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個現實層面的問題是:王姓釘子戶的權益有沒有因都更而遭受損失?
實際而論是沒有。
所以爭議點不在維護少數人的權益,而是王家的意願。
那麼王姓釘子戶的實際意願為何?
依據王家人自己的說詞,有下列版本:
A.從頭到尾都向建商表達沒有意願。
B.起先完全不知被納入都更(建商刻意隱瞞),後來不知何故(未說明)知道後表達反對。
C.家族內意見不一致,後因未能取得理想位置而抵制都更。
說詞A並沒有證據證明真假,但同樣表達沒有意願的住戶都已順利被排除,建商沒有理由也沒有必要刻意忽視王家的反對意見。
說詞B已被法院證明為推託之詞,詳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書。
另外,這個說法有個根本上的誤謬,就是建商為何要單獨對王家隱瞞?是因為知道王姓釘子戶不同意,但在商業利益考量下刻意操作?但建商如何在未徵詢王家的情況下得知王家的意向?
所以事實就是,王家放棄了自己在法律時效保障的權益,事後又反悔。
那麼,王家在法律時效後的反對意見該如何看待?
就法律而言,權利有其時效性,在時效內不行使就等同於放棄。
況且,王姓釘子戶未能行使權利的行為完全都是咎由自取,並不能歸責於其他人,也就是活該。
那麼,為什麼會引發社會如此強烈的反彈聲浪?
直白地說,
自私與愚昧所帶來的恐懼是這次爭議的主要動力。
- 6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2012/04/11 11:22真相呼之出
讓證據說話, 才有真相.
格主相當理性, 但本案能量之大, 顯然違背經驗法則, 與比例原則.
必有幕後黑手, 而且是三隻手,
學霸只是工具, 必然有大利才有動員力, 而政商結合,才有可能.
例ㄧ. 為何媒體統一稱呼王家人. 而不稱名. 或先生. 因為要拉ㄧ派.而非ㄧ人. 才能作成大案.
例二. 被控學生是師大. 南北有別. 何能如此? 當然與師大夜事案有關, 那才人多,
例三. 此案被選中為政治議題與,角色代表性有關, 是在地中產階級, 是主流派, 打倒藍軍可用工具, 必然大有可為 .
,
現在大家都只接受一種證據: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這樣對嗎?
喊的大聲就是一定弱勢,弱勢就一定是對的,政府出面就必然是官商勾結,法律對自己不利就絕對是違憲,掛著地政系教授還是什麼學者背書就永遠正確......
這樣對嗎?
ouchwu 於 2012/04/11 12:02回覆 - 5樓. robustmilkfish2012/04/10 16:44還有
兩億五億傳言是真的,王家親筆寫的,還蓋章簽名唉...不只你知我知,其實天下盡知,只是很多人都刻意視而不見,要不然就是找一些連自己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來開脫...... ouchwu 於 2012/04/10 16:58回覆 - 4樓. 獨孤客2012/04/10 15:01法院戳破王家的謊言
完整判決書如下:
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1/07/%E5%88%A4%E6%B1%BA%E6%9B%B8.pdf
判決書的立場很明白,王家胡扯。判決書提及王家違反誠信原則,說謊與又反悔。
判決書也寫清楚,都更是循序非一朝一夕,計畫是XXX號到王家,竟推諉不知。
判決書說:台北市政府各種通知寄送住址,與王家訴狀之住址相同(王家明明睜著眼睛說瞎話)。
判決書又說,退一萬步講,綜公聽會之通知應採到達主義,但該更新單元自96起已經進行數年,此該地區周所眾知知事實,原告竟推諉不知,且其中三人拒收任何郵件,至計劃核定後,方主張無法經由任何管道表明反對之意見云云,自屬權利濫用,違反誠信原則甚明。
判決書寫得很委婉,但可以看出法官相當憤怒。
他們要怎麼哀爸哭母的跟法官盧我都沒意見,但被法官打槍就見笑轉生氣,那就很沒品了......
偏偏有一群從寶藏巖、樂生,一直到大埔的學霸在搧風點火,一步一步的摧毀法治,假藉正義之名行階級鬥爭之實,這才是更嚴重的。
我們正在走著文革十年的回頭路而不自知啊......
ouchwu 於 2012/04/10 15:41回覆 - 3樓. 獨孤客2012/04/10 13:28講的太好了
相對於其他同意的文林苑住戶跟王家,哪一個是弱勢。因為貪得無厭的釘子戶阻撓,讓其他的老舊公寓住戶的老人家,因無電梯每日辛苦進出。房子因老舊,管線漏水、龜裂,而修不勝修,這些已經同意的住戶,其居住正義在哪裡,有誰關心。
其他95%同意的住戶,同意都更條件並早早遷離,獨獨一家王家認為條件不合理,這是哪門子道理。王家現在講的理由,甚麼不知道要都更、沒收到通知等,在訴願與法院法庭中,均已經逐項查明駁回定讞,難道法官也跟建商勾結?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況下,文明社會不就要靠法院定奪是非嗎,法院都已經再三判王家敗訴,王家還要講甚麼道理呢。
用空洞的居住正義,來掩蓋背後貪得無厭的嘴臉,王家的行徑將會列諸史冊,永遠當作一個負面的住戶,永垂不朽。
其實王家最令我不能忍受的,是官司敗訴後開始的無賴行徑。
在之前不論王家如何自私如何貪婪我都可以理解,畢竟追求最大利潤是人的本性,討價還價也是他們的權利;
但是一旦交付法院仲裁,就不能只接受對自己有利的結果!
這跟賭博的時候贏局收錢輸局翻桌的下三爛有什麼兩樣?
不過話說回來,光指責王家也不盡公平,那些是非不分的學生要負大部分的責任。
要求政府不可依法行政?這些傢伙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
ouchwu 於 2012/04/10 14:27回覆 - 2樓. 放逐生2012/04/10 00:42人民為何沒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人民為何沒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怎能被無端捲入,然後要無辜的人作持續的防禦.
商場是供需問題,就像骨董,有人出天價,有人當垃圾. 價差需雙方搓商,若一方幾無意願,另一方自然需要多方史利表現誠意.現在大家反對的是法律開給政商太大方便之門.
都更對於舊大樓翻新順變更新社區,拔除集合住宅內的釘子戶這方面沒有人反對.問題就是不是大樓住戶且地理位置相對重要許多的物業卻被圈入,這是不被苟同的.
這個更新案左邊的土地沒有畫入,右後方表達不願意,獲益最多的是後面的住戶.如果都更由住戶推動,好處她們最多,難道她們有能力且敢直接就把周遭土地圈入?
既成道路糾紛緣由很多,有強佔,有付權利金,也有買斷,也有許多是未有書面記錄,未作所有權登記轉移.兩造糾葛禍延後代.至於王家出入使用他人土地,這是她們的私事,她們應自行解決.若剛好要都更能解決最好.
舊大樓需要翻新,比舊大樓更破舊的磚造建築就不用翻新?
王姓蟑螂戶的恐懼建立在謊言和無知之上,他們關上了自己的救濟之途,硬開一道自己定義的建商方便之門,這合乎你們口中的正義?
如果王姓釘子戶一開始表達的是願意參與都更,等到一切都已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後再藉故反對,是不是也會造成目前這種狀況?
這個假設比起王家的說詞,可信度只高不低,為什麼要被刻意忽略?
何況,王姓蟑螂戶唯一的損失就是沒有能獲取不當的暴利,何來無辜之有?
你們口中的免於恐懼還真是廉價啊......
- 1樓. 放逐生2012/04/09 19:21你錯了,社會是從基礎上反對恐龍
都更是好的,但它是掌握在有權力的人手中,因此,它一直是政客的最愛,是她們發財合理貪污的秘笈.民主化後,建商發現與政客勾結,把都更修得更方便些對標的物要上下其手更有利.
文林苑王家在被巨鱷盯上後,未能適當的主張,以致於在法律上落敗.您的主張是最被討厭老文書喜用的手法,不管對不對,先佔個灘頭堡,然後轉移焦點,要求大家照新的方向前進.
問題是,
一.為什麼可以任意選別人的土地來都更?以後任一塊地王都可以被後面四塊要求都更!
二.為甚麼同一區還有別的土地並未列入都更,執法的選擇標準何在?
三.對於弱勢的補救措施缺乏,只有弱肉強食!無端花的精神與顧問費律師費誰買單?
四.要不要都更,應考慮更多因素使用加權平均,力求公平.
五.對於地王與無辜被獵殺的業主應給予最大補償,畢竟這是商業行為.
就算你的論點正確,王姓釘子戶也是既得利益的一部份,所有的謊言都是為了要分更大一杯羹!
更何況你這段文字建立在一個誤謬的前提:都更是由誰的意願在主導?
之所以會選擇王姓釘子戶的土地,是因為他們周遭的鄰居都希望參與,況且,王姓釘子戶不會告訴你他們長期佔用了別家的土地做為出入通道,而現在被占用的地主也想加入都更。
而周遭有別戶未被納入都更也跟執法無關,是因為他們有做到王姓釘子戶所聲稱卻未做的行為,大家你情我願好聚好散。
王姓蟑螂戶之所以成為弱勢,不論是出於刻意還是無知,並不能怪任何人,用謊言把一切推給別人自己就不用負責了?
看看你口中的公平,對象有誰?
既然王家的生命和財產都沒有損失,你覺得多少才是最大的補償?
光用一些空泛的想像就想助紂為虐為虎作倀,看看你們這些無頭蒼蠅把這個世界帶往什麼方向!
ouchwu 於 2012/04/09 21:0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