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及扁家洗錢案,昨天一審判決,全部涉案人員,包括給錢的、拿錢的、搬錢的、洗錢的、用錢的、賺錢的,共21人,全部判決無罪。
這個結果一出來,自然是幾家歡樂幾家愁;一向批評台灣司法不公、法官都是被馬英九控制的綠營群眾,自然歡聲雷動,把承審法官周占春當成了「民族英雄」;而曾經力主立刻停止羈押陳水扁的周占春,出任承審法官消息一出,大部份民眾心理已經有數,阿扁一家獲判無罪是遲早的事。周占春的心證已成,這次審判只是過過場,做做樣子罷了。真正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判決書的內容,荒腔走板到幾近離譜,似乎是抄自阿扁的答辯書,讓我們這些即令是非法律專業的民眾,都會看的目瞪口呆、下巴直掉、怒火中燒!我們只能用兩個比較文明的字眼來形容這份判決書:荒唐!
最近法院的判決,老是讓人跌破眼鏡,讓許多人開始懷疑,咱們這一生被教導的道德觀念、分辨是非對錯的基本常識,是否全錯了?也讓許多正直的公務員感到疑惑,一向殷殷遵守「臨財毋茍得」的基本公務員守則,是否都已經過時了? 法官老是拿出什麽「道德有瑕疵,但是並沒有違法」這種說法來做托辭,不知道他們究竟想把怎樣一種律觀點傳達給我們的下一代?難道是:只要不犯法,不道德沒啥關係?他們到底是看著條文辦案的法匠,還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法官?
先拿幾個小案子來說,成年人對幼童性侵的案件,就因為幼童不懂得出言拒絕,就沒有所謂脅迫,因此獲判無罪。這種荒唐判決,符合一般民眾的常識與道德準則嗎?
也有法官判決對女性撫摸胸部幾秒以下就無罪,幾秒以上就算性騷擾罪,簡直荒謬到家。法官這種判決,能說服一般婦女同胞嗎?
最讓人瞠目結舌的是,一個身居高位的總統,向金控業主索取巨額政治獻金,部份錢放進自己口袋,部份還洗錢到國外,竟然可以因為不在憲法賦予總統的職權範圍內,因此無對價關係,阿扁全家都獲判無罪。憲法解釋權不是在大法官身上嗎?周法官那時候升任大法官了?我們倒要請問承審法官們,坐輪椅的吳淑珍,什麽職權也沒有,爲什麽她有那個權力敢向企業主比指頭要錢,一根指頭代表一億;而那幾個企業主竟然不敢說不,一邊幹醮,一邊乖乖給錢。請問,憲法賦予了她什麽權力了嗎?她爲什麽敢如此囂張?扁家女婿趙建銘只不過是個骨科醫生,憲法又賦予了他什麽權利,爲什麽他可以直接打電話給財政官員表示關切?曾經在幾年前判決趙建銘有罪,是屬於「權貴犯罪」典型的周法官,難道與現在這個周占春不是同一個人?前面那個小權貴有罪,現在這個無上權貴反倒是無罪,周法官心中那把尺,是伸縮尺嗎?
那幾個金控企業主,爲什麽對吳淑珍如此畢恭畢敬、有求必應?難道不是看到她背後那隻總統神主牌而心生恐懼?如果總統伸手要政治獻金無罪,一個無知婦女伸指頭要錢,是不是更加無罪?難道周占春法官真的把民眾都當成了白癡,會對他這種違反常識、荒謬絕倫的判決,心服口服?給錢的金控主不敢說是向權貴「賄賂」,法官就判決給錢的人並沒有被脅迫,是心甘情願的,這種判決,跟前面一個被性侵女童因為心生恐懼不敢出言反抗,就說性侵者無罪,是否一樣的荒謬絕倫?
一向被認為是國民黨自家開的法院,竟然對深綠阿扁一家人全部無罪開釋,不知道這次綠營群眾如何自圓其說?是不是幸好有個周占春不畏馬英九的壓迫恐嚇,硬是作出違反國民黨黨意的判決? 最令人憂心的是,阿扁金控案無罪這個判例一開,對今後公務員的負面影響十分深遠;是不是也等於明白告訴新舊「總統們」,只要是善加利用「政治獻金」名義,用老婆兒女名義出面收錢洗錢,司法及憲法都會好好保護你們的?
聰明的公務員也已經學會了,只要與自己職權無關的業務,避開所謂的對價關係,就可以大方地要求對方提供政治獻金或其他的捐贈,放進自己口袋,合法致富。最好是要非公務員的老公、老婆或子女出面要錢,那就更加保險。所以交通部官員可以要他妻子向金融業要錢,財政部官員可以派他媳婦向建商要求提供免費豪宅,健保局官員則可以讓他老媽向汽車業這要求免費提供百萬名車一部。因為百姓提供這些「獻金」,既不不在他所管轄的職權範圍內,也沒有所謂的對價關係,安啦!
其次,對於對自己主動被動提供「政治獻金」或「子女教育基金」的廠商,務必先說好,彼此沒有「對價關係」,也沒有脅迫行為,完全是對方自動自發提供的獻金,自己則是打幾個非屬於自己職務範圍內的關切電話而已。如果送錢的一方說是賄賂,自己也得吃上官司,所以必須先套好招免得兩敗俱傷。
法院認為吳淑珍從元大、國泰金控A來的六億政治獻金,並非「非法所得」,也就是說,檢調千辛萬苦從瑞士匯回來的海角七億,扁家可以說,依據馬英九的「大水庫理論」,這七億就是元大、國泰金控提供的政治獻金,很可能就得全部還給扁家繼續合法揮霍。人民本以為國庫可以添加從扁家沒收充公的七億,沒想還是鏡花水月、空歡一場。
所謂的司法改革、設置廉政署監督公務員的清廉,這下在周占春法官的明鏡高懸之下,全部破功。我們就等著看台灣公務員今後努力向扁家學習如何合法致富,保證很快一個個都能住進豪宅,開起名車,還可以把多餘的錢合法匯到國外讓子女在海外置產,等到自己退休以後,就可以去海外好好享受清福。以後當選的總統,再也不用擔心向金控拿錢是犯法的、洗錢到國外是有罪的,難怪政客們擠破頭都想當總統!
相較于對岸貪官,被判有罪就得遭受死刑伺候;而台灣的貪官,不但有司法保護,現在連憲法都可以拿出來作為保護傘。比較起來,台灣的貪官實在太幸福了!
當阿扁嘴角帶著微笑離開法院的時候,他似乎也在嘲笑台灣的司法,根本是狗屎一堆,連他最瞧不起的《中華民國憲法》,現在竟然還能「廢物利用」被法官拿出來救他一命,實在有夠諷刺。
請問,你還相信台灣的司法嗎?
--- 洛杉基 寫於台北市
(注一) 二次金改案 扁家等21人均獲判無罪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1050302x13201011050104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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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樓. 李小易2010/11/10 10:33不適任法官
昨天8司法官集體貪瀆被判刑
為何沒人討論
他們為何會知法犯法
有的還嘴硬死不認錯
而且還不只一人
會不會周X春 和其他法官 也收過錢
只是還沒被發現而已
因為收錢辦事 是 天經地義的事
只能說 現在的司法 徒有虛表 而已
人民辛苦的納稅錢 是來養這些貪官的
這事個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 洛杉基 於 2010/11/10 15:11回覆 - 14樓.2010/11/08 19:22可以換一個角度回答!
相信呀!
本人一向相信『誰給的錢多,誰就贏』!
當然,錢有的時候可以換成性或是什魔其它東西不是東西的。
- 13樓. Jeff & Jill2010/11/07 09:47以後換工作
Mission statements得要求寫清楚詳細些。只要沒列出來的、語意稍有不合的,收了錢都是外快,不算貪污。學校開理財課程,除了「避稅」,還可以教如何「納賄」;油水可不能讓法律系的獨沾。
- 12樓. mioo2010/11/06 19:24無言
給錢叫「求心安」
收錢貪污叫「政治獻金」
以後台灣可以將「抬下偷偷摸摸塞錢的事搬到抬上正大光明的給」
臺灣成了貪官的天堂
台灣司法不斷再創造「世界奇績」
- 11樓. 路人Juno2010/11/06 13:49歐洲推出了納粹來反共
Lucifer:
馬政府可以不干涉司法個案,但不能縱容扁事先埋下的暗樁繼續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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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妳必須先證明這些人是暗樁,除非妳定義陳水扁任命的將領法官都是暗樁。
五六十年前,歐洲有幾個領導人倡議反對共產主義,結果是推出了納粹來反共。
今天在台灣很有趣的是一群人建議馬總統用類似的方法去改正陳水扁留下來的問題。
- 10樓. Eric Chou2010/11/06 12:47氣炸了!
直到現在心情還是難以平復
這種判決
這種法律論點
實在是令人氣結!
- 9樓.2010/11/06 12:37陳水扁貪污本來就應該是無罪的!
在民主社會,
貪污本來就應該是每個台灣人自主的民主自由選項。
憲法本來就有保障每個人的民主自由。
馬英九都說過,台獨是民主自由選項,
所以,消滅中華民國就是民主自由選項,沒有人反對吧 ?
所以,從中華民國拿錢去作台獨建國基金,當然就是消滅中華民國,也就是台獨,也就是每個人的民主自由選項。
可見,陳水扁的行為都是民主自由的!都是為了台灣每個人的民主自由選項而奮鬥。
爲了我們每個人貪污的合法權利而奮鬥。(合法是指合憲法)
說貪污是違法根本就是違憲的。
可惜阿扁貪污來的錢,都進了自己口袋,或到國外置產,到美國買洋房,並沒有拿來做任何與獨立建國有關的事務,除了用一邊一國做幌子,把錢用來資助陳致中選舉。
等獨立建國成功以後,再好好制定台灣國新憲法,來合法保障貪腐吧。作為中華民國台灣的多數民眾,並不認為貪污是合法合憲的。
洛杉基 於 2010/11/06 15:31回覆 - 8樓. shamejudge2010/11/06 11:23二次金改案宣判 扁等21人全無罪有感
馬總統不沾鍋,司法繼續擺爛
台灣法官最大,輿論豈奈我何
周占春林柏泓,再加上何俏美
法官毒例審判,荒唐自由心證
金改無罪確定,瑞士贓款解凍
大官收賄無罪,小民賣地要關
侈言人權立國,斲傷莫此為甚
這種判決結果,如果能夠喚醒人民要求司法改革的決心,要求不適任的法官滾蛋,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就怕人民對司法失望,變成冷感,那麼法官就可以繼續擺爛,無法無天。
洛杉基 於 2010/11/06 11:28回覆 - 7樓. 半個公務員退休了2010/11/06 10:59換句話說,您會選企業台商?還是政府官員?
國民黨執政,金字塔頂端的,都是企業台商?
民進黨執政,金字塔頂端的,都是政府官員?總有點怪怪的,好像也不太貼切。
因為政府官員有一大堆,可是走馬換將全在阿扁一人。
民進黨執政,金字塔頂端的,真的都是政府官員嗎?
民進黨欠個解釋:過去給你八年做不好,現在窮的只剩扯後腿 + 抹黑?這是假設如果綠色再次執政,周占春這種法官大概可以升任司法部長,政府官員不貪白不貪,不大貪到人人油辣辣才怪。
權力與金錢結合,台灣再次成為貪婪之島。 洛杉基 於 2010/11/06 11:34回覆 - 6樓.2010/11/06 10:38在國民黨執政下這些爛法官都敢如此判決,如果是綠色執政更是國家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