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部隊參謀長黃信卿
黃信卿,台灣省宜蘭縣冬山鄉人。(冬山舊名冬瓜山)
他的祖父黃阿泉在乙未保台戰爭中被登陸的日軍在今日的
宜蘭南興大眾爺廟前所槍殺,年僅三十六歲。
他的父親黃老旺則在祖母林阿在的養育下,於困苦
環境中長大,因成績優異,被日籍宜蘭廳長小松吉久派往蘇澳馬賽學校擔
任教員,不久設法前往日本京都留學,學習最時髦的自動車和飛行機的駕駛,
但因為學費不足,僅停留一年便回台灣,剛好同年長子黃信卿出生,
這年正是1922年,台灣正發生「第二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黃信卿 8 歲時就讀宜蘭冬山公學校,成績一直保持第一名,畢業
那年的成績,十三門課全都評等為甲等,如此優異的表現,打破
冬山公學校成立後的紀錄,畢業那年還去參加全台珠算比賽,得到第二名,
在黃信卿的回憶中,最快樂時光的莫過於小學六年,無憂無慮的在
宜蘭的秀麗美景中成長;1936 年考上台北二中(今成功中學),直到
1940 年時,學校老師發現他研讀馬克思主義書籍,被校方開除,之後
除了短暫在冬山鄉公所擔任雇員,為了求得知識學問,先到日本神田、
日新等補習學校就讀,最後考入日進英語學校。在此所日本的英語
專科學校念完兩年,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的大學生都停學從軍,
來自台灣的大學生也歸鄉回台,黃信卿回到故鄉宜蘭,在冬山鄉公所
任職,度過戰爭的歲月,一直到 1945 年8 月15日日本戰敗。
1945 年 10 月 25 日,陳儀在台北公會堂以中華民國
台灣省行政長官身份接受日本總督安藤利吉投降,
同月,黃信卿離開冬山鄉公所到台北做生意,擔任經紀人,後來
又到台中縣埔里鎮的關刀山木材行林場任職,也因為有此地緣關係,
在 228 事件爆發之際,率領埔里隊到台中參加 3 月 3 日的教化會館之戰,
在謝一誠的口述中,來自埔里的隊伍勇敢異常,褲頭掛上手榴彈後
就匍匐前進,進攻干城營區,當天晚間,台中民軍佔領第八部隊
(干城營區)與屢攻未破的水泥建築-教化會館。
台中市區最大規模的戰鬥結束後,處委會再次召開會議,隔日下午,
黃信卿接到埔里方面突如其來的撤退命令,鍾逸人在《辛酸六十年(上)》
如此描述:「結果黃隊長(黃信卿)頭一個站出來。另六、七個
山地青年也跟著站出來,表示他們也不回去。黃信卿說,他不是埔里人,
沒有義務一定接受埔里方面的指示或命令。他生為台灣人,只有為台灣盡瘁。
堅持回去的三十多名原埔里隊隊員則由一名身材結實,彷彿曾經是
日本海軍下士官的童姓青年帶回埔里。」
楊克煌的遺稿《我的回憶》記載:
「同時在當天晚上,謝雪紅在處委會聽到一個
醫生反映說,在南台中某處有一批特務在那裡開會,陰謀反攻。
謝得到這個消息後,即找埔里隊(隊員有四、五十人,大部份是高山族),
由隊長黃勝卿率領該隊到特務開會的地址,把它包圍起來。
然後衝了進去,一舉逮捕了二十多個特務,繳獲了一批反動證件——
國民黨證、臂章等,然後把這一批特務送進台中監獄關起來。」
楊克煌的遺稿《我的回憶》說明:
『 「3月7日上午,謝雪紅約吳振武來到二七部隊,
兩人一起和他坐汽車到第三飛機廠,正式接受該廠的投降。
雲廠長寫了投降書交給謝雪紅。該廠的武器已集中起來了,
就由廠內的台籍士兵和「台南高工」的學生隊共同保管;
後來運了一部分武器去給二七部隊。
· 事畢,回台中市區的路上,在小汽車裡,
吳振武默默無言,抓頭搔耳,許久才對謝雪紅說:
「我在人家的面前要表示反對你,請你原諒,……。」
當時謝雪紅和楊均不了解他講這句話的意思。
· 下午,謝雪紅聽到在台中監獄關押的特務分子
都被釋放出去了,為了搞清楚怎麼回事,謝雪紅帶周明
等幾個人到監獄去。到後,謝雪紅問賴遠輝獄長為什麼
把那一批特務放了,賴答:「我們是反阿山啊!怎麼把
本省人也抓來關?」原來這是那些反動分子去向
賴獄長抗議的結果。謝說:「你錯了,我們是反對壞人,
壞人不管是那一省人都要抓起來關。」』
楊克煌的遺稿《我的回憶》有記載:
「3月13日早晨,二七部隊由埔里小學搬到原
日寇的「武德殿」。當時,兩人知道該鎮鎮民對
二七部隊的進駐存有懷疑的傾向,即決定派一部分隊員到
街上宣傳二七部隊的進駐該鎮是為了抗擊蔣匪軍,
並鼓勵該鎮青年來參加二七部隊;另派一部分隊員去
佔領該鎮警察分局。後他們發現隊員中有一個姓石的人有
通敵嫌疑,就順便把他扣押在該分局的拘留所,
· 後來,兩人得知蔣匪軍隊整編的第二十一師於
13日開到台中,佔領大華酒家、作戰本部及林連宗家宅,
並設匪師部於大華酒家。
· 3月14日清早,謝雪紅帶領幾個隊員,
坐一輛汽車進霧社,去和高山族人民聯繫。
· 當天大部分隊員留在駐地整修武器。
· 八時許,鐘逸人通知楊到一家旅社開會,
參加者有:鍾逸人、周明、蔡伯勳、呂煥章、何集淮等
八、九個人,會上鍾逸人說:「蔣匪軍已開到台中,
我們的隊伍太小,不能抵抗,我建議解散二七部隊。」
當時,楊表示反對,與會者大多數也不同意他的意見。
鐘逸人即離開會場,回台中去了。他出去後,
大家推選周明繼任二七部隊隊長。
· 參謀長黃勝卿也在這前後不見了。」
楊克煌的遺稿《我的回憶》描寫的鍾逸人隊長和黃信卿參謀長
像是決戰前的逃兵 !
鍾逸人說為何埔里隊會被召回?
楊克煌的遺稿《我的回憶》中,透露事情的起因
「同時在當天晚上,謝雪紅在處委會聽到一個醫生反映說,從南台中
某處有一批特務在那裡開會,陰謀反攻。謝得到這個消息後,即找
埔里隊(隊員有四、五十人,大部分是高山族),由隊長黃勝卿率領
該隊到特務開會的地址,把它包圍起來,然後衝了進去,一舉逮捕了
二十多個特務,繳獲了一批反動證件-國民黨證、臂章等,然後把
這一批特務送進台中監獄關起來。」
而鍾逸人解釋埔里隊被召回的原因則為:「黃(黃信卿)似乎有苦衷不吐不快,
他說攻下干城營區不久,接到一個通知,要他們即刻去逮捕企圖反擊的
武裝國特....這件事情召來埔里方面的誤會,說派他們到台中,
目的是要他們協防台中,並不是要他們來供人做派系鬥爭的工具,所以
命令他們即刻撤回埔里」,而這些所謂的「國特」組成分子以台中的
「十四兄弟」為主體。
楊克煌的遺稿《我的回憶》卻沒有這段記載!
無論是鍾逸人記憶錯誤,還是黃信卿真的反對撤回埔里,
最後結局是謝雪紅以下所有人都成功轉移到埔里鎮。
台中市民在 3 月 4 日大致接收了已經失能
政府機關、軍事基地,更打擊潛伏的軍統特務組織,黃信卿
以及他所帶領的埔里隊,貢獻不可說不大。」
黃信卿的角色,除了帶領埔里隊來台中助戰之外,他也是二七部隊的
參謀長,《我的回憶》中寫道「二七部隊於六日下午正式成立,推舉
鍾逸仁為隊長,黃勝卿為參謀長,黃文輝率領的嘉義隊員也來參加。
地下黨謝富介紹何集淮、蔡伯壎等都來參加了。」
而他後來在中國所撰寫的簡歷也如是描述自己:
「1947 年 3 月台灣 228 事件發生後,當埔里區青年戰鬥隊隊長參加起義」
正可說明他在二二八中的定位。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黃信卿的父母和家屬此時可能不知道他正參與
二七部隊的戰鬥,在父親黃老旺所寫的族譜中如是記載
「台灣光復後第二年往台北作生理,第二年信卿回家,對其母親,
說自己欲往台中娶妻要費用,對其母親要求現款三萬元,家中所
存現款三萬元備于信卿取去,自此以後就不敢回家來的」
雖說此時黃信卿已有一位交往的女友,但卻並未提親結婚,可以合理推測,
如果回家取款是發生在二二八爆發前,這筆在當時也堪稱鉅款的三萬圓,
有可能充作民軍軍費使用;另一種可能是二二八爆發後,黃信卿為了
躲避追捕,而回家取款,充作路費。
曾經有人問道:黃信卿有無參加埔里的烏牛欄戰役?
3月14日鍾逸人隊長,黃信卿參謀長已經主動離開二七部隊,
3月15日的烏牛欄戰役是由繼任隊長周明領導出戰,
所以黃信卿應該是不可能參加烏牛欄戰役。
在二二八後的綏靖清鄉時期,黃信卿卻也難逃被通緝的命運,
《台灣中部綏靖區通緝人犯名冊》中出現了黃信卿的名字,
他被列為第十二名通緝要犯,當時整編二十一師
最想抓的第一名當然是「謝雪紅」,排在黃信卿之前的分別是
吳振武和陳篡地。這份文件中,他被描述的罪行是「埔里隊隊長,
率領高山同胞赴台中攻擊國軍」,可以想見黃信卿在二二八所具有的
份量是交戰的雙方所共同承認。
綏靖清鄉時期,他逃亡到新竹縣南光煤礦公司的紅毛館煤場當看場員;
為了躲避追緝,在 1948 年 3 月來到花蓮,先是在花蓮縣民眾教育館任職,
並在明義國小擔任教員,此時化名「陳漢卿」,這樣為了逃避追捕而
改名的例子,在另一個二七部隊的成員蔡伯壎的經歷也可看到,蔡伯壎
當時化名蔡鐸,於1947年年底被捕入獄,因改名而躲過殺劫。此時的
黃信卿跟一位蘇姓女友一起生活,這位女友在228之前便已認識。
雖然身處台灣東部,但軍統的特務系統並沒有鬆懈通緝行動,
所任職小學的一部份人知道他是二二八才逃到東部,明白<陳漢卿>
只是一個化名;同時間,他的弟弟也在花蓮工作,隨著時局變化,
他的真實身分漸漸曝光,花蓮已經不再是一個可以避禍藏身之處。
黃信卿寄回的家書中提到:「我是在 1949 年的 3 月下旬的一個
星期日上午,從花蓮米崙碼頭靜悄悄地上船離開了她的。當時我
認為到大陸,又要闖進紅區,是件冒險事,根本無法帶她(蘇姓女友)來,
我又認為如果她知道我為了到大陸,又要拋棄她的時候,一定要哭要鬧,
甚至惹起別的麻煩,使我多年來的願望都會變成成泡影,所以我沒有對她說,
當時我也沒有留給她錢,因為我準備的旅費甚不多。」
到了中國大陸後,黃信卿準備進入解放區,參加他心中的「革命」,
先到福建廈門,由於找不到進入解放區的路線,又沒有路費的情況下
,無奈加入當時國民黨的空軍傘兵,又到陸軍 25 師和海澄縣保安團。
等單位,當兵六個月,直到 1949 年 9 月,此時他化名「黃德源」。
同時期,1949 年 4 月20日,中共解放軍發起渡江戰役;5 月,蔣介石已知
大勢不可挽回,先到台灣高雄視察,5 月底,開始推動「台灣防守計畫」;
10 月 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周明(古瑞雲)日後出書《台中的風雷 》記載:
這裡順便交代一下黃信卿的下落。後來他逃到了福建,加入了中國人民解放軍。
後來調至上海警備司令部。大約是 1950 年初,曾來上海百老匯大廈
(即現在的上海大廈)九樓,訪問謝雪紅。他進門看見我也不打招呼,
低著頭,巡直走進謝的居室。他們足足交談了一個多小時。我坐在隔壁會客室,
從門縫中看見他低垂著腦袋邊說邊掉眼淚,那樣子似乎在悔過。他走出來時,
我叫了聲:「老黃」,他不作答,也不回頭。謝向我擺擺手,待他走出門後
對我說:「事情已經過去了,就別再追究了」。<台中的風雷 古瑞雲(周明)>
黃信卿對當年不告而別,似有極深的歉意。
從1948 年 3 月,以化名陳漢卿,到達後山的花蓮縣民眾教育館應徵職員。
一直到 1949 年 3 月下旬的一個星期天上午,他從花蓮美崙碼頭上船偷渡,
離開他的父母、他的女友和故鄉,看著即將消失的海岸線,也許
他無法想像,此去能再回到台灣之時,已成一捧骨灰。
1949 年 11 月到 1950 年 3 月,黃信卿在福建福州參加解放軍並在
第三野戰軍駐閩連路處調研科工作。之後調到上海在第三野戰軍(三野)
台灣幹部訓練團。1951 年 5 月,他調到華東海軍司令部情報處一科工作,
直到 1952 年 5 月。在此時期,1950 年 6 月 25 日韓戰爆發,毛澤東將
國民黨投降部隊投入戰場,美國第七艦隊開進台灣海峽,打破解放軍渡海
侵台計畫,一直到 1953 年 7 月 27 日簽署停戰協定。不知黃信卿是否
想著不久便可以回家,但卻因為韓戰的爆發阻斷回鄉之路。1953 年,
他被調到北京,離開軍職工作,到外貿部中國機械進口公司工作,
1954 年到 1956 年 8 月,在西安和蘭州的中國土產出口公司工作;
1956 年 8 月 1962 年 11 月,他服務於西安的冶金工業部外事處。
再過不久,一場文化大革命將席捲全中國,黃信卿自然不能倖免,
期間他被冠上姦污婦女罪而被判勞改七年,刑滿後在銅川市崔家溝煤礦場就業,
文革結束後,1979 年 11 月,才從煤礦場調到西安市西北工業大學擔任
日語教員。雖然不知道黃信卿在文革十年中遭受多少苦難,
他的「海外關係」與台灣人身分,應該帶給他不少的折磨,海外關係
被視為「反動社會基礎」,雖然不是法律規定的罪刑,但在文革中卻是
具有「帝(帝國主義)、修(修正主義)、反(反革命分子)」的通敵嫌疑,
是首先被關注和「審查」的對象,一般審查後被孤立、退職、清除出隊,
而冠上莫須有的罪名被發送勞改則再稀鬆平常不過。也難怪
古瑞雲在《台中的風雷》一書中,對黃信卿最後的回憶是
「自從那以後再也沒有聽過他的消息,有人說,可能在那十年動亂中,
遭遇不幸了。」
黃信卿家書:
「由於滿清在甲午戰爭敗北,台灣被割讓給日本,從此後,台灣百姓都
淪為亡國奴。亡國奴,當然你我都不願意當,但無論你願意與否,
只要你生在日本統治的台灣,非當不可,這是不是宿命呢?以亡國奴來
侮(汙)衊或指罵台灣人,我認為都不符邏輯,因為宿命往往要你
負起不是由你造成的罪過的枷鎖。」
黃信卿從一個因被發現讀馬克思書籍而遭退學的學生、參加 228 起義隊伍
中二七部隊的參謀長、奔赴中國解放區參加革命的熱血青年,直到在
文革中被勞改的人民敵人,這樣身分和心理衝擊的轉折,在他寄回
台灣的家書中,有這麼一段上述的反省與問答,日清甲午戰爭之後,
台灣被當成戰敗的賠償割讓給日本,雖說有乙未保台戰爭,但卻無法
扭轉命運,「亡國奴,你我都不願意當,但無論你願意與否,只要你
生在日本統治的台灣,非當不可」,當亡國奴是否是台灣人的宿命呢?
這是他的第一個問題。在他奔赴嚮往的紅色中國社會,是誰用亡國奴來
污衊指罵台灣人?日本人、中國人還是黃信卿自己內心的責問?
台灣在日本殖民下,最常被日人以「清國奴」來指罵台灣人,
但日本戰敗,早已離開台灣。能指著台灣人的鼻子罵「亡國奴」或
「漢奸」的,自然是「祖國之人」。
「只要是生在日本統治的台灣,非當亡國奴不可」
這是黃信卿為台灣人身分的辯駁,當亡國奴不是出自台灣人的自願。
但他不認為亡國奴是宿命,因為造成台灣人淪為亡國奴境地的,
不是台灣人本身,更不是台灣人的罪過,自然無需背負如此沉重枷鎖,
造成台灣人成為「亡國奴」的,正是祖國之人-中國人。為什麼
黃信卿在信中會有如此的問難?也許他想表達的,並不只是台灣人
被污衊指罵為亡國奴,而是在諸多的不願意中,「台灣人何時才能決定自己的前途?」。
台灣人不願意當亡國奴但卻非得要當,但這卻不是宿命,
無須負起不是自身造成的罪過的枷鎖。日本人罵台灣人清國奴、
中國人罵台灣人漢奸,從謝雪紅、楊克煌的「台灣人無漢奸論」
便可知道在中國的台灣人是如何遭受污衊,這些指控和罪名,
都不是出於自願的宿命與罪過,如何能解除非自願的罪過枷鎖,
想必是黃信卿在經歷過文革後,快到生命的終點時的自我問答-
台灣人到底何時才能決定自己的前途?這樣的問題,不僅困擾
晚年的黃信卿,在台灣人還無法「出頭天、做主人」時,同樣的
問題也時時刻刻鞭打、凌遲著每個從祖國夢中覺醒的台灣人,
台灣人歷史家廖建超說:
「只要沒有真正自治,更進一步來說,在台灣尚未獨立建國之時,
這樣的問題,終究會無情的抽打在每個台灣人的身上、內心、
乃至靈魂深處,無論生死,終不得安眠。」
今天是舊曆七月初八,故鄉最熱鬧的七月節(普渡節)。豬肉(豚),
米粉的餅 ,還有演劇。(何朝棟律師翻譯,〈黃信卿日記〉,1981 年 8 月 7 日,
過世前 115 日)
用紅筆畫線的部份是黃信卿在 1981 年 8 月 7 日寫的日記,剛好距離
他過世前 115 天。從日記中不難發現,他想家了,在肺氣腫治療的
過程中,想必非常痛苦,也許他已料到自己將不久於人世,閉上眼
盡是家鄉種種。農曆的七月,是台灣人重視的三大節之一的中元普度,
心裡想的是普度時殺豬宰羊的熱鬧,以及最常吃的米粉,而演劇可能是
在廟埕前演給神明或好兄弟看的戲曲。
三個月後,12 月 1 日,在嚴寒的中國西安,黃信卿離開了人世,
他的生命終點,再也沒能踏上台灣土地,遺言中交代骨灰能擺在父母的墓前。
當時的台灣還在戒嚴中,家屬輾轉接到從中國寄出的信件,
知道黃信卿已經過世後,曲折地從美國帶回黃信卿的骨灰,
離鄉三十二年的台灣囡仔,漫漫歸鄉路,終於回家,只是,已成一捧白骨。
「這二十六年來,我無時無刻思念著父母親,他們都已八十多歲了,
他們過去身體不很好,很可能都已離開人間,做為一個長子不但
沒有伺候過他們,而且他們病危時,又不能在跟前,這是多麼慚愧的事啊。....
我已經意識到自己的身軀,已像風中的殘燭,將過不了今年的冬天,再
多的無奈,再多的相思,在也難回首了。謹此....
(<黃信卿回憶錄>,家屬自印)」
台灣人歷史家廖建超說:
「二二八正是許多上個世代的台灣人生命的轉折點。近日高齡九十八歲的
二七部隊部隊長鍾逸人先生在<武裝台中>紀錄片的映後座談上,談到
黃信卿在二二八中的貢獻,他認為有兩點,第一:黃信卿帶領埔里隊到
台中參加教化會館之戰,並成功佔領第八部隊和教化會館,讓台中市免於
更大的兵戎災禍。第二:他帶領埔里隊逮捕以蔡志昌為首的軍統特務,
讓即將圍攻台中的整編二十一師無法裡應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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