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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歲人瑞娶了68歲看護,婚後子女竟被拒於門外
2026/02/0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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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歲人瑞娶了68歲看護,婚後子女竟被拒於門外,連警察來也進不去。


這名身價高達8億元的王老先生,上個月突與68歲賴姓看護登記結婚。家屬怒控騙婚、爭產,但戶政事務所人員澄清,因老先生應答正常,因此才受理登記。隨後,家屬發現老翁名下7筆土地及8,000萬保單(共計2億元資產) 已悄悄過戶給看護。


前幾天家屬憤而在醫院上演「推輪椅狂奔搶人」戲碼,看護告傷害、強制罪,甚至驚動警方。


當看護變成配偶,親情瞬間翻臉,法律站在誰那邊?


1. 子女目前無法提起確認父親與看護婚姻無效的訴訟


因為子女並不是結婚的當事人,婚姻關係是專屬於結婚當事人的身份關係權利,除非夫或妻一方有爭執才可提出。


2. 等父親百年後,子女才可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


之前5億高中生過世後,他的母親對孩子的配偶夏姓男子提出『確認婚姻無效』的訴訟,母親提告的依據在於孩子是否有合法婚姻,會影響到她的繼承權利,法院判決5億高中生與夏男的婚姻無效,因為欠缺結婚真意。


「新聞中這種婚姻,法律真的無法處理嗎?」其實是時間未到,法律上不是當事人或不是關係人就不能處理,子女必須要成為『繼承人』時,才可以向法院提告處理。


3. 如果惡意阻止父子相見,可能有家庭暴力的問題


成年人有自由的權利決定要跟誰居住、見面、聊天…等,在法律上,父親可以不見兒子,兒子也可以不見父親。當事人決定不見就不見,『父親的配偶』就沒有惡意阻止的問題。


然而,如果父親想要見兒子,兒子要見父親,卻被『父親的配偶』阻止見面造成精神痛苦,此種阻止見面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家庭暴力。


4. 目前新聞顯示,該名看護已對家屬提出強制罪與傷害罪告訴,並聲請民事保護令。


通常法院會傳訊父親,確認父親是不想見兒子,還是遭到惡意阻止,或是家屬是否有違背父親意願的行為,進而確認是否有核發保護令的必要。


5.至於王老先生贈送看護土地,或保單變更,是否有法律問題?需要再多一點個案事實才能認定。


法律不會站在你那邊,但是你可以選擇站在法律那邊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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