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冑(字玄胤)是一位辦事有才幹、為人有胸襟氣度(註),且能明確理解並執行法令的人,他在隋朝、隋煬帝陽廣、大業末年擔任門下省的錄事。不久之後隋煬帝於江都遇刺身亡,群雄並起之際,唐朝的秦王李世民在攻打王世堅時,於虎牢關一戰中俘獲戴冑,就任命他為秦王府的士曹參軍(掌管津梁、舟車、舍宅、百工眾藝之事。註)。秦王李世民即位為唐太宗後,貞觀元年,唐太宗對身旁的臣子們說:
「大理寺為負責審理重案的最高司法機構,因此大理寺的職位關乎百姓的人命,必須精心挑選品行端正、公平正直的人來擔任。能夠將真正的法律放在心中並且正直無私執行的,沒有人能比戴冑更合乎這樣的要求了。」
就任命戴冑為大理寺少卿。貞觀四年,宰相杜如晦臨終前推薦戴冑擔任吏部尚書(註),唐太宗就命時任民部(戶部)尚書的戴冑兼任吏部尚書之職。當戴冑接下吏部的職務後(註),在選拔官員時,刻意壓抑具有文學素養的人,轉而獎勵精通律法、辦事刻板的文書官吏,如此安排被人們認為將造成人材不適合所在職位的狀況(註),引發當時輿論的批評。唐太宗就說:
「戴冑與朕並無骨肉之親,朕只是因為他為人忠誠正直、切實執行原則,對國家忠誠、感情深厚,且深刻體察國事民情,所以提升他的官爵僅是為了酬謝他的辛勞而已。」
由此可見唐太宗是多麼重視戴冑。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乾局」,辦事的才幹、格局與氣度。
註:「秦府掾」,「掾」音「院」,官署內設辦事機構「曹」的長官,掾為正,史為副。「秦府掾」即秦王府自行徵召聘用的某曹主官。
註:「選舉」,指負責選拔推舉工作的吏部。
註:「銓衡」本指衡量輕重的器具,亦指品鑑衡量、考覈、選拔(人才),借指主管選拔官吏的職位。
註:「不適輪轅之用」,指圓木不適合直接當成輪子、車軸使用,借指故事中的法吏刻板如圓木,不適合擔任國家治理的核心職務。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四》.《持法第七》.戴冑
戴冑有乾局,明法令,仕隋門下省錄事。太宗以為秦府掾,常謂侍臣曰:
「大理之職,人命所懸,當須妙選正人。用心存法,無過如戴冑者。」
乃以為大理少卿。杜如晦臨終,委冑以選舉。及在銓衡,抑文雅而獎法吏,不適輪轅之用,時議非之。太宗嘗言:
「戴冑於朕,無骨肉之親,但其忠直勵行,情深體國,所延官爵以酬勞耳。」
其見重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