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時,深受唐太宗、唐高宗二代尊重信任,卻因反對皇后武則天於高宗病時攝知國事而遭武后懷恨在心的侍中郝處俊(見《小小說 – 郝處俊:隱言諫止取羊肉》),於開耀元年以七十五歲的高齡過世。
唐高宗對於失去這樣一位肱骨老臣感到十分悲痛,除了追贈開府儀同三司、荊州大都督,更帶頭舉哀一日暫停處理朝政,並要以諸侯或卿大夫祭祀宗廟的祭品規格「少牢(羊、豬各一頭)」為郝處俊舉辦終祭,還賜贈八百段的布、八百碩的米粟當作奠儀給郝家後人。又詔令百官都要前往郝家弔喪致哀,另賜靈車以供郝家子孫可以將郝處俊的遺體運回家鄉安葬,同時詔令沿途州郡縣各級官府協助返鄉,並由郝家祖籍所在的地方官府主動處理喪葬事宜。
面對唐高宗如此優渥的賞賜及高規格治喪方式,郝處俊的長子、當時擔任秘書郎的郝北叟卻上表辭卸了所有的賜贈以及官方對於喪葬方面的各種協助。唐高宗原本要駁回郝北叟的辭謝之舉,但一旁的侍中裴炎說:
「郝處俊過世之前,臣曾前往探病,他曾親口交代臣,說:
『生既無益明時,死後何宜煩費。瞑目之後,儻有恩賜贈物,及歸鄉遞送,葬日營造,不欲勞官司供給。』」
唐高宗聽了之後對於郝處俊的表現讚歎不已,也就遵從亡者遺願,僅僅贈送了一些物品給郝家以表達哀悼慰問之意。
當郝楚俊的喪禮完畢後,曾有一名書生經過他的墓地前,瞻仰先賢遺德之餘,這名書生卻似乎發現了什麼而嘆了口氣。旁人問他為何如此?書生說:
「葬壓龍角,其棺必斲。」
七年後,到了唐朝、唐睿宗李旦/武則天掌政、垂拱三年,郝處俊的孫子、太子通事舍人郝象賢遭人誣告,寧死不屈的郝象賢在被押赴刑場途中仍昂然的破口大罵著武則天(見《小小說 – 武周酷吏〈五〉周興〈二〉》)。
武則天知道後怒火中燒,新仇舊恨一起算,下令將已經被斬首的郝象賢的遺體大卸八塊,並派人挖了郝家的祖墳,將郝象賢父母的遺體一把火燒了,更將郝處俊的棺木亂斧砍碎,正準備將拖出來的遺骸燒毀時,負責執行的酷吏走狗們發現,郝處俊的頭髮髮根深入頭骨之中,頭皮是靠著頭髮與頭骨相連,與普通人恰恰相反,這才知道郝處俊是個有著奇毛異骨的富貴之相的人物。只是武后懿旨難違,郝處俊的遺骸自然難以倖免的也遭毀損了。
其他郝家的故事,請見《小小說 – 郝象賢:取字不當憂辱名》
改編自 《朝野僉載》
原文:
《朝野僉載》補輯•《廣記》卷三八九《郝處俊》
唐郝處俊為侍中死,葬訖,有一書生過其墓歎曰:
「葬壓龍角,其棺必斲。」
後其孫象賢坐不道,斲俊棺,焚其屍,俊髮根入腦骨,皮託毛著髑髏,亦是奇毛異骨,貴相人也。
舊唐書 卷八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郝處俊傳(節錄)
郝處俊,安州安陸人也。
……
(上元)三年,高宗以風疹欲遜位,令天后攝知國事,與宰相議之。處俊對曰:
「嘗聞禮經云:『天子理陽道,後理陰德。』則帝之與后,猶日之與月,陽之與陰,各有所主守也。陛下今欲違反此道,臣恐上則謫見於天,下則取怪於人。昔魏文帝著令,身崩後尚不許皇后臨朝,今陛下奈何遂欲躬自傳位於天后?況天下者,高祖、太宗二聖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陛下正合謹守宗廟,傳之子孫,誠不可持國與人,有私於後族。伏乞特垂詳納。」
中書侍郎李義琰進曰:
「處俊所引經旨,足可依憑,惟聖慮無疑,則蒼生幸甚。」
帝曰:
「是。」
遂止。
……
開耀元年薨,年七十五,贈開府儀同三司、荊州大都督。高宗甚傷悼之,顧謂侍臣曰:
「處俊志存忠正,兼有學識。至於雕飾服玩,雖極知無益,然常人不能抑情棄捨,皆好尚奢侈,處俊嘗保其質素,終始不渝。雖非元勳佐命,固亦多時驅使。又見遺表,憂國忘家,今既云亡,深可傷惜。」
即於光順門舉哀一日,不視事,終祭以少牢,贈絹布八百段、米粟八百碩。令百官赴哭,給靈輿,並家口遞還鄉,官供葬事。
其子秘書郎北叟上表辭所贈賜及葬遞之事,高宗不許。侍中裴炎曰:
「處俊臨亡,臣往見之,屬臣曰:『生既無益明時,死後何宜煩費。瞑目之後,儻有恩賜贈物,及歸鄉遞送,葬日營造,不欲勞官司供給。』」
高宗深嘉嘆之,從其遺意,唯加贈物而已。
處俊孫象賢,垂拱中為太子通事舍人,坐事伏誅,臨刑言多不順。則天大怒,令斬訖,仍支解其體,發其父母墳墓,焚爇屍體,處俊亦坐斫棺毀柩。
自此法司每將殺人,必先以木丸塞其口,然後加刑,訖於則天之代。
- 1樓. 濃情~文章“下方”點開播放器聽音樂2017/03/03 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