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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讀法律的人﹖!
2006/05/2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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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以為讀法律的人﹐一定會循規蹈矩﹑奉公守法﹐那你就大錯特錯。就好像你以為男女結婚﹐一定是以恩愛為基礎一樣﹐一些人是 “ 走投無路 ” 隨便嫁娶﹐又或者 “ 奉子成婚 ” ﹐諸如此類的 “ 傑作 ” 比比皆是。

他一幅飽讀聖賢書﹐彬彬有禮﹐不過為人孤僻﹐很少和人來往。畢竟很少看到他進出法庭﹐所以對於他的為人知道的不多﹐只知道他骨瘦如柴﹐弱不禁風﹐一條瘦長的竹竿﹐好像隨時會折斷一般。

不過﹐法院旁邊的咖啡店﹐可是律師閑聊別人是非的雞婆之地。

同是 ‘ 烏合之眾 ’ ﹐互相交換某某律師的 ‘ 情報 ’ ﹐口沫橫飛有之﹑天花亂墜有之﹐總之法庭裡外﹐一切小道消息﹐無論好壞﹐不日眾人皆知。

又看到他孤獨的冷坐一邊﹐問友人可否認識那名律師。

“ 他啊﹐故事可精彩。 ” 友人開始慷慨陳詞。

三八的我願聞其詳。

“ 那個律師﹐據說為人囂張﹐連法官大人也不放在眼裡。 ”

“ 這可稀奇﹐不把法官放在眼裡﹖是放在心上﹖ ” 我戲謔道。

“ 他在女法官面前﹐有性騷擾之嫌。 ”

“ 這可大開眼界﹐說來聽聽。 ” 我迫不及待。

“ 話說他在呈書面證據時﹐在說明各個文件時﹐做了一個令人髮指的事。 ” 友人清清喉嚨﹐繼續一本正經的說﹐ “ 他標籤文件用詞不當﹐他說文件 1 列明 A ﹐ A stand for Apple; 文件 2 列明 B ﹐ B stand for Boy; 文件 3 列 C,C stand for ……..CIBAI( 女人的私處 ) 。 ”

“ 哇塞﹐這怎麼可以﹖真的太過份了﹗ ” 我也怒火中燒。

“ 是啊﹐ C 可以說 CAT 啊﹐為何偏偏罵起臭話﹗ ”

“ 八成腦筋出了問題﹐這樣的做法法官可不是從龍椅上跳起﹖ ”

“ 據說﹐女法官面紅耳赤﹐馬上退堂不審。後來的詳情就不知道了。 ”

“ 此君果然了得﹐居然在太歲頭上動土﹗ ”

“ 這也難怪現在落得孤身一人﹐沒有人敢接近他。 ”

知不可言﹐偏偏要說﹐知法犯法﹐連律師也榜上有名。實在讓江東父老蒙羞﹐沒齒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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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2樓. 麻辣大狀
2006/05/30 09:48
引入犯罪的文章
我引入犯罪﹖哈哈有趣﹐有趣。

麻辣大狀(周本興)
1樓. ✽ 貓 ✽
2006/05/29 17:37
嘻嘻
不要緊﹐任何職業都有害群之馬﹐還好我們還有這麼一位麻辣大狀  雖然有時有點八卦、有時嘴巴有點壞、有時寫一些可能會引人犯罪的東西…﹐但絕對可稱得上是一位心地善良的***鑽石王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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