的文員,這個職位從事的事情很單調,也沒什麼好申論的內容,一星半點能讓我寫點東西的趣味性也闕如。
乏善可陳的工作,並不代表一個人無法擁有另一種「事業」,於是卡夫卡利用空閑的時間努力創作,並以風格特異的小說,成了為世人所知的偉大小說家。
卡夫卡的人生際遇沒有什麼奇特之處,他最精彩的都寫在豐富多變的作品裡面,儘管他的人緣不錯,工作順利,花了長達十二年的時間,好不容易纔由助理升為主任秘書,但我相信:卡夫卡看待這份工作,僅僅是一份提供溫飽的職業而已,於他本身的意義並不大。
潛心創作的卡夫卡,並不喜歡這份職業,他願意不計代價投入時間與精力去寫作,除了這種能提供娛樂的業餘樂趣,這位作家並沒有什麼別的嗜好。
就如同大部分的偉大作家一樣,卡夫卡的創作「事業」很孤獨,在世的時候,寫作也從未帶給他來任何名譽與利益,但這更促使他寫出終生的「事業」。
要當個小說家,其實並不難。
所以,我想自己和卡夫卡也沒什麼不同,一樣平凡的人生,沒有波瀾起伏的歲月,缺乏點綴的頭銜和財富,也並非擁有多麼了不起的工作,走在大馬路上,沒人曉得我們勤於筆耕。
部落客的存在,可能跟卡夫卡差不多,大家都是業餘的寫手,創作著屬於自己的「事業」。
於是,卡夫卡和部落客之間的差別,除了時代不同,多了網路這個發表的載體之外,說實在話,初衷並沒有兩樣。
「事業」就是如此簡單的事,只要努力去做,持續進行,或許每個人都能成為卡夫卡,也都可以寫出點具有內涵的東西。
希望我也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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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樓. 循致2010/07/17 10:43塵
既然您認定是好..那就依照己意..
是非對錯..不是人生必要選項,在於如何造念,延意,順勢,圓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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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這是妳的思維模式,尊重了
請注意以下個人意見:
(一)本人覺得「尊重他人創作」非常重要。
(二)本人認為「轉貼」需要徵得原作者同意。
(三)本人希望日後不會看見缺少「」的「轉貼內容」。
(四)承上所述,本人認為這些都是「尊重」的基本要求。
(五)「謝謝指教」。
Rosy 於 2010/07/17 10:51回覆 - 7樓. 亭竹2010/07/17 10:30歡喜就好
我的上班時間,幾乎都是上網誌部落格的時間(就如現在正上班中)。卑職低薪的工作,祇視為生活的重心之一;班餘再去發展屬於自己的興趣與娛樂,目前烘焙就是我的興趣,而網誌部落格正是娛樂的取向。
若沒有一個工作支撐著生活重心,空閒時間過多反而不知所措,無論怎樣的興趣與娛樂都覺索然無味了。
而進入網誌部落格,剛說過的─純為娛樂取向;一方面也是自認才疏學淺,難登大雅之堂。從不敢肖想參加什麼徵文競賽、提高人氣搏得廣告代言機會,甚至用來賺錢......。
要找到合自己心意的工作並不容易,幸虧我今天放假,所以上網時間更久了。
就連吳爾芙也強調過要「有錢」然後纔得以有「自己的房間」,所以簡單解答這位女作家的想法,不外也就是有工作和能負擔自己日常開銷的物資,如此而已。
非常謝謝您的分享,這樣的感言很符合我對身為部落客的認知,大家都在此抒發對於「娛樂」自己的想像,並且以文字不斷留下記錄,這是件好事。
希望日後能拜讀您「烘焙」的心得。
Rosy 於 2010/07/17 10:47回覆 - 6樓. 循致2010/07/17 09:38塵
這只是個以文會文,究理論理的區塊,何須凡事投諸自身..
分享是個很愉快的動作..,就像海納百川,而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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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不管導向為何,都只是活絡人生的一個選項..輕鬆點..人生,在向陽處,撞見青春,會留下微笑
請注意以下本人的宣告:
(一)您轉貼的是劉威麟先生的文章,請尊重他,最好將大段引述內容加上「」。
(二)承上所述,請問這樣的大段落轉貼是「以文會文」嗎?那本人大可直接去他的網頁http://mr6.cc/?p=618回應就可以了。
(三)本人讀過他的文章,看見他人的文章被轉貼一大段來我的部落格,我不會「微笑」,而會覺得這是讓人恥笑的行為。
(四)本人看不懂「撞見青春」的意思。
(五)「謝謝指教」。
Rosy 於 2010/07/17 10:08回覆 - 5樓. 循致2010/07/17 08:36塵
。在「部落格的新價值論」中,提出一個看法:一個只有五萬名會員的部落格,為何有機會直逼與一個五十萬會員的新聞網站或一個五百萬名會員的入口網站的價值?一般認為,因為部落格吸引了一批興趣相同的讀者,因此目標清楚的廣告在這裡的點擊率會很高,轉換率也會很高,但我覺得不只如此,我認為,部落客可以「徒手製造」這個轉換率,才是最迷人的地方。部落格不像媒體,常需要藉沖淡主題性來擴大讀者群來進入經濟規模以平攤平常營運成本,部落格是個人專欄、一個將個人分享給群眾的園地,所以他所談的東西可以充滿著個人的思考。部落格只有一人單打獨鬥;相反的,假如是愈來愈有特色的寫作、充滿個人風格的思考,會意外造出一個超越媒體的價值。這價值最後可以運用在實體,至少可以讓你演講接不完。
問題在於,部落客去製造這個價值容易,但「維持」這個價值,則需要一個人去不斷的創作、不斷的寫作,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所以在會中我還另外提出一個「靠一支筆創造一事業」的創業想法,而這個創業想法之激進,並不是大家都可以馬上接受。一般媒體是集中好多專業記者的筆與其他專業支援,成為一個賺錢的事業體,但部落客其實只要一枝筆,直通一顆源源不絕的腦袋和一雙一直在學習吸收新知的眼睛,不必廣告、不必行銷,因為透過每天不斷的寫作一些大家最有興趣的主題,部落客的文章會被其他的部落客引用、介紹,等於是開了好多分店、灑出好多廣告,部落客寫到一個程度會發現,每天過來的訪客將有一半以上是來自搜尋引擎,這些都是免費且持久的宣傳。 - 4樓. ^^亞莎崎|旅遊作家、專題講師2010/07/17 03:13您已經做到啦!!
^"^活生生地讀者就是您的事業!!
祝福您!!
那我最近的「事業」還做得不錯,哈哈。謝謝您的祝福!
Rosy 於 2010/07/17 08:10回覆 - 3樓. 莫大小說2010/07/17 02:59就是Jeff & Jill 說的
確實就是這麼回事
卡夫卡和布拉格都是我難忘的回憶。 Rosy 於 2010/07/17 08:11回覆 - 2樓. rossiie2010/07/17 02:31嘿嘿
我也來給你拍拍手~繼續加油!小說想繼續貼,今天又會很累了。謝謝妳囉!
Rosy 於 2010/07/17 08:12回覆 - 1樓. Jeff & Jill2010/07/16 20:21說得好
要用力為你鼓掌
寫這篇是出於一些感慨,謝謝您的鼓勵!
Rosy 於 2010/07/17 08:13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