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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忘的527瑞芳事件
2011/12/20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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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我回台北工作時,有一天我陪叔叔到姑姑在台北的家,位於中山北路靠近長安東路口。姐弟閒談中突然提到瑞芳事件,而我是第一次聽到瑞芳事件。

 

叔叔說因查無證據,入獄不久便被釋放。出獄前他向老闆李建炎(李建興的弟弟)辭別,李老闆說叔叔的藍色大衣與他的大衣相似,希望能夠交換,出去後交給他的母親,因為他的母親非常擔心他。叔叔說老夫人拿到大衣非常激動,那種情景令人不忍。不意,不久李建炎即冤死獄中。

 

姑姑也說當她聽到叔叔被捕後非常憂心,而且也擔憂阿妗(我祖母),所以跟我父親說最好暫時不要告訴阿妗,我父親告訴她還沒告訴我祖母。所幸,不久叔叔就被釋放。另外叔叔也說那件藍色大衣原是我父親的,有次回新竹,天氣突然變冷,我父親給他穿回瑞芳。

 

我叔叔與姑姑沒有血緣關係,叔叔小時候曾作過我大姑婆的兒子,大姑婆沒有子女,因此向我祖母要求領養叔叔,當時祖父已經過世。姑姑是大丈公的姪女,沒有兄弟姐妹,因父母早逝由伯父母養大。

 

後來,大姑婆因聽信相命師說她丈夫命中無子,怕過繼後會有不測,所以始終沒有辦理領養手續,叔叔因而沒有改姓吳,並在姑丈及姑媽過世,及一起生活的吳家堂姐出嫁前返家。

 

叔叔與吳家堂姐的感情逾於同胞姐弟。記得小時候,叔叔從瑞芳回新竹時,偶而會帶我姐或我到他姊姊家。我叫她阿姑。她家位於西門街內媽祖宮附近。一進門全家大小都要前來叫阿舅,然後就是姐弟二人閒談,竟日不厭。

 

偶然聽到瑞芳事件後,曾找資料了解,但除了事主李建興所寫的記錄外,沒有其他資料。問瑞芳人也沒人知道,這可能是因為受難者除了李建興家族及幾位地方名望者外,其餘全是默默無聞艱困謀生的礦場員工,所以不為文史研究者所重視,因而缺乏文字記錄。

 

527瑞芳事件發生在1940527,瑞三炭()礦李建興兄弟被控通謀支那被捕包括員工500餘人,其中被判有罪200餘人,70餘人死於獄中,是日據時期的重大政治(思想)事件之一。

 

1989年威尼斯影展獲獎的電影 悲情城市返台上演,起初看到廣告,因為背景是九份,還以為歷史真的無法遺忘,527瑞芳事件終於公開。然而,演的卻是全台各地都有的228事件的故事。不過想想也合常理,228具有觸犯禁忌的優勢,容易引發議論,創造票房記錄。何況,瑞芳事件早被遺忘,悲情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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