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玉林自白書
(引用解密國家檔案)
一、 我自七歲入私塾讀書起直至隨政府接收台灣
來台灣服務,(最初在宜蘭區署後來在松山救濟院
最後在台南工業職業學校) 完全是用我的真名字孫繼業,
因為在台南工業職業學校的時候,校長陳重挾嫌誣控我
貪汙之罪,台南法院判我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在宣判前一日我
被保出,那個案子我實在是冤屈,請調閱法院原案及調查當時
實際情形就可以全部明白,我所以演變成今天的這種錯誤情形,
也是由此時開始的) 我被保出來,未受實際執刑,自那時起
我不敢用我的真名字了,(卅八年一月) 恐怕法院有通緝
(有否通緝我不知道)但是我也想不出辦法來再辦一個身份証,
後來蘇藝林(師範學校同學)由廣州撤退來台灣,
他那時在國防醫學院第二大隊第一中隊長王玉祿的宿舍裡,
我把我的情形(台南工校事)告訴了他,他用廣州才撤退來台
的名義,給我另行申請一個身份証,改名孫玉林,
他給我申請身份証的時候,一共申請了四個人(我也在內),
另外一張是他的母親,其餘兩張一個是孫秀林,一個是孫二林,
據蘇藝林說孫秀林是台中的一個女的,
孫二林的身份証,我不知道是給誰辦的,
孫秀林,孫二林的身份証,都是于凱(台大學生)託蘇藝林辦的,
我從卅八年九月起才用孫玉林的名字,申請身份証的時間,
是卅八年八月末旬,申請的地點是台北市古亭區水源地派出所
(羅斯福路四段的派出所),到九月中旬,蘇藝林把申請出來的
臨時身份証,經由郵局給我寄到花蓮去的,到十一月中旬,
蘇藝林給我打電話,叫我把我的臨時身份証寄給他,
換正式身份証,我把我的臨時身份証交給林振成(我的生意股東)
我才到台北來,辦戶口轉移,把我的戶口移到花蓮去的。
二,今年三月間,趙光鄰到花蓮去,那時是我和趙光鄰第一
次見面,見面後我把我生意的情形告訴他,他才知道我的生意,
,除我之外還有三個台灣人是有股東的,他叫我聯絡
簡桂生、林振成,叫他們組織地下武力,(趙光鄰當時避免
和簡桂生直接談話),經我和簡桂生談過後,簡、林很同意,
簡、林說能組織一、二萬人(簡、林在中日戰時是被日人征往
海外參軍的) ,後來趙光鄰叫他們寫自傳,他們說不會寫,
又叫他們把組織武力的名冊寫出來,他們也沒有寫,
趙光鄰在花蓮住了四天,就回台北了,簡、林組織地下武力的事,
就從趙光鄰離開花蓮沒有進行,當時趙光鄰叫簡、林組織地下武力,
要自備武器 自備經費,趙光鄰說這樣組織的武力方有力量,
才是真正的人民武力,簡、林之所以不願意進行,
困難就在自備武器 自備經費的原因,趙光鄰說最初組織
不要這樣多的人,先組織五百人就可以,組織成功後由蘇藝林負責
訓練指揮,他指示的辦法,是由簡、林聯絡中日戰時被征往
海外的軍人,叫這些人和他們的家庭先設法脫離關係,
到各方面條件許可時,再集中起來,但是一定要注意到素質的問題,
流氓不能叫他參加,他們最不堅決,最不容易管訓,他們參加進來,
不但不能增加力量,往往反而容易整個失敗,趙光鄰當初之所以
想組織地下武力,是想利用簡、林的關係,後來簡、林感到武器 經費
自備的困難,就沒有進行,接著趙光鄰離台去上海(四月間) ,
組織地下武力的事就停止沒有進行。
于凱叫我寫自傳,指示了工作(詳刑警總隊自白書),
給我起了化名(趙明)參加的,我現在把所知道參加該組織的人,寫在下面
于凱 化名(林遠)台大學生 和我直接發生關係
蘇藝林化名(金野)國防部參謀 和我直接發生關係
鄭耀東 化名(龍淼)後來在我米店幫忙
呂芳欽化名(不詳) 教育廳人事管理員
廖小姐化名(不詳)合作事業管理委員會會計
孫玉林親筆
卅九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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