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便當文事件
2013/05/3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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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說,用對岸的關鍵字過濾封鎖來和要求ISP阻擋侵權網站IP連線相比是相當無知的。
對智慧財產的侵權行為是屬於犯罪行為這一點毫無疑義,那麼,公權力對於持續發生的犯罪行為有沒有阻止的義務?
或許有人會質疑,依據無罪推定原則,沒有經過判刑確定就不算犯罪......
昏聵至此請自行搜尋現行犯的定義,現行法律也有假扣押的程序,不再贅述。
昨天聯合報報導了一篇不知所云的部落客意見,大意是待公權力介入時侵權行為早已發生,應尋求國際合作等......
前後矛盾的論述。
網路上最脫離現實的論調是誣指這是箝制思想的行為。
以此標準,整部刑法都應該廢除,因為它限制了人的行動自由。
用虛構的不實指控傷害整個中華民國,何異於編造拒賣便當的文章?
從反媒體壟斷到現在,我一直很好奇這些口號式的民粹論調有沒有下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