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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儒家二三事
2011/07/15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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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哲學或宗教相比﹐儒家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世俗即神聖”﹐個人生命與這個世界就是圍繞著“人類社會”這個教堂建造的。行為的核心是“做人”﹐包括“當個好人”﹐“履行人倫”﹐“檢點個人言行於社會”﹐將個人、家庭、以及國家的道德統一起來。



與西方文化相比﹐儒家缺乏權利與義務的契約觀念﹐而是以道德來看待個人與社會領域的一切事情。情、理、法中,人情第一,道理第二,法律是最不重要的。重視法律,是儒者向來厭惡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像是家庭關系的延伸﹐所以從好處說﹐認識的人之間互相稱兄道弟﹐互相幫忙﹐有人情味﹐「拉關系」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從壞處說﹐由於缺乏超越眼前的道德標準(沒有天堂與地獄的報應)﹐不公平對待圈外的人也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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