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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函)
2026/10/2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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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函) 中華民國四十一年六月五日

           台會議函字第一四一號

事由: 函詢林秉彝等與匪諜關幸元聯保時期請查明見復由

受文者: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案准臺灣省政府電請審議屏東縣稅捐稽征處稅務員

   林秉彝等充匪諜保證人一案,查該被付懲戒人等之保證匪諜

   關幸元其辦理保證時間是否係在戡亂時期檢肅匪諜舉辦聯保

   連坐辦法公佈後,本會亟待明瞭,相應函請貴部查明

   迅予見復以憑核辦為荷。

                             此致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兼委員長  謝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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