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文泉偵訊筆錄
問: 姓名年籍等項
答: 倪文泉(年籍在卷)
問: 王秋芬這個女人究在什麼地方? 連絡的方法究用何法?
答: 據于凱告訴我講的是: 王是河北正定人,北平口音,梳兩條辮子,
身體並不太健康,學校保安處傳過她一次,又釋放回去了,她現在台
大經濟系三年級,和她通信的方法就是寄嘉義中正路222號白薇小姐
收,信內寫秋芬小姐就可寄到無誤。
問: 這個地點和通信的方法你有沒有記錯?
答: 沒有,他曾告訴過我幾次,並且由他親筆寫下這個地點(這張紙條
已交上)。
問: 于凱的日記簿是否確存該女人處?
答: 是于凱告我講的,確否我並不悉。
問: 王秋芬和白薇是否即為一人?
答: 關於這件事我也曾問過于凱,據于講寄信的時候就照著他講的
(即以上的辦法) 寄去,絕無錯誤,至白薇和王秋芬是否一人于凱
始終含糊不肯講明。
問: 香港的這個通信地址,究準備作何用的?
答: 于凱告訴我,他香港淺水灣98號有壹女友是和他同鄉叫張潔,
金陵大學肄業,現其家庭正來港開橡膠廠家中很有錢,和于
友誼頗篤,張潔和王秋芬的認識也是經于介紹的,王並曾與張潔
通過一次信,張潔曾告王秋芬說:「你如不願在台灣時可到香港來住」
至於張潔在港的通信處,是我問于凱的,我是恐怕王到香港去了,
找不到王時,再給香港張潔去信。
問: 張潔是否和于凱同黨?
答: 我問到于凱一次,關於張潔的思想背景,據于講張是崇拜烏托邦主義
的,對共產黨既不贊成,對國民黨也不滿意,是一個酷愛自由的人。
問: 你準備給張潔去信時 怎樣寫法?
答: 並沒有給張潔去信的準備 ,是我曾告于凱講,我或者將來到香港去,
因此于凱把張潔的住址給了我。
問: 你將來到香港去是準備作什麼去的?
答: 這是我應付于凱的話。
問: 即使是應付的話,那你到香港的理由是什麼呢?
答: 于凱並沒有問我為什麼,我也沒有告訴他。
問: 他已經把香港的關係人和地址都告訴了你,難道他就不問你去香港
的企圖嗎?
答: 按道理他應該要知道我到香港的企圖,但他確沒有問我這一點。
問: 你以前講過說: 這次很後悔受了于凱的利用,究竟于凱怎樣利用你?
答: 我經過詳細檢討,我自己太富盛情,而于凱專門利用矛盾,利用別人
心理的弱點想利用我。
問: 你為什麼竟會受人利用?
答: 我自己承認這我現在坐了十一個月的牢,心理發生變態,有時失常。
問: 你是否願意盡最大努力,協助偵破此案?
答: 願意的。
問: 你是否對于凱的活動情形以前忘了,而現在新想起來的再加以補充。
答: 已經都講過了。
右筆錄經被訊人詳閱無訛
被訊人倪文泉
中華民國四十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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