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這節課所講的自輕他重的公案中,哪個最打動你?為什麼?
答:1、自輕他重,是指在修學大乘的過程中,應該把自己看得很淡、看得很輕,把眾生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其實,真正有菩提心的人,從來都把他眾的利益放在第一。就像上師如意寶,一生中的所作所為、所想所思,沒有一個不是利他。即使顯現上是為了自己穿衣、吃飯、睡覺,實際上也是利益他眾的方便。
2、達瑪日傑達布施身肉的公案中達瑪日傑達上師,就是因為悲心極其強烈,身為凡夫時,卻將身肉布施給他人,以此因緣,最終證悟了空性。 《中觀莊嚴論釋》時說過,大乘根基有兩種情況:一是先產生大悲心,然後證悟空性;一是先證悟空性,然後再生起大悲心。達瑪日傑達上師,就屬於前者。
對凡夫而言,一般不要求布施身體。上師如意寶也經常講,只有到了一地之後,布施身體像布施蔬菜一樣,才不會有任何耽著。但沒有獲得一地之前,若要布施自己的身體,包括《入行論》中也沒開許過。不過,達瑪日傑達上師,在歷史上應該算是一個特例。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也說:“不怖地獄,不求生天,不為己身,自求解脫。”像這種境界,應該是一地菩薩以上。否則,不怕地獄的話,只有不信因果的人才敢說:“我墮落就墮落吧。”但這種人是因為太愚癡,不是因為境界太高了。就像喝酒後發瘋的人一樣,說:“我不怕監獄,誰殺我就殺吧,誰抓我就抓吧!”這完全是一種愚癡之舉。
395、對於是否捐獻器官,我們應當如何抉擇?請說明理由。
答:1、在這個世間上,一個人在沒有得地之前,並不提倡布施身體。當然,對身體損害不大的捐獻,比如獻血,這倒是可以。但如果在你活著時,讓你捐出眼睛、身體,這樣你最後很可能後悔,甚至生起嗔恨心,以此毀壞一切善根。
現在有些人捐獻器官,在自己沒有生存希望的情況下,把肝、腎、眼角膜等器官,捐獻給其他病人使用。這種發心雖然非常好,各大醫院也很提倡,大量媒體都在宣傳,我們作為大乘佛教徒,按理來講,其他沒學過利他教義的人都能做到,我們就更應該如此了。但如今的話,有些情況也很難說。
按照法律,捐獻者必須在生前表示願意捐獻,或由其直系親屬同意,才能進行器官捐獻。但現在有些現像比較黑暗,個別醫生為了賺錢,在病人還沒有斷氣之前,就把他的肝、心臟取出來。這樣的話,病人的知覺還沒有完全消失,他以前即使已承諾過,此時也可能生嗔恨心。因為一般人在斷氣時,心識較以往更加敏銳,對身邊人的所作所為都非常清楚。
英國、法國、俄羅斯等國,很早以前在這方面就有立法。但現在個別醫院和個別人,為了自己謀求暴利,為了保證肝源、腎源的質量,根本無視捐獻者死前的痛苦。
2、目前在中國,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非常多,據資料顯示,每年大概有150萬人,其中只有約1萬人能做上手術,供需現狀為1:150。在這種情況下,有些病人很有經濟實力,本來一個肝源需20萬,他卻願意花100萬買。這樣的話,有些醫生因為貪著紅包,對明明可以救活的病人,故意不去盡力挽救,反而診斷為沒有希望了,然後在病人還沒有斷氣前,把他的有些器官取出來,這的確是比較可怕的事。
所以,對於器官捐獻,我們不是完全反對,也不是完全贊同。如今的當務之急,是應當先加強這方面的立法,否則,你想捐就捐,沒有法律的正當約束,很容易出現各種問題。畢竟,現在人們的綜合素質,還沒有達到能對他人負責的水準,有時候為了金錢,就會無惡不作。若是如此,你以前的承諾或遺願,最後變成什麼樣也很難說。
396、自輕他重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體現?你能做到什麼程度?
答:1、菩薩為了利益眾生,完全可以捨棄自己。 《菩薩本生鬘論》中亦云:“菩薩悲願力,愍卹諸群生,勇猛捐自身,不生憂苦想。”菩薩的悲願力特別強大,因為悲憫垂念所有眾生,在猛厲的大悲心驅動下,隨時可捐出自己的身體,而且從來也不會有任何埋怨、後悔、痛苦。
2、儘管我們無法像得地菩薩一樣,用自己的身體和血肉布施眾生,但至少幫助眾生的這顆心,永遠也不能忘記。 《佛說海龍王經》中說過:“在於百千劫,等心給足人,不能及慈心,愍傷之福行。”意思是,我們在百千萬劫中,用各種財富布施他人,這種功德雖然很大,但不如以慈心愍念眾生的功德大。實際上,在短時間中這樣發心,也並不是很困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