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2011.01.12來信
我一直在思考你說的這一段話:力量再大若不懂得出或出在不對的地
方, 即如同掌握絕對證據卻只會喊冤 還是沒用的!
你說的沒錯,這麼長的一段時間來,我真的是錯了,方法錯、方式錯
、方向錯,才會事證如此明確,依然沒他們的辦法,不只是你,有太
多的人為我可惜!
我想聽聽你的意見,如果我重新洗牌,重新出招,你認為如何?不要
擔心我剩下的時間,如果你願意指導我、幫忙我,我打算再拼一次,
從前的我很像在亂槍打鳥,射十支箭,沒有任何箭射中目標,反而把
鳥都給嚇跑了!我想請你幫忙我,幫我一次正中他們的要害,可以嗎?
常言道: 「人不與官鬥」, 多少滿腔熱血為國家正義為
人民福利而準備推翻醜陋司法的年輕律師們, 最有名、也
監持最久而得到人權律師美名的,當屬美國黑人人權律師
【丹諾】, 也就是ㄚ扁在執業律師時奉為尊循的偶像,
因此在ㄚ扁所著【衝破生死線一書裡】, 特別於首頁寫
一篇誓言, 叫作 【我誓成為台灣的丹諾】, 並親筆簽
署名字,向台灣人民宣示其為捍衛台灣人權,為改善台
灣醜陋司法的決心、。
我就是在2006年看到他所寫這本早已絕版的書,再印證
他從政以來做過的事、說過的話,原本把他當成偶像
的我(2004年李登輝發起的全民牽手護台灣活動,我
還受選為全屏東縣段的大隊長。2004年總統大選開票
結果證實,若非有此牽手護台灣活動多製造出ㄚ扁近
百萬票,則就算後來製造出來的319槍擊案的總投票數
,ㄚ扁依然輸得難看。319槍擊案發生後,社會議論紛
紛,造假說甚囂塵上,我還為ㄚ扁背書,與他人爭得
面紅耳赤:「把槍貼在你肚皮上開一槍,你敢才來說
話」)。
惟見他早在十年前的書裡對一篇【零晨槍聲一杜康城
警員命案】,對子彈彈道的精細描述,印證其2004總
統大選前夕的319槍擊案、、我開始反胃,這個人從
此在我心目中從英雄變成滿口謊言、欺騙人民的狗熊
,為不恥他的言行,所以我變成紅衫軍的一員。
只是,黑人人權律師 【丹諾】在其退休後所寫的自
傳裡,說出這一句千萬無奈的肺腑之言就是中國民間
所流傳的「人不與官鬥」。他說:「人民很難向一個
國家的政府機構對抗,那是個可怕巨大而難以抗衡的
力量」。想想看,一個受人民愛戴的偉大律師權且如
是說,我等又憑何力量與台灣百年來、早已盤根錯節
的醜陋司法對抗?!
所以通常我會告訴來諮詢的司法受害朋友們:「司法
抗爭是條孤獨的不歸路,一無所有死在路邊、或上吊
、燒炭被謀殺,是唯一的歸處」。這可不是嚇唬之言
,亦非玩笑話,這種事早已屢見不鮮,所以別讓虛榮
自以為的「司法鬥士」頭銜而誤了自己美好的人生,
這也就是我至今不願正式聲請協會的原因,「要死自
己去死就夠了,沒必要拖一群人害更多的家庭受害」。
為自己的冤屈爭權益,當然天經地義,不過不管遭受
到如何的傷害,還是得衡量一下得失,因為在台灣醜
陋司法之前,傷害將永無止盡,在妳踏上司法台階時
起,妳就已是法院虎視眈眈的豺狼堆裡,不肖貪官眼
裡的羔羊,有錢就榨乾妳,無錢更慘,妳就注定是他
們營私舞弊索取財物的替罪羔羊,不用懷疑,這就是
醜陋法院裡長久以來不變的定律。
幫妳重新洗牌,重新出招,當然沒問題,只要妳願意
,法院的黑暗陷阱永遠敞開著等妳。只要妳有那個決
心,有足夠證據。我打包票讓妳如願爭回公道順便扯
下幾個貪官下來,這些站在百姓背上的吸血鬼,其實
沒想像中利害。但妳不能急不用慌,要有「反正事已
至此義無反顧的決心」,冷靜司考、仔細推敲舉證,
則自然產生無堅不摧的力量。
支持妳、祝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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