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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函)
2026/10/2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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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函) 中華民國四十一年六月五日
台會議函字第一四一號
事由: 函詢林秉彝等與匪諜關幸元聯保時期請查明見復由
受文者: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案准臺灣省政府電請審議屏東縣稅捐稽征處稅務員
林秉彝等充匪諜保證人一案,查該被付懲戒人等之保證匪諜
關幸元其辦理保證時間是否係在戡亂時期檢肅匪諜舉辦聯保
連坐辦法公佈後,本會亟待明瞭,相應函請貴部查明
迅予見復以憑核辦為荷。
此致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兼委員長 謝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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