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羅馬共和國的政治制度之後,來彙整一下其盛衰,當看多件帝國盛衰的時候,能會學習到一些小小的體會,一樣整理維基百科的知識點。
成立
據羅馬史,羅馬王政時期最後一任國王盧修斯·塔克文·蘇佩布的兒子強暴了一位貴族婦女盧克麗霞,並造成此婦女自殺,其親戚布魯圖斯因此起兵推翻國王。前509年盧修斯兵敗下野並被流放,羅馬王政時代自此結束,羅馬共和國正式成立,國家由執政官、元老院及人民大會三權分立。
驅逐國王後的最初十六年,羅馬陷入了長期的騷亂。前494年,當時羅馬與鄰近部落發生戰爭,羅馬平民拒絕作戰,攜帶武器離開羅馬,史稱「平民運動」,此後,貴族被迫承認了平民得以選舉保民官和召開平民大會的權利,而平民所選的保民官則負責保護平民的權利不受貴族侵犯。公元前471年,平民大會獲得特里布斯會議稱號,但其決議僅對平民有效。
前454年羅馬成立一個由貴族和平民組成的十人立法委員會。前451年,十人立法委員會頒布了一部法典,並刻在12個銅表上,稱為十二銅表法。銅表法禁止貴族與平民通婚,這也標誌著羅馬法的誕生。公元前367年李奇尼亞·塞克斯提亞法規定每年必須有一位執政官由平民擔任。前326年,取消了債務奴隸制。
這裡提出第一個觀點,將國王驅逐後,決對不會馬上就三權分立,三權分立應該是後話或是結論,什麼狀態下會形成這個結果,就是沒有任何一個執政者可以把握讓國內體制內的所有人都視他為領導者,這時候第一層(執政官)就是推翻國王的人,把權力分給其他貴族,所以,早期是執政官與元老院(貴族代表)共治,平民的權力是不被重視,後來因為長期戰亂的原因,羅馬平民的平民運動產生重要的因素,以現代的例子,就是烏俄戰爭開戰,羅馬早期就比較像是烏克蘭,能跑的人都跑了,這時候烏克蘭總統宣布,凡是進來當兵打戰的人,只要您能打贏 ,您可以在烏克蘭的土地上自己圈地,選出自己的地方官,而且,您們這些選出來的地方官,烏克蘭不可以干涉,這不就是自治的意思。
執政官與貴族對這個讓步一定是被迫的,這個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如果不答應這個讓步,羅馬共和國基本上是要亡國,執政官與貴族面對亡國為奴,不如把政府權力給平民,因為這個讓步建立在戰爭上,所以,這個時期的羅馬平民想要平步青雲就是去打戰。
第二個觀點就是因為早期的貴族與平民禁止通婚這一點,可以間接證明早期平民的權力是不被重視,反而是被壓制,對應後面「平民運動」打開平民的權力之後,在貴族的角度上來看這件事,就是被迫的讓利,並不是真心想這麼做,這就會為這個國家埋下平民和貴族的對抗的問題。
貴族時代(公元前509年-367年)
王國最後的國王盧修斯·塔克文·蘇佩布在前509年被盧基烏斯·尤尼烏斯·布魯圖斯領導的一夥貴族推翻。塔克文為了奪回權力做了許多努力,比如塔克文陰謀、與維愛和塔爾基的戰爭以及羅馬和克魯修姆的戰爭,但全部都以失敗告終。王國和共和國的法規相比,最重要的差異出現在政治首腦上。在改革之前,一個國王可以被議員選舉之後就終生掌握權力。但是,現在有兩個執政官被選舉出來任用一年。執政官可以檢舉他的同僚,如果執政官濫用權力,在任期結束的時候就有可能會遭到起訴。當兩個執政官同時認可的時候,與舊國王的政治權利沒有區別。
在公元前494年,羅馬與兩個鄰居的部落交戰,平民士兵們拒絕前去攻擊敵人,反而退回到了阿文提諾山。平民們要求自己選舉自己的官員,貴族們同意了,於是他們就回到了戰場。平民們稱這些新的官員為護民官。這些護民官可以擁有兩個助手,這兩個助手稱為平民執政官。在公元前五世紀中,一系列的變革通過了。這些改革使一切由平民通過的法律完全有效。在公元前443年,審查制度被建立起來。從公元前375年到371年,共和國在護民官用自己的否決權阻止高級法官的選舉下經歷了憲法危機。
貴族時期就是第一觀點的驗證,因為國王拿不回原有的權力,只能與貴族平分權力,一旦兩個執政官都被認可,其權力與原來國王一致,國王有點打不贏就加入的哲學。
第二段就是所提出的第二觀點的驗證,退回阿文提諾山,這個必需用更科學的方式去研究是否有亡國危機,本文只是利用對羅馬共和國興亡的彙整,來理解現代的政治沖突的本質。
權利紛爭(公元前367年-287年)
在公元前367年,每年需要選舉一個平民執政官的法律被通過。在共和國建立後的不久,百人會議成為了主要的立法機構。在這個集會中,人們會選舉法官通過法律。在執政官的職位向平民開放的之後平民就同時掌握了執政和審查的權利。在公元前342年的公民投票中對職位做出了限制一個人只能在同一時間擔任一個職位,從任期結束到再選舉要間隔十年。還有的法律通過禁止貸款來減輕平民的債務負擔。在公元前337年,第一個平民執政官被選舉出來。在這段時間,護民官和議員的關係變得越來越密切。議員們發現他們需要通過平民官員來達成他們想要達到的目標。為了取得護民官的支持議員們給予了護民官很大的權力,護民官也開始對議員們利好。在這種情況下,平民議員能夠確保護民官是自家人。護民官變成了一個到高層的墊腳石。
在公元前312年前不久,公民大會通過了奧威尼亞法。在早期共和國時期,只有執政官可以指任新的議員。這個行動將這個權利轉到了監察官的手中,同時也需要監察官指任新的地方法官到元老院。到此為止,平民已經把握了眾多權利大的職位。也正因此平民議員快速增加。但對於不是出生在一個顯赫的家族中的平民來說進入元老院依舊是非常困難的事情。老的貴族家族通過法律的力量延續著,因為只有貴族可以得到高的官位。新貴族通過社會結構重組而存在。同樣的,只有革命可以推翻這個新的社會結構。
到公元前287年,平民的平均經濟水平變得很差。問題集中在廣範圍的負債上面。平民們要求救濟,但是元老院議員們拒絕處理這件事情。這最終導致了平民的脫離,平民們撤退到了Janiculum。為了結束這樣的情況,一個獨裁官被任命了。這個獨裁官通過了《霍騰西亞法》,元老院必須同意公民大會通過的任何法案。這不是第一個要求公民大會的決定具有完全的法律效應的法條。公民大會在公元前449年通過修改草案獲得了這樣的權力。這個法律的重要意義是奪走了貴族對平民的最後的武器。而導致的結果就是國家的控制權轉移了,不是轉到了選民的身上而是轉到了平民貴族身上。
平民階級和貴族階級在政治上取得了平等的地位。但是對於大多數的平民而言的境地並沒有改變。一小部分的平民家族取得了老的權貴家族一直擁有的身份,但是新的平民貴族就像老貴族一樣,變得對一般平民的困境沒有興趣。平民通過離開羅馬直到擁有更多權力的時候拒絕回到羅馬的方式反抗。貴族們才意識到平民對他們是多麼重要,於是同意了平民們的要求。平民之後返回了羅馬並繼續工作。
這段時間羅馬平民不斷得為自己在元老會擴展權力,值得注意的就是進入元老會的平民,透過與護民官合作,才能往更高的階級走,原來的貴族也透過法律來防止更多的平民進入,那就會產生原貴族與新貴族聯合,對付羅馬平民,這不也就和老僑民欺負新僑民有異曲同工之處,這種矛盾和演進會讓元老會政治討論與羅馬平民的生活越來越分開,這就如同拜登任期,股市狂升和美國一般民眾一點關系都沒有,政治的政策基基本上與人民脫勾一樣。
新貴族的霸權(公元前287年-133年)
《霍騰西阿法》除去了貴族對付平民最後的武器,因此解決了這個時代最大的政治問題。沒有這樣重要的改變在公元前287年-133年發生。這個時代的重要的法律依舊是由元老院頒布。實際上,平民們安然地擁有權力,但是並不會太注意去使用它。因為這個時代的問題主要是在外交及軍事政策方面,元老院在這個時代享有較高的權力。這是羅馬共和國軍隊最活躍的時期。在這個時代的最後幾十年中許多平民變得很窮。長時間的戰爭逼迫平民離開田地去戰鬥,在這期間田地就變得荒蕪了。土地貴族開始以廉價收購破產的農場。伴著物價的下降,許多農場主無法確保農場的盈利,導致了無數的農場破產。許多失業的平民湧入羅馬尋求政治保障。窮人們一般選舉那些最照顧他們的領導人。一個新的從屬文化浮現了,市民會尋找平民主義的領導人以取得救濟。
這個時期是最關鍵的時代,這裡算是元老會的黃金時代,平民參與戰爭是為得到更高的階級,這會使得這個國家非常好戰,因為,透過戰爭可以做到階級躍升的「機會」,只要進入元老會後再回來與護民官合作,取得更高的地位,這就是階級躍升的「捷徑」,但是,原貴族與新貴族們,一再設立法律條件,使得這個捷徑的門越來越窄,就會使得很多人參加戰爭,戰死的人或是無法進入階級躍升,就產生破產的農場,加上物價下降就是貨物通縮,依這段文字的推理,就是因為人口進入戰爭,所以消費人口減少,在生產力無大幅的下降下,供過於求造成農產品通縮,這個可以瞭解這個階段的羅馬共和國已經產生社會的M型化,有錢的人(一般有能力參加元老會的貴族群體)不擔心糧食,對外發生戰爭對自己土地資產的擴張有利,另一部份就是被這個制度剝削羅馬平民,最後一段話市民尋找平民主義的領導者,就是最令人深思的一句話。
這段時期可以用來對比拜登的時期,有非常的相似之處,透過國家資源(財政部長葉倫)對股市托底,美聯儲配合升息吸收全球的資本,離開阿富汗後開啟俄烏戰爭收割歐洲的資本,這幾波的操作下,基本上和羅馬共和國後期一樣,上層階級的政策與底層人民脫勾,所有政府資本所產生的紅利由民主黨金主佔有大多紅利,包括科技、好萊塢、華爾街,為什麼拜登所製造的空前繁榮,到最後民主黨還是落選,這個紅利造成更嚴重的M型化,底層實體經濟早已經消費不起,人民只能選擇平民主義的領導者「川普」,民主黨為何會兵敗如山倒,或許答案早寫在歷史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