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喪葬文化與性別
2011/11/13 23:14
瀏覽5,383
迴響0
推薦2
引用0

這次是萬安生命的講師前來講解,他先告訴我們禮儀服務程序,流程圖十分詳盡,講師從頭開始依流程做介紹。通常死後會送回家或是待在醫院,並尊重其宗教,在之後的8小時進行「助念」或「助禱」 (“助念助禱”非錯字,是抄他PPT上的),這麼做是據醫學分析人死前4個小時耳朵是聽得見的,因此可以營造一些令他安心的環境,讓他在習慣的宗教聲中放心安穩離去,當然這些都是專業的人員。
因為台灣判定人死亡是看其腦幹,一旦腦幹停止運作就宣告此人死亡,但是在全身器官衰竭之際,聽力卻還會維持3個多小時,是最晚停止運作的器官,也就是說,在身體機能停止後那人還是會聽得到,而我們就暫且說4小時。
還有體溫低於20℃以下就不能起死回生,所謂的失溫若失到這程度也就沒救了,通常是在4小時過後開始降溫。助念/禱8小時候引魂。
除了這些有趣的有醫學根據的經驗,還有提到一些性別不平等之處,也就是自宅臨終,回家都是回兒子家。就算女兒家就在臨終醫院的附近,也不行,無論女兒有沒有嫁出去,都一樣,兒子家在很遠的地方還是得送過去。事實上,捨近求遠是很不合理的。設堂也相同,都是設在兒子家。
在擦拭大體的方面,例如父親去世,女兒只能擦拭腳,因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嫁也一樣。福氣只能留在自己家,身體只能由媳婦來擦拭。協調與聯繫喪禮事務也全都是由兒子處理,即使家裡沒兒子也都是親戚男性處理,就和抱骨灰罈時一樣,那叫做「捧料」,只能由男性抱著就是怕福份被搶走,無論那父親和女兒感情多好。以及,長輩、夫妻之間不能互捧,夫是妻的天所以不能捧妻,這都是制式化的東西,無關情感,讓人覺得不盡情理,若是真的關係緊密的親人或是愛人,那種冰冷的制度實在令人心寒。
好在現在這些制度都是可以改善的,沒有什麼不好說,只要和那些生命公司(葬儀社)好好協調,就可以更改其中過度硬性的規定,很多東西都是爭取來的,若是好好協調下,去世父親三女兒中的嫁人大女兒也可以捧其骨灰,答禮時先達者也可以是親友家人方,另一邊是女婿或親戚,而無關性別。這些都是這位講師所告訴我們的他的協調經驗,就是在這公平社會裡,很多體制不見得那麼合適,就可以要求要改。「平等是爭取來的。」他說。現在夫妻相捧也常見,所以這樣看來,似乎也沒什麼不可以了。
他們(生命公司)還是會強調社會的眼光,儀式是一回事,在訃聞方面就嚴謹的多,那是有專門格式和明顯清楚的界線。「不過也是可以溝通啦!」雖然說許多人都會注意訃聞這方面,寫得奇怪點大家就會覺得奇怪,但是委託人若強烈要求也不是不能改。同時也要注意到北部和南部的差異,相較於南部,北部顯然開放多了,南部不論是儀式還是訃聞格式所能做的更動更少,生命公司也沒北部好說話,但是還是可以談談看,或許公司會有所軟化。
對於我自己,小時候有經歷過阿公的去世,可是當時奶奶以小孩子不宜去而不讓我媽媽帶我去,我媽媽因為工作所以也沒去,反正娘家哪那裡還有兩個兄弟可以處理這件事,所以媽媽也不用去了,於是我完全不了解喪禮是怎麼一回事。
只記得後來遺產分配時,阿嬤要求我媽媽和阿姨拋棄繼承,就像上次提過的一樣,我對於這樣的處理方式不是很滿意,只能說性別不平等充斥著社會,若當時我媽媽努力爭取,修法後的當時是可以分到的吧!唉,我看我阿嬤去世時不去參加她喪禮好了,誰叫她被制約成這樣,我也不是本姓同家的,不去也沒人會說什麼。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心情隨筆 校園筆記
自訂分類:水庫頂端的心得
上一則: 物質的鐵幕
下一則: 和珅報告時的手看稿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