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唐高宗時,蘇良嗣擔任洛州長史,因為妻子的妹夫犯了貪贓之罪,蘇良嗣遭連坐,被貶為冀州刺史。等到妻子的妹夫案子了結、刑滿釋放後,妻妹前往拜見姊夫當面謝罪,蘇良嗣一點也沒有怨恨的樣子,態度平和地對妻妹說:
「州牧、郡守的調遷轉任、前往地方或是在京任職都是平常之事,我不知道被你連累了什麼啊。」
永淳元年六月,蘇良嗣由岐州刺史改任雍州長史。當時關中地區鬧饑荒,嚴重到吃人的地步,更別說因此盜賊橫行。蘇良嗣到任後,重申嚴明律政,並且凡是膽敢作案的盜匪不出三日必遭擒獲。於是之後唐高宗再改任蘇良嗣為荊州長史。
唐高宗之前曾派遣太監(註)沿著長江採集奇異的竹子要運回宮苑種植。那太監藉著監督之名搭乘船隻,一路上所到之處都是虎假虎威的濫用權勢、欺壓百姓。七月回程經過荊州時,蘇良嗣不但不給這名太監特使面子,更是下令將他逮捕,並上書奏報此事、懇切的勸諫陛下停止這類擾民的行為。唐高宗知道後,就對皇后武則天說:
「這都是我思慮不周、約束不嚴,才會被蘇良嗣責難規勸啊!」
於是唐高宗下詔慰勉了蘇良嗣,下令把已採辦到的竹子都投入長江中。
在荊州原本有一座古佛寺,名為河東寺,是南北朝時的後梁(西梁)、梁宣帝蕭詧(「詧」音「查」,字理孫)為紀念其兄河東王蕭譽所建造。但蘇良嗣見到寺名時卻驚訝的說:
「此地位處長江、漢水之間,與河東(通常指山西省境內、黃河之東的地區)有何什麼關係?」
就上奏將這座河東寺改名了。也因為蘇良嗣這般缺乏歷史文化常識的舉動,深為當時的人們所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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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中宮」,按後文應為「中官」,此處指宦官、太監,據改之。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七》.《容恕第十五》.蘇良嗣
蘇良嗣為洛州長史,坐妻犯贓,左遷冀州刺史。及事釋,妻妹詣良嗣,初無恨色,謂之曰:
「牧守遷轉出入是常,不聞有所累也。」
後為荊州長史,高宗使中宮(官)緣江採異竹,植於苑內。中官科船載行,所在縱暴。還過荊州,良嗣因之上疏切諫。高宗謂則天曰:
「吾約束不嚴整,果為良嗣所怪乎!」
詔慰諭,便令棄竹於江中。
荊州舊有河東寺,後梁蕭詧為其兄河東王所造,良嗣見而驚曰:
「此在江漢之間,與河東有何關涉?」
遂奏改之。良嗣寡學,深為人所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