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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務與間諜的生死暗戰
2025/07/02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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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務與間諜的生死暗戰

蔡孝乾害死400 多位地下黨員

蔡孝乾何許人也 ?

蔡孝乾(1908—1982), 臺灣省彰化縣花壇鄉人, 曾用名蔡乾、蔡前、楊明山

鄭敏捷(老鄭)。父蔡塗,母蔡林鉗。

1922年畢業於日據時彰化公學校,因為從小就懂得孝敬父母,

幫助父母料理家務之外,還在上學路上撿拾田螺到學校做午飯,以給家庭減輕負擔,

當時的校長聽說後非常感動,於是給他的名字中加進了"孝"字,改為"蔡孝乾"。

上世紀20年代初,或出於祖國意識,或看中大陸學費低廉及入學手續簡便,

一些臺灣學子紛紛到大陸上學。 據統計,1920年之前,臺灣留學大陸學生僅19人,

但到1923年10月,已經增加到273人。 蔡孝乾在父親和臺灣文化協會的資助下,

於1924年春來到上海求學。

1924年至1925年就讀於中國共產黨員鄧中夏創建的上海大學社會科學系,

受瞿秋白、任弼時等影響, 參加上海臺灣青年會, 組建旅滬臺灣同鄉會。

 192512月參與組建上海臺灣學生聯合會。

 19267月返台宣傳革命, 組織臺灣文化協會左翼並任機關報顧問和撰稿人。

1928年參與組建臺灣共產黨, 4月當選為臺灣共產黨中央委員、常任委員兼

宣傳鼓動部長。

19315月臺共二大召開。大會後不久,謝雪紅、楊克煌等人在國際書局被捕。

其他黨員或黨的同情者也陸陸續續在各地被捕,藏在工人家中的秘密檔案全部

被起獲。日本人命令解散文化協會和簡吉領導的農民組合。這一系列的打擊,

造成了臺灣解放運動十幾年的真空。 1928425日,謝雪紅在上海法租界

被駐滬日本總領事館警察逮捕,押回台灣,6月初被釋放。 為躲避日本警察的逮捕,

19288月下旬的一個夜晚,蔡孝乾與侯朝宗、潘欽信、

謝玉葉等黨員秘密乘船離台,來到福建漳州,在石碼中學、龍溪女中任教。

為了生活,蔡孝乾還當過短時期的公路工程處臨時職員。他與中共組織

只有橫的聯繫,在工作上直接受設在上海的台共總部領導。

 蔡孝乾的不告而別讓謝雪紅非常生氣,認為蔡孝乾逃避黨員的責任,

因此公開宣布將蔡孝乾開除出台共黨組織。

此事也種下往後20年的蔡、謝心結。 

 

蔡孝乾最大的資本, 來自他是參加過兩萬五千里長征的唯一臺灣人。

這項資歷,通常是中共老一代無產階級革命家一項基本條件。 長征途中,

他與老一代無產階級革命家培養出革命感情, 為其當上臺灣地下黨最高領導

埋下伏筆。

蔡孝乾的回憶錄記述下他隨葉劍英指揮的中央縱隊長征的情況, 他親眼目睹

紅軍慘烈的渡湘江戰役:傷患一抬一抬的被送到後面去...... 紅五師已經

頑抗了整整兩天,中央縱隊還在渡江。 到這個時候為止, 紅五師已經有一個

師參謀長,兩個團長, 一個團政委相繼陣亡了, 另有兩個團長和一個團政委受傷了,

連、營級幹部的傷亡更多......

穿越草地的長征最後階段, 也是最艱苦的階段, 中共黨政軍人員在途中大量死亡。

憑著毅力與幾分運氣,蔡孝乾追隨大部隊,完成長征壯舉,到達陝北。

但是在遭圍剿的一年內,蔡孝乾的元配妻子劉月蟾與一對孿生子

在逃難中失蹤。

 1931年中共在江西瑞金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19315月,國民政府在

福建第四次剿共,蔡孝乾隨紅軍撤回江西,19324月林彪率中共紅軍東路軍

進佔漳州, 蔡孝乾經地下黨員李文堂引薦去江西蘇區,由紅一軍團政治部主任

羅榮桓安排進入紅軍政治部,此時蔡孝乾化名蔡乾(蔡前),擔任列寧師範學校教員。

蔡孝乾被任弼時推薦,擔任第一軍團政治部《紅色戰士報編輯,

6月中旬, 在汀州受到中共蘇區中央局書記周恩來召見,並與老師任弼時重逢。

當月蔡孝乾在蘇區反帝總同盟第一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總同盟主席團成員, 此後又

結識了毛澤東胞弟毛澤覃及胡耀邦並在一起工作, 友情至深。

1934年,蔡孝乾當選中華蘇維埃中央委員,隨中共紅軍「長征」入延安,

是唯一參加「長征」的台灣人。

193510月,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到達延安,

蔡孝乾獲任內務部長,抗戰爆發後, 蔡孝乾到八路軍總部工作,

1938年任八路軍總部野戰政治部部長兼敵工部部長,負責管理

日俘和對敵宣傳;194110月出席延安東方各民族

反法西斯代表大會,12月當選東方各民族反法西斯大聯盟常委;

19454月至6月列席旁聽中共七大。

臺灣工委書記

19458,抗戰勝利, 台灣光復。 中共中央於延安成立"臺灣省工作委員會",

指定台籍幹部蔡孝乾為負責人。 19462,蔡孝乾率張志忠等人到上海與

華東局地下黨會合, 3月正式成立"臺灣省工作委員會"地下黨組織,由蔡孝乾擔任

書記, 7,蔡孝乾抵台,地下黨正式在台運作,初期臺灣省工委

下轄臺灣學生工委會、基隆市工委會、臺灣省山地工委會、臺灣郵電職工工委會、

蘭陽地區工委會、臺北市工委會、 北峰地區工委會、高雄工委會等組織。

1947年二二八事變前夕, 臺灣省工委發展了70幾名同志。

 潛伏台灣發展共諜網

    19467月,中共指派蔡孝乾潛回台灣,發展間諜組織,任台灣省

工作委員會書記。中共派遣洪幼樵、張志忠、林英傑 、孫古平等協助

蔡孝乾,初回台蔡孝乾與老台共廖瑞發聯繫,並開始聯繫台北地區

社會主義者,吸收李中志、黃石岩、徐淵琛、林樑材、郭琇琮、

李媽兜、簡吉等,首先成立台北市工作委員會 ,徐懋德(化名李絜)

負責學生工作委員會的組織發展,在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

等地發展學運,以反飢餓、反迫害反內戰為訴求打擊國民政府。

    蔡孝乾在保密局獄中寫自傳說明

1945月中共決定派蔡孝乾來台建立黨組織,就從延安出發,

行軍三個月後,於1945年十二月抵達蘇北淮安華中局,與該局書記

(即負責人)張鼎承(後任匪閩省主席,組織部長曾山,委員劉曉

等唔面,經三月餘時間,組成「台灣省工作委員會」,蔡孝乾任書記,

選拔幹部九名,洪幼樵(即蕭明、劉志敬及其妻許敏蘭,張志忠

(即楊春霖、張梗),林英傑(泰國華僑),唐海光及其妻 (均已於卅七年間離台

莊立洲(卅五、六歲,本省高雄人,受學委徐懋德直屬連繫,曾任

台北市立中學、靜修女中等校教員,返高雄後去向不明

小崔(名已忘, 曾參加臺灣義勇隊工作,「二二八」後已返大陸

林昆(上海人,自蘇北至滬時即留下,未來台工作) 至卅五年二月間,

蔡孝乾與幹部分批自蘇北出發,抵滬後與李偉光等(上海台灣同鄉會會長、

台灣工作委員會駐滬交通聯絡負責人唔見,劉志敬(即洪幼樵

等幹部在滬停留約一個月,蔡孝乾命彼等先行來台,設法尋找職業掩護,

謀取立足處所,蔡孝乾因奉上級命令等候參加「國民大會」選舉活動

(因當時國共有重慶雙十協定,故在滬逗留至1946年七月間始來台,

同時在滬與繼室馬惠玲結婚,婚後偕同來台。初到台灣蔡孝乾

以基隆港碼頭工人身份為掩護,全力開展工作。

    國民黨保密局公開之資料指出,蔡孝乾展開任務之後6個月內,

就招募到了約70位當地人士加入台工委;到了1948年,他們已

掌握了約285位黨員。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大量知識分子左傾,

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組織快速膨脹。

    19486月,蔡孝乾率核心幹部十人(朱子慧、李武昌、

李媽兜、計梅真、洪幼樵、唐海光、孫古平、郭琇琮、陳添福、張志忠)

飛往香港,與台盟及上海同鄉會代表們一同參加「華東局」幹部劉曉

所主持的台灣工作幹部會議,即「香港會議」,檢討二二八事件之得失。

1949年當選第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及中共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

「香港會議」會後上海局陳澤民隨行派遣至台灣擔任副書記及組織部長

協助發展台南、高雄、屏東組織。

    1949年,國軍60萬大軍撤退來台,蔡孝乾一手建立的情報網

也迅速擴張。194912月,據稱他掌控的地下黨員多達1300位,

另外更有多達5萬個同情者。這些人都可以用來發動罷工、抗議遊行

以及校園暴動。

蔡孝乾曾回報上級中共第三野戰軍,他的秘密部隊

已經準備好了,共軍登陸前就可以先煽動社會顛覆國民政府。

他還建議,攻台計劃最好在19504月發動,因為那時候的

天氣最適合兩棲登陸作戰。

    1949年下半年,蔡孝乾聯絡上從南京來到台北的國軍中將吳石。

吳石任國防部本部參謀次長,利用職務之便可取得作戰計劃及

其它高度機密的戰略資料。吳石和蔡孝乾數度會面,將許多

極機密文件交給他,包含多份軍事地圖,其上標註出台灣可

登陸的海灘、可利用的部隊卸載點以及台灣軍事基地位置。

    吳石還偷出了多份文件,裡面記載金門和舟山群島的部隊配置

及砲台的布防位置。這些文件都通過一位叫朱諶之(朱楓)的

女性諜報員,帶到中國大陸。

 蔡孝乾投誠

    蔣介石退守台灣後,決心要根除潛伏在台灣的共諜,下令

國防部保密局執行搜捕任務。

   「光明報」,是1948年秋天至19498月間在台灣流傳

的地下刊物,是1948年中共台灣省基隆市工作委員會發行

的刊物。19498月光明報事件爆發,全台展開從台大法學院、

基隆市工委會,到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地的大搜捕,

陳澤民等多人遭逮捕。

    1950129日,蔡孝乾在台北泉州街二十巷十六號的住處

遭到逮捕,供出計梅真與錢靜芝及洪幼樵出境計劃,後尋機逃脫。

幾週後,在嘉義鄉下奮起湖二度被抓獲。

    蔡孝乾的投誠,造成中共在台灣的諜報組織被摧毀,1800多人

被捕入獄,後來判處死刑者高達400多人。蔡孝乾供出潛伏在台灣

的中共間諜,包括國民黨國防部參謀次長吳石中將、高級參謀中將

陳寶倉(曾任第四兵站總監)、國民黨東南行政長官公署總務處上校

交際科科長聶曦、地下黨聯絡員朱諶之(朱楓)等,並說出了台灣

各地的共產黨據點。

蔡孝乾的情報讓國防部保密局掃蕩了全台的共諜網以及共諜的地下基地。

    蔡孝乾投誠後加入了國民黨,任台灣當局保密局設計委員會委員;

1956年又任職於「國防部情報局匪情研究室」,後升任該室少將副主任

兼「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副局長」,198210月在台灣病故。著有

《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地台灣》、《毛澤東軍事思想研究》等書。

1970年,台灣中共研究雜誌社出版了蔡著

《台灣人的長征紀錄——江西蘇區紅軍西竄回憶》一書。

特務與間諜的生死暗戰

1 在蔡孝乾領導的台工委一案中--------【保密局主導

追查【光明報】來源,對被捕到臺灣大學學生恩威並施,又打又拉,

使用投誠青年姚清澤、吳振祥繼續安置大學生中。1949822

跟蹤基隆工委書記鍾浩東在僻靜處秘密逮捕、押送臺北審理。

派細胞孫同仁打入地下黨高雄工委,谷正文與地下黨員李份談條件

不關不罰藉此掌握了高雄工委領導開會時間、地點,

19481031日一網打盡。

台工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陳澤民被捕,直接危及台工委高層。

放長線。從外圍的基隆中學職員戴芷芳處瞭解到季澐後,

不動聲色跟蹤監視,發現了其丈夫楊春霖(張志忠化名)

交友廣闊,連續跟蹤張志忠一個月後,19491231

在老松公園外路上用吉普車撞倒正騎自行車的張志忠、

秘密逮捕----------雙方接觸剛開始,臺灣工委就失陷

兩位最優秀的領導人。

谷正文瞭解到季澐喜歡坐三輪車,在決定秘密逮捕季澐時,就化裝成

三輪車夫,拉上季澐後就直入據點,沒有驚動其他人。

散佈假消息,混淆視聽。張志忠被捕後遭到酷刑堅貞不屈,只求速死。

毛人鳳用他的照片和蔡孝乾、陳澤民、洪幼樵等叛徒的名義在

【中央日報】發表叛變投降公告,混淆視聽。中共黨組織1998年才

查清真相,追認張志忠和季澐為革命烈士。

谷正文不厭其煩、秘密排查------綜合多方線索,大致判定台工委蔡孝乾

外在特徵、常駐臺北後,秘密、大面積排查戶口,鎖定其

泉州街2016號住宅。

蹲守--------特務慣用手段,效果很好。1950124日連續蹲守在

蔡孝乾家中,因為養的狗沒有叫判斷是主人回來29日夜抓住了黑夜

潛回的蔡孝乾,順帶還發現了偷偷觀察動靜的時任臺灣警察學校教官、

地下黨員吳彬泉。

在臺北雙連街地下黨員謝新傑家蹲守的特務,抓住了蔡孝乾的

交通員劉青石夫妻,劉青石在懷孕妻子的幫助下奮勇逃脫。

在張志忠家蹲守的特務,抓住了蔡孝乾派來送經費的曾來發。

細胞隻身犯險-----19502月,一個特務深入地下黨苗栗武裝基地,

用假扮張志忠交通員的身份安排黎明華等人15日集中,企圖一網打盡。

黎明華與陳福星、曾永賢等人研究後識破此計。

大膽使用自首者、滲透組織內部-----1951723日,

調查局臺灣省主任郭乾輝主導、秘密逮捕新竹地委所屬地下黨員范新戊,

經過一周說服,范變節,死心塌地投誠,打入了重建的台工委,

經過半年多耐心細緻的工作,甚至開闢了一個偽裝的群眾據點,

逐漸贏得了陳福星的信任。1952425日,特務出動特種行動組20人,

在范新戊將省工委領導蕭道應攜帶的武器偷出後,格鬥40分鐘,制服蕭道應。

隨後曾永賢、陳福星也陸續被捕。整個過程堪稱驚險電影情節。

調查局科長俞詢初、郭維芳還勸降地下黨員劉青石並安排他

去大陸打入組織內部搞破壞,劉青石將計就計,假意答應,

趁機派往香港,到香港找到組織輾轉來到北京,寫出十萬多字的材料,

彙報了台工委失敗的詳細經過但是因為不被信任劉青石在清河農場

勞改20才終於平反。

讓投誠者現身說法-------蔡孝乾等投誠後,在報紙、廣播上公開號召

地下黨員自首。蔡孝乾、陳澤民、洪幼樵都安排在保密局任職,

曾永賢在調查局任職,蕭道應任調查局法醫室主任20年至退休

對地下黨人心理造成很大衝擊。

苦肉計-----19767月臺南工委所屬陳明忠第二次被捕遭受三個月

酷刑後,又派警備總司令部松山區負責人冒充電器行經理

同陳明忠關押一起、套取情報,被陳識破。

2 洪國式情報組一案中----保安司令部主導】

--------利用洪國式迫切發展情報網的心理,空軍機械官楊文亮

和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組員陳琦、包文有打入洪國式組織內

【楊文亮在敵工組、陳琦在情報組】摸清了其底細。

隨後又設計密捕洪國式----派特務假裝流氓滋擾洪國式,然後

員警以調解為名帶去派出所,要洪國式找保人就可回家,

洪國式急於脫身,說出組織成員、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政工處一科

中校郭秉衡做保,特務隨即抓人。然後欺騙洪國式說保人聯繫不上,

需要再找其他人,誘騙洪國式又說出了【掃蕩報】記者鄒曙,鄒也被捕。

散佈假消息、混淆視聽。交通員劉光典隱藏四年後被捕,堅貞不屈。

毛人鳳施行反間計。找了一個身高、外貌體徵相近的人跑到香港,

冒充劉光典發表反共黨言論此事在劉光典子女追查50年後才揭開真相。

3 吳石情報組一案中【保密局主導】

苦肉計。派一個40多歲的山東人、自稱國民黨國防部上校、

因經濟問題被捕,跟吳石關在一起,跟吳石套交情,吳石中計。

4于非一案中【調查局與保安司令部聯合】

于非情報組骨幹于凱被捕後,特務使用同案被捕的路齊書為線人,

彙報于凱獄中各項活動【路隨後被運用於偵查另外一個于非情報組

成員蘇爾挺】,還派出國民黨員陳成堯【化名李維成】,冒充案情

輕微的嫌犯,同于凱關在一起,套情報,于凱中計,洩露了在獄中

重建地下組織的情況。

5 戴龍情報組一案

騙取信任。華東軍區海軍處戴龍情報組,到臺灣後搜集的情報不容易傳回,

只好用暗語到郵局明碼發報,引起懷疑,保密局派戴龍以前的警校同學

焦靜秋假裝進步、故意發表不滿國民黨的言論,騙取了戴龍的信任。

焦表示不久將前往上海接家屬,戴龍即將密信交給他轉交大陸方面聯絡站。

薛介民姚明珠一案【國民黨空軍政治部主導】

反間計1956年,華東局策反委員會所屬情報員、國民黨空軍通訊大隊

寇新亞壓力太大而自首,還供出了從香港到臺灣的交通員張為鼎。

特務即利用寇新亞反套情報達兩年之久。直到1958年才抓捕了張為鼎夫婦。

張變節,供出了薛介民等人。

7 福建省公安廳系列案件

潛伏內部,提前示警-----194910月,福建省公安廳秘密培訓

赴台人員,卻被暗藏的國民黨特務偵悉,特務機關張網以待。

19505月,派遣人員陳維鞣剛到白犬島就被捕了,8月槍決。

 審問階段 酷刑

臺灣作家柏楊被捕關押9年,有【柏楊回憶錄】記載了他的經歷和見聞----------

臺灣政治犯的調查經過,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偵訊期,在調查局或在臺灣警備司令部保安處,最為艱難。

社會上受到普遍尊重又有充分自由的紳士,突然間被捕,推入四周

都是鐵欄杆的小房間裡,被侮辱,被毆打,精神會霎時崩潰。

那些欲招卻無供可招的人,苦難最多,因為他必須揣摩審問官所引導的方向,

假設當初預定你是參加民主同盟的話,如果你忽然參加了共產黨,

審問官就無法接受。假定你的猜測始終不能符合他們給你的暗示,

苦難就更大。有人在刑求下,悲憤地叫:

“我是匪諜,我是匪諜,你們教我招什麼,我就招什麼!”

這種絕望的哀求,更激起審問官的憤怒,因為你冒犯了他職業的尊嚴,

審問官會抓住政治犯的頭髮,教他跪在算盤上:

“我們從不教人招什麼,你自己做了什麼,就招什麼。”

不是每個政治犯都跪過算盤,也不是每個政治犯都搖過電話

(把電話線的電流通到手指上,然後搖動把手,電流會使一個人渾身發抖,

屎尿齊出),但是,最後都會照著特務們的預期,招出答案。

只要你第一件事自誣,就一瀉千里,每件事都會自誣,直到法律

把你完全嚴密地綁住。如果只看筆錄,只看口供,每句話都是囚犯說的,

事實上,每句話都是特務說的。

這段時間大約四個月,這是最苦的階段,很多人就在這個時候被

逼死或逼瘋。1968年政治大學學生代聯會主席許席圖,在學校組織了

一個學生社團(統中會),結果被捕,不到三個月,神智完全錯亂。

每逢有大官前來視察,監獄官就把許席圖捆綁起來,用布條塞住嘴巴。

九十年代初期,《中國時報》報導說,台東玉里精神病院有一位

來路不明的病患許席圖。

國民黨軍警從大山裡抓捕的政治犯,衣衫襤褸、遍體鱗傷,繩捆索綁外,

防止逃跑。

【光明報】案件中,臺灣大學黨小組長戴傳李被捕的當晚,被捆綁在

一張長凳子上,用布條纏住大腿,一個特務用拳頭捶擊大腿,打了一個小時。

高雄工委案件,台工委副書記陳澤民被踢斷三根肋骨、打斷左臂,幾度昏死。

台工委武裝部長張志忠,據說用火燒口腔。

台工委書記蔡孝乾,據說被剖腿抹鹽、拔指甲。

台工委領導人林英傑,渾身腫脹、血肉模糊,手指甲、腳趾甲全部拔掉,奄奄一息。

掩護蔡孝乾躲藏的黃天,細麻繩勒手指然後懸吊至屎尿皆出

台工委嘉義市委書記、廣東105部隊團級偵察員王冠民 拔掉指甲

于非情報組骨幹、臺灣大學學生領袖于凱,手指甲、腳趾甲全部拔掉,

打得不成人形,眼珠子彷彿要掉出來。----同案的臺灣大學學生領袖姜民權回憶。

國民黨國防部參謀次長吳石被打的厲害,一隻眼睛失明,身上到處是傷,

皮膚紅的紫的,腿腫的很大。看守每天叫他去擦藥。還有一次,

審問回來後躺了一天一夜,一直呻吟。------同牢房的劉建修回憶。

反蔣報人龔德柏回憶老虎凳---195052日夜9點到次日凌晨4

臺灣電力公司總經理劉晉鈺血肉一團、不成人形被抬回牢房。

後來國民黨中將參議陳寶倉也遭遇老虎凳刑罰。

掩護蔡孝乾的醫生林立---雙腳受刑紅腫的嚴重,難友林坤西幫他

處理傷痛-------吳澍培回憶

麻豆事件中,台工委所屬台南麻豆鎮普通黨員蔡榮守,被針刺手指、

圓珠筆夾手指、灌辣椒水。

台南工委所屬陳明忠----1950年夏天,第一次被捕在台南憲兵隊

 被灌水、夾手指、坐老虎凳;在綠島監獄關禁閉室。手銬腳鐐連起來,

沒法站直又沒法躺平,禁閉室很小,上面鋪瀝青,熱的要命。一期三個月。

197674日第二次被捕遭遇3個月的酷刑。先是連續審問65夜,

電燈照臉、不許睡覺;第二關55夜,八名打手,夾手指,電刑。

灌汽油、坐老虎凳、躺大冰塊、牙籤刺指甲疼的小便失禁、灌辣椒水、

鋼絲捆抽打後背和腿,疼的一周都沒法動;第三關55夜,

第四關55----用刑時給煙抽,給水喝、給東西吃,有醫生觀察,血壓過高就歇一會。

陳明忠兩度入獄,終其一生,在獄中渡過21個年頭。回想期間所

受到的刑求,陳明忠說:「指甲都拔掉了,手指被用針刺,痛到小便

都失禁。由於坐『老虎凳』,膝關節受傷,坐牢時沒什麼走動,

傷沒有惡化,出獄後要走路,傷就開始惡化,嚴重到不能走路,

所以動膝關節手術。」陳明忠接著說:「刑求有四個階段,大部分人

第一個階段就受不了承認罪行,第二個階段,幾乎沒有人受得了,

第三、四階段的刑求都沒有人經歷。但是,在我身上都用過了,

所以刑求的人還問我練過甚麼武功,怎麼那麼能忍。」

當年酷刑的種種,從陳明忠的口中道來,仍是歷歷在目,令人不忍。

「我當初心裡只想著每天等死,我常說滿清以前有凌遲,對我來說,

等死,就是一種精神凌遲。」陳明忠回憶:「有次被七、八個人輪流施刑,

十幾個小時折磨下來,我的心跳已達到每分鐘兩百多下。他們怕把

事情搞大,只好停下來。之後每天檢查,我的心跳都達到兩百多下,

只好停止行刑。」兩次坐牢下來,前後刑求無數,身體已殘弱不堪,

在多方的協助下,終得以保外就醫。

第二次出獄後,陳明忠參加由白色恐怖受難者和子孫組成的

「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1991年的春天,他們在馬場町

首次舉行公開紀念會,並約定秋天再次碰面。但到秋天來臨時,

卻發現水門被關起來。後來透過林正杰的幫忙,找到同為白色恐怖

受難家屬的洪秀柱立法委員協助,讓紀念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陳明忠想起那時他與洪秀柱立法委員見面的情形,他對洪秀柱說:

「我是你爸爸在綠島的同學!」當年洪秀柱的父親洪子瑜先生,

曾與陳明忠一起被關在綠島。談到洪子瑜先生的案子,陳明忠告訴

我們,那時美國要用吳國楨、孫立人來代替蔣中正,蔣中正先下手為強,

清除相關人士,而台糖公司的總經理沈鎮南是吳國楨的人馬,牽連到同在

糖廠工作的洪子瑜。有人說是洪子瑜去告密,陳明忠非常不屑:

「根本輪不到他來告密,一個廠長下面的秘書,連總經理的面

都沒見過,要怎麼告密?他才沒有那麼大的能耐。」
華東軍區海軍部聯絡處偵察員戴龍1951118日押送馬場町刑場時,

手腳俱斷,是吊在卡車上的。

國民黨中將李鴻受孫立人案牽連被捕,針刺指甲,灌辣椒水,坐老虎凳,雙腳幾乎殘廢。

國民黨陸軍總部軍法處長周芝雨因陸效文案被捕,刑訊逼供,被打斷了脊椎後槍決。

國民黨防衛總部副總司令中將段澐因通共被捕,夜裡遭受酷刑逼供,慘叫不絕。

山東流亡學校張敏之案件國民黨澎湖駐軍為強迫8千學生補充部隊,

震懾不服氣的校長張敏之等人,抓捕100多師生,指控為共諜,

分別押往馬公、漁翁、桶盤嶼等島嶼的民宅、廟宇中,掌嘴、懸吊、

鞭打、電刑逼供。

台工委郵電總支部負責人、臺灣郵政局職工補習學校教師計梅真

女,35歲,被拔指甲、針刺乳頭、銅刷攪陰道最終還是遭槍決。

于非情報組副組長、臺灣師範專科學校教師蕭明華,女,五天午夜大燈照射、

製造噪音、不准睡覺、不許上廁所;吊雙臂導致骨折;毆打致渾身沒有一塊完整的皮膚。

台工委所屬普通黨員宋蓉萱,女,孕婦,拔指甲,吊拇指,用銅絲捆成埽

抽大腿,造成腫脹發炎,第二天被特務用手指在傷口一捏,就疼的眼淚、小便齊出。

郵政總支部案件普通黨員許月里,女,懷孕五個月,遭棍棒亂打,她跪著彎腰護胎兒

臺北工委委員李蒼降(李友邦侄兒)被灌尿水和灰水;妻子曾碧麗,離預產期只有一個月,

被綁住髮辮高懸起來抽打,導致胎盤脫離而早產。判刑一年。

沈嫄璋,女,六○年代《台灣新生報》的著名記者。特務懷疑她是共產黨,

她不認,就施以繩刑,

【柏楊回憶錄】的記載------

“她全身衣服被剝光,在房子對角拉上一根粗大的麻繩,架著她

騎在上面,走來走去。沈嫄璋哀號和求救,連廚房的廚子都落下眼淚。

那是一個自有報業史以來,女記者受到最大的羞辱和痛苦,當她走到

第三趟,鮮血順著大腿直流的時候,惟一剩下的聲音就是:"我說實話,

我招供,我招供……"她要求調查員們把她放下來,暫時離開,

允許她自己穿上衣服。調查員離開後,她知道更苦的刑罰還在後面,

自己招供不出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於是就在牆角上吊身亡。最後留下來的

是一雙幾乎暴出來的眼睛,和半吐的舌頭。“

19589月,因變節交通員張為鼎出賣,薛介民、姚明珠夫婦等人被抓入獄。

1963131日上午,經過五年多的殘酷審訊,被以顛覆政府

罪名把他們槍殺於臺北新店安坑刑場。

姚明珠是姚勇來的胞妹,在該案中,姚勇來擔任姚明珠的輔佐人,

並負責扶養姚明珠夫妻的三名子女,薛介民、姚明珠兩人被押期間,

原有的眷糧都遭停發。

姚勇來因為親情,不避諱薛介民、姚明珠夫婦匪諜案但是也為自己

將來被捕埋下遠因

薛介民和姚明珠的故事

1916年,孿生兄弟薛仁民、薛介民出生。他們祖籍福建省仙遊縣楓亭鄉,薛介民曾在福建省立醫學院學習,19384月投筆從戎,考入空軍官校第12期特別班(飛行士官2期),1942115日畢業。1948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冬入台,曾任國民黨空軍總部督查室中校安全官。

姚明珠1918年出生於莆田,畢業於福建省立醫學院,1940年參加青年抗日讀書會,後加入中國共產黨,19411月前往武夷山根據地途中被捕,被關押在福建梅列集中營。19422月取保出獄。

薛介民和姚明珠是青梅竹馬的表兄妹,1946年結婚。姚明珠1947年隨薛介民調往南京空軍醫院工作,1948年隨夫遷台,在臺北市開設育德診所。19589月,因變節交通員張為鼎出賣,薛介民、姚明珠夫婦等人被抓入獄。1963131日上午,經過五年多的殘酷審訊,被以顛覆政府罪名把他們槍殺於臺北新店安坑刑場。三個孤苦伶仃的孩子,所幸被莆田籍同鄉張元凱、吳珍玉夫婦等人收養。在家破人亡的情況下,他們走過了極其艱辛的人生道路。上世紀七十年代後,他們都來到美國發展。

2013412日,在姚、薛二人犧牲整整五十年後,中共國家民政部

批准他們為革命烈士。次年,這一對在刑場上犧牲的烈士的骨灰

被安葬在八寶山革命公墓,回到他們曾經為之奮鬥的祖國大陸,

與戰友們安息在一起。201310月,薛介民和姚明珠的名字

被鐫刻在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無名英雄紀念廣場名錄中,

這對來自媽祖故鄉的夫妻的壯烈事蹟也逐漸為人所知曉和傳頌。

沈嫄璋在一個叫做「青雲小組」的文教工作調查單位,化名「林小書」,

經常蒐集一些臺灣省政有關的資料,調查局第一處前後三任處長

都很欣賞她,經常與她接觸。[4]

1950年代臺灣後期,特務單位針對1933年的閩變大舉抓福建人,

《新生報》有很多福建幫,因此成為標靶,此舉揭開《新生報》

第二波大整肅的序幕,受難者都是外省人[7]

當時有匪諜嫌疑的《新生報》報社人員可以向《新生報》安全室

主任金賡自首,但金賡壓住不往上報,直到自首期限已過,

才將積壓而「逾期」未自首的名單呈辦邀功,包括姚勇來、

姚勇來妹妹、乃至以後的《新生報》副總編輯單建周路世坤童尚經等人,

都是金賡的邀功業績[3]。姚勇來、沈嫄璋被檢舉在福建當記者時曾參加過

讀書會,但是調查局副處長李世傑認為不可信而將公文簽結。

蔣經國為部署接班需先掌控情治單位,因此在調查局內先引發整肅鬥爭。

沈之岳接任局長後,蔣海溶一派被鬥倒失勢,《新生報》也受連累。

調查局為整肅李世傑、蔣海溶,以此為由先逮捕李世傑,指控其為

潛伏匪諜,再分別騙沈嫄璋說二女兒生病,讓她到台中才由調查局

約談,丈夫姚勇來則在台北被捕。[5]

1966年,姚勇來夫婦被監禁在三張犁的調查局第一留置室內逼供。

當時,姚勇來已結婚的長女,得知父母雙雙被抓,立即在表叔的

陪同下,到調查局找蔣海溶處長要人,但無效。姚勇來夫婦

因為不肯誣咬蔣海溶、李世傑是共產黨而遭刑求。其中,

沈嫄璋被扒光全身的衣服,柏楊因案也在看守所而聽人轉告受刑經過:

「在房子對角拉上一根粗大的麻繩,架著她騎在上面,走來走去。

沈嫄璋哀號和求救,連廚房的廚子都落下眼淚。那是一個自有

報業史以來,女記者受到最大的羞辱和痛苦,當她走到第三趟...

私處血流如注,最後死在留置室。[5]

調查局對外宣稱沈嫄璋畏罪自殺,再將沈嫄璋屍體布置成自縊狀。

學過醫的姚勇來如此寫下妻子的死狀:「沈嫄璋右頰骨下有巴掌大

的紫青,嘴巴微張,嘴唇發黑,舌頭未露出,左頸下有明顯勒痕……

一切都指出她不是自縊身亡,而是被刑求致死。」

姚勇來被押去為亡妻更衣、化妝。在大雨的黑夜裏,屍體被

軍車載到六張犁公墓埋葬。

重判

臺灣大學校長傅斯年為許強等醫學院教授求情時,蔣介石明確批示,

只要是地下黨組織首領,不論組織大小、情節輕重,一概槍斃處死,

絕無轉圜餘地。

許強案牽連的臺灣大學醫學院教授胡鑫麟後來回憶-----軍法處刑地下黨

約略有個方式:

不識字的判5

識字、確實沒活動的,判10

略微有些活動的,判1215

再上去就是無期徒刑

若有職務的,比方說是書記或委員,一律死刑。所謂的職務,

並不是年真正的職務,而是他們想像的職務。。。。他們心情不好時,

封你是支部書記或小組長,一律死刑;他心情好時,判你無期。

心情不好,判你死刑。。。。保密局就是封神台。。。

到彭孟緝任參謀總長後,政治案件有愈判愈重的傾向,

許多案件都由《懲治叛亂條例》第五條“參加叛亂組織或集會者,

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推進到以《懲治叛亂條例》

第二條第一項之“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以無期徒刑或死刑,

故有“二條一”此稱。

國民黨退役中將徐會之,早年歷任要職,為國民黨內著名的

政工四大幹將之一。赴台策反被捕後,軍法審判為5年徒刑,

蔣介石駁回;改判10年,再遭駁回;改判15年,還是被駁回。

判死刑,蔣介石批“可也”。

國民黨國防部參謀次長吳石案四人,被捕後原擬重判但免死,

蔣介石大怒,批示處分審判庭人員,改成死刑。

國民黨中將李玉堂,受其妻陳伯蘭勸說因而答應陣前起義被捕。

判刑10年,蔣介石批“恥”,該死刑。

于非情報組案件中,國民黨陸軍大學教官張國維陪好友蘇藝林

去船上送人,不知道蘇藝林暗中送情報。事發後判刑5年,

他不服提出上訴,改判10年;再上訴,改判15年;再上訴,

改判無期徒刑。不敢再上訴。

有期徒刑改死刑

1957年蔣介石為了打消美國人的疑慮,大開殺戒,於53日開始,

分批槍殺了原判有期徒刑的34名通共政治犯---

原判15 8----陳行中 黃胤昌 陳華 崔乃彬 陳南昌 游飛 蔡坤裕 楊松齡

原判12 3 ----張樹旺 辛水波 賴象

原判10 18----黃藻儒 祝英傑 馬時彥 王幼石 杜誠 郭文魁

劉水龍 林聲發 陳正宸 吳作樞 高木榮 吳聲達 宋盛淼 許學進

張國鎮 劉碧堂 廖學銳 楊清順

原判5 5 杜楓 郭聰輝 蔡炳紅 傅如芝【女】 張萬枝

志願軍戰俘組織暴動案--------1954年一批志願軍戰俘被強迫入台,

編入陸海軍各部隊。四川合川人李國合牽頭發展了一個秘密小組,

計畫反抗國民黨暴政、建立根據地、配合解放軍解放臺灣。

成員有王兮、周訓政、陸建勳、林振東、劉永忠等少尉軍官。

1961年事情洩露被捕。1964626日,為首的王、周二人被判死刑、

陸、林、劉三人無期徒刑。蔣介石覆核批示全部死刑。

特務在搜查記者身份的地下黨員李朋住宅時,發現孫立人的女秘書

黃玨、黃正姐妹等人照片,黃玨、黃正姐妹以知匪不報判刑2年,被蔣介石

批回再判;第二次判5年,又遭批回再判,第三次判10年,方被核准。

據臺灣法務部披露,白色恐怖時期約6萬起政治案件,

按每個案件3人涉案,總體受難人約18萬人。

那些慷慨赴死的人們,幾乎全是當時最純潔、勇敢、優秀的中華兒女。

殘酷的殺戮,沉重打擊了臺灣左翼力量,動搖了左翼的根基,改變了

臺灣社會左中右的結構,影響長遠。

1950年,建中化學老師吳治民也被捕了。他是建中名師,編寫台灣第一本高中化學課本,

建中另一位化學名師車乘會就是他的學生。吳治民的兒子吳乃天則是學理工,

任職台灣工礦公司,父子都住在建中宿舍,也雙雙入獄。

吳治民父子是被于非牽連的。于非本名朱芳春,是北平師大有名的教育心理學教授,

也是中共中央社會部高幹。1948年棄家眷,改姓名,來台工作,在黨政軍蒐集情報

和進行策反,影響層面廣泛。1949年逃離台灣,但他所發展的組織,有數十人被判刑,

其中最少十幾個人死刑。

于非是誰?就是吳治民的姪女婿(于非妻吳乃筠為吳乃天堂姊)。吳乃天曾在保密局

電機製造廠工作,于非屢次要吳幫他製作無線電收發報機,被吳拒絕。照理,

吳乃天「大義凜然」,不受匪諜利用,應該獲得當局嘉獎才對?不然,當局認為

這對父子都知道于非是匪諜,卻沒有檢舉告發,因此都以「知匪不報」罪起訴。

1951年,56歲的吳治民判刑5年;37歲的吳乃天則在審判期間因重病保外就醫,

隔天死於建中宿舍。留下他傷心的老爸繼續服刑。吳治民出獄(據判斷,應有假釋)後,

仍回建中教書。大部分建中校友對這位名師的印象,應是他歷劫之後了。

沈鎮南資匪案,是發生於1950台灣白色恐怖案件,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指控

台灣糖業公司總經理沈鎮南等多人與中國共產黨存在聯繫,並從事有利於中國共產黨

的活動。該案件導致台灣糖業公司總經理沈鎮南與人事室主任林良桐被槍決,

史國英、洪子瑜等十餘人遭判刑或感訓,員工共六十多人被捕。該案件於2002年平反,恢復名譽。

國史館200911月出版《戰後臺灣政治案件-沈鎮南案史料彙編()[3]

事件背景

沈鎮南上海市人,生於光緒2835日(即1902412日)。

清華學校畢業,以官費留學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取得化工學位,又在

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研究所攻讀製糖工程獲得碩士學位。後來又到

德國柏林大學研究甜菜製糖,是當時中國少數的留美製糖專家。

回國後,曾在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任教,並任「中國國民製糖公司」技師。

1934年應聘於廣西省籌設糖廠。1936年任上海中國銀行信託部襄理,

1942年於四川協助成立「中國煉糖公司」,後任中國銀行業務處副稽核、

中國銀行重慶分行副經理。[1]

1945814日,日本無條件投降沈鎮南國民政府命令來台接收台灣糖業。

1946年,台灣糖業公司正式成立,沈鎮南任第一任總經理,任務是復原

台灣糖業在戰中遭到的破壞。直至1949年,台灣糖業已經從原本的年產量

8萬六千公噸增加到63萬公噸,產量是日本戰時的兩倍,與戰前一年相近。

沈可說是台灣戰後糖業重要人物。

1949年,國民政府遷往台灣。出於危機心理,當局四處搜捕匪諜。

根據國史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三十九年(1950年)一月份至十月份

審理朱毛匪諜犯統計表》,就共有230個案件,涉案者多達1,520人,其中

處死刑者有120人、無期徒刑56人、1年至15年刑期的有504人,其中不少

案子後來被證明是冤案。本案就是在這樣的肅殺氣氛下形成。

事件經過

指控與逮捕

台糖員工福利社經理李基藩19494月因被人向監察院控告貪污,被迫辭職。

後案件雖經不起訴處分,李申請於台糖復職卻被駁回。19505月,李基藩即於

公論報》投書,揭發台糖貪污,獲得保二總隊的重視並約談李基藩。根據學者

程玉鳳的研究,當時治安機關正因沈鎮南的親信,台糖協理宋以信投共事件,

想辦沈鎮南而苦無罪證,當時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正奉令偵查沈鎮南

如何找沈的罪狀,而李基藩告沈鎮南貪污,正好可以加以利用,於是約談李基藩,

將其扭轉為密告沈鎮南通匪。」與保二總隊聯絡後,李基藩隨後發表了數次

關於沈鎮南「不擁護國策」、「台糖鐵路多通沿海」、「甘蔗太高易於藏身」等等

暗示性的言論,並五次向保二總隊密報沈鎮南「通匪」的情事,正式將指控由

貪污升級。其挾怨報復的意圖,也顯露無遺。

根據程玉鳳研究,台糖協理宋以信於該年3月就被列入保安部偵察名單,

並於5月辭職投共。而台灣治安單位從1950526日開始逮捕台糖相關人員。

530日,人事室主任林良桐被捕。616日,沈鎮南被捕。其實調查單位一開始

就鎖定沈鎮南,之所以從基層員工抓起,是要造成外界本案是由下而上發展的印象。

罪名

判決書指控,宋以信為已經投共的資源委員會前主委孫越崎傳口信給沈鎮南,

招致沈於19498月去香港與孫越崎會面通匪。

而根據《安全局機密文件-歷年辦理匪案彙編》記載,沈鎮南返台後秉承孫越崎

意旨「資匪」的行為,可歸納為以下數點:

  1. 加緊產糖,留存少賣,以減少政府外匯收入,藉以增加保護該公司財產,俾供匪來台使用。
  2. 研究如何使台糖所屬鐵道轉運靈活,以配合共匪進軍運輸之用。
  3. 從事破舊車輛與機車之整修、水泥枕木之製造、港口潮汐之調查,以備共匪軍事登陸之用。
  4. 調查現職員工狀況,提高員工待遇,以便籠絡,供匪驅使。

上述各項罪狀是「利用業務上之便利,從事有利於匪之各種活動,以達成

藉合法掩護非法之最高策略運用」。

判刑與槍決

沈鎮南夫人於上海聖瑪利亞女中,與陳誠夫人譚祥相識。事發後請陳誠幫忙,

但陳誠表示本案由蔣經國作主,他們愛莫能助。不過根據沈之子沈孝同推測,

由於沈鎮南反對「耕者有其田政策」使用台糖的農地,也可能因此得罪陳誠,

導致陳誠不願救援。

保安司令部於1950918日,宣判:

  • 沈鎮南及人事室主任林良桐依《懲治叛亂條例》處死刑。
  • 台糖顧問史國英、月眉糖廠鐵道課長雷大効、第一分公司鐵道處長邵毓秀各十年徒刑。
  • 洪子瑜、孫卓卿、潘鋕甲、陳乃東、莊永基、楊鴻松、施嘉鏐、何銘彬
  • 等八名雖然「被控奸匪嫌疑部份,無有實據,犯罪不能證明,應諭知無罪」,
  • 但法官認為「被告洪子瑜等思想,因時局有所動搖,應另移感訓,以資教育。」
  • 洪子瑜因此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被交付感訓兩年六個月,根據
  • 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感化上限為三年,因此兩年六個月判刑
  • 已經相當嚴重。其餘則為兩年至六個月不等。
  • 楊裕球、陳萬發、吳鍬、畢文茲、王耆壽、黃自清等六名,案情尚輕,准予發交保二總隊保釋。

審判採一審制,沒有上訴機會。半年後,也就是1951111日,沈鎮南、林良桐

被以叛亂犯罪名於台北市馬場町槍決。依據當時法令,凡是破獲匪諜案,可以將沒收叛徒的

財產提出30%作為告密檢舉人獎金,35%作為承辦人員獎金及破案費用。沈鎮南家產因此

被沒收。但沈家家產沒收後僅有美金1500元,完全不夠發獎金,需由政府補貼。

而一開始的貪污案,19501021日由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與審計部監察院會同

調查的結果,證明李基藩投書所云並非盡為事實,無重大過失而結案。事實上李基藩

在投書登報之前,就曾於1950422日拜訪自由中國雜誌負責人雷震,指控台糖弊端。

雷震則認為,「所謂的弊端不詳細也不具體,而李基藩只是合作社的經理,對公司

全貌根本不甚明瞭。」可知所謂貪污指控純為挾怨報復。

平反

沈鎮南死後,家屬多年來積極尋求平反。在安全局的事後檢討中,對於本案

就有「事前無充分資料,偵訊人員無法據以指證案情,訊供結果,釀成移送

保安司令部復審時,幾全部翻供」,與辦案時「積極企求擴大」、「以行動代替偵查」、

「以偵訊循線索」等評語,顯示辦案當局也承認本案「偵察上未能善盡其事」,

過程有許多疏失。胡適曾說「沈案是千古奇冤」,孫立人也曾說「沈鎮南這個人,

連走路都怕踩到螞蟻;那些特務硬說他是匪諜,活活把他害死」。

學者程玉鳳認為,19498月時無人知曉孫越崎已暗中投共,沈鎮南與老長官

孫越崎見面並非罪過,而所謂的「加緊產糖、使台糖鐵道運轉靈活、維修台糖

破舊車輛設備、提高員工待遇」等均為糖廠正常經營行為,據此為通匪的罪狀

顯然是羅織捏造的莫須有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關於當局發動此案的理由,程玉鳳以為,因當時國營企業的主管單位資源委員會

後任主委如翁文灝錢昌照孫越崎等已有多人投共,政府唯恐公營企業抱著

「政治鬥爭隨他去,技術經建人員無所謂」的心理,一旦時局更惡化,國營企業員工

可能跟著變節,因此「殺雞儆猴」;同屬國營企業的臺灣電力公司總經理劉晉鈺

先死於19507月,半年後沈鎮南也被槍決,藉此遏止投共。

現在政府委託的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20027月,

根據程玉鳳等的調查,通過平反申請案,發放補償金並正式為沈鎮南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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