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嘗試,長常識
2009/05/0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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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聚會中,有個女性友人在朋友們的起鬨下,拿出他個人的藝術照,由於本人跟照片中的女子差異甚大,果真不負眾望,達藝術照之實,精采生活之效。
看完了一個女孩最美的照片之後,我也跟大家分享,如果我有機會拍藝術照,應該是我結婚的時候,到時候我一定會要求攝影師拍出我腦袋中的婚紗照。
朋友們一臉好奇跟懷疑。
我會穿上白色婚紗,然後請我未婚妻穿著燕尾服,好一幅才子佳人圖,不然就是我會穿上澎澎公主裝,未婚妻扮成大金剛,拍一張有野獸保護美女的動人情節,諸如此類,極盡惡搞藝術。
『原來你是好妹妹!』
突然身旁的男性友人語帶曖昧,慢慢貼近我這個不折不扣的大男生。
『咳…咳…對不起,目前,我還是喜歡女生,而且我最喜歡像男生的女生,像我們家林小姐這樣。』
『不要看林小姐一付可愛天真小女人的模樣,有時他比我更有男子氣概。』
當我非常滿意地說完,身邊的男生又默默地跟我恢復原來的距離。
我喜歡女生,我一直都喜歡女生,只是有機會拍藝術照,當然要拍一些不一樣的呀,又不是要我一輩子穿女裝,何樂而不為呢,
我喜歡女生,我一直都喜歡女生,有時我跟男孩子互動太親密,讓林小姐也懷疑過我的性向,叮嚀我,如果他的男朋友是同性戀,一定要第一個通知他。
我喜歡女生,我一直都喜歡女生,如果行為有些脫軌,這是多嚐試,可以長常識,非變是,更非早是,如果覺得好玩,一定要玩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