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碰上一件官司,和人合夥做生意,她被人騙了,但由於錢不夠,不敢隨便告人,反而對方惡人先告狀,告她商標,這個案子上了地檢署,原本受理偵辦的第一位檢察官,看過所有資料後,再發現受害者不只一人,馬上告訴提告人,你不要利用法律,我要主動調查你有沒有詐欺的嫌疑。對我朋友,也就是被告和證人說,你們不要擔心。
原本以為沒有事情了,但沒有想到,這個案子拖了二個多月,還換了一個檢察官,這個檢察官很年輕,開庭時,完全沒有看卷,連我方律師的名字都叫不出來,劈頭就要我朋友認罪,或許還可以緩刑,不然就是要和對方和解。讓朋友當場傻眼,淚灑法庭。檢察官還不停追問,看她要不要認罪。
碰到這種狀況,人也在現場的我,當場就和檢察官對上了。我在公堂上說話很大聲,這個檢察官也沒有請我出去,還算有良心。
後來,出了法庭,我打電話問了很多法律學者和法官,他們都說這個檢察官怪怪的,由於這個檢察官很年輕,我本以為他們可能和對方的律師是熟人,想賣他一個人情,所以案情才會180度大逆轉。
後來,一位法官分析給我聽,他說,可能是這個年輕的檢察官怕考績不好,因為,如果以不起訴方式結案,他怕如果提告人提出再議,一旦再議成功,他會被扣分;另一方面,如果起訴被告,他又怕證據不足,如果被判無罪,他一樣也要被扣分。
反正這個案子很小,只要逼被告認罪,或雙方和解,他不但可以賺到比較多的分數,而且以後麻煩也少。這時,我才如夢初醒,這個檢察官居然只是為了讓自己的考績好看,就要逼雙方和解,完全不顧司法的公平正義。
台灣真的快完了,不但景氣差,連司法官也會為了考績而不問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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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樓. 非常女2007/11/09 09:25是非不分是社會的病態
很多檢察官和法官都有這種病態,辦案不分是非對錯,一昧的逼雙方和解了事,也助長社會邪惡的力量,讓壞人利用此點,來對付善人的人。 - 3樓. 雪莉寶貝2007/11/06 23:41不奇怪啊
這和記者為了考績亂寫新聞異曲同工吧
生命中最美好的 非愛莫屬 - 2樓. Lu2007/10/20 22:43爛制度
應寫一系列深入報導 把這種濫制度檢討一下 否則民眾都會受害
1樓. 司法小記者2007/10/19 15:30爛檢察官並不少
檢察官本來就有考績壓力
經常在年底結算考績前,起訴後被判無罪的案子,檢方會立刻上訴
因為,案子還在上訴期間,就不能算無罪定讞,起訴檢察官的定罪率可以維持住
台南還有個栽贓流氓案,一再上訴,當事人被搞了八年
在檢察官心目中,當事人權益比不上自己的考績重要
此之謂,中華民國的司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