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的南邊有一座山。這座山拔地而起高聳陡峭,山下有一池深不可測的潭水,面積約有十餘畝大。潭水中住著一條蛟龍(註)曾經危害過人畜,有人不小心接近這處潭水,或是馬、牛等牲畜在潭水邊飲水,往往就被這條蛟龍吞食,多年來泉州人對此擔憂害怕,因此住在這座山附近的人,都帶著妻兒搬到了其他地方居住,以逃避蛟龍的危害。
唐朝、唐憲宗李純、元和五年的一個晚上,當地居民聽見那座山的南側傳來隆隆雷聲,臨近百里都能感覺到地面跟著震動,就像是山崩的樣子,令泉州郡的人們都很驚慌害怕。當地人所豢養的牛馬雞犬等禽畜都嚇得靜悄悄的趴在地上、全身冒汗。屋頂上的瓦片相互碰撞交擊,連插在地裡的木樁或是樹都隨之上下震動得倒了下來。這樣的情況從戌時開始一直到子時(晚上七時到凌晨一時),天上的雷電這才停歇。
天亮後,衙門派人前往查看,那座高山已經被雷劈摧毀崩塌,原本高達數百仞的石壁都消失了,全都填入那處深潭中,潭水因此溢出外流,四周的郊野都有被溢出的潭水淹沒的痕跡。有的地方還留下了蛟龍的血跡,又黑又黃的。而原本的石壁處的山體上露出裡面的山岩,山岩上刻鑿而成的十九個文字,字體非常的古樸,郡中不論是讀書人還是老百姓,都沒有人能辨認出那些是什麼字。不過自此以後,當地人就不曾再遭遇蛟龍危害的禍事了。既然已經沒有什麼讓人害怕的事,原本搬走的鄉親們也陸續返回老家,一些新修建的房屋甚至就蓋在那深潭旁。於是郡守就將該地命名為「石銘里」,就是根據那山岩上的字像是銘文,同時藉此讓大家能記住這場奇異的事跡。
後來,元和五年,有一位客居在泉州的人,將山岩上的字拓印了一份帶去東都洛陽。當時韓愈剛從尚書郎(都官員外郎、分司東都兼判祠部)的職位被降級為河南縣縣令。韓愈見到這份拓本,他能看懂上面的文字,內容是:
「詔示黑水鯉魚,天公卑殺牛人,壬癸神書急急。」
再詳細研究這其中的意思,似乎是上帝斥責蛟龍的言詞,並因此處死傷害他人的蛟龍。而那山岩上的文字是蝌蚪篆書,所以泉州才沒有人能看得懂啊。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蛟螭」,猶「蛟龍」,也泛指水族。或指器物上的螭形圖案、或形似蛟龍的拐杖。
改編自 《宣室志》
原文:
《宣室志》.卷五.韓愈(三)
泉州之南有山焉。其山峻起壁立,下有潭水,深不可測,周十餘畝。中有蛟螭,嘗為人患,人有誤近,或馬牛就而飲者,輒為吞食,泉人苦之有年矣。由是近山居者,咸挈引妻子徙去他郡,以逃其患。
元和五年,一夕聞山南有雷震暴興,震數百里,若山崩之狀,一郡驚懼。里人洎牛馬雞犬俱失聲仆地,流汗被體。屋瓦交擊,木樹顛拔。自戌及子,雷電方息。明旦往視之,其山摧墮,石壁數百仞殆盡,俱填其潭。水溢流,注滿四野,蛟螭之血,遍若玄黃,而石壁之上,有鑿成文字一十九言,字勢甚古。郡中士庶,無能知者。自是居人無復患矣。懼者既息,遷者亦歸,結屋架廬,接比其地。郡守因之名其地為「石銘里」,蓋因字為銘,且識其異也。
後有客於泉者,能傳其字,持至東洛。時故吏部侍郎韓愈自尚書郎為河南令,見而識之。其文曰:
「詔示黑水鯉魚,天公卑殺牛人,壬癸神書急急。」
然則詳究其義,似上帝責蛟螭之詞令,戮其害也。其字則蝌蚪篆書,故泉人無有識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