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報》案事敗,結局慘烈
鍾浩東,本名鍾和鳴,屏東縣高樹鄉客家人,為知名作家鍾理和的同父異母兄弟,早就有強烈民族意識,在雄中就讀時認識同樣來自屏東六堆地區,且具有抗日意識的蕭道應,兩人結為好友。
隨著中日戰爭爆發,心懷祖國的鍾浩東於1940年帶著新婚妻子蔣蘊瑜(蔣碧玉)(蔣渭水女兒)、表弟李南鋒,好友蕭道應及其妻黃素貞(黃怡珍)前往中國,後在廣東惠陽被國民黨軍隊扣留,並準備控以「日諜」罪。一位軍法官通知當時領導「東區服務隊」的台籍人士丘念台前來審訊,丘念台被其愛國精神感動出面保釋,一行人便轉至「東區服務隊」工作。鍾浩東、蕭道應、李南鋒於1944年跟隨丘念台至福建永安的台灣省黨部工作,後又隨丘念台回到廣東成立「台灣省黨部粵東工作團」,直到日本宣布投降。
1945年,鍾浩東與蔣碧玉回到台灣,鍾浩東擔任基隆中學校長,其在中國大陸就與中國共產黨有所接觸,也認同其主張,1946年7月由詹世平(即吳克泰)介紹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後也陸續安排多位同志,進入基隆中學任職。1947年8月,鍾浩東與藍明谷、鍾國輝等人設立基隆中學支部,由鍾浩東擔任書記。
維基百科所稱:「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基隆中學校長鍾浩東對國民黨感到失望而開始組織團隊,並加入共產黨。」時間是錯誤的,當時鍾浩東已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應該說此次共產黨介入的二二八事件因受壓制,未能成功,地下黨接到中共中央密令後,又再接再勵,決定加強宣傳而設立《光明報》。
1947年9月,鍾浩東成立中國共產黨基隆中學支部委員會,學校不少老師都是幹部,後來擴大改組為「台灣省基隆市工作委員會」。1948年秋天開學後,鍾浩東籌辦批判國民黨政府的地下報紙《光明報》,內容主要在啟蒙台灣人及報導國共內戰實況,經由廣播收聽新華社消息編成稿件登載,由呂赫若與藍明谷合作發行,省工委委員秘書林英傑擔任主筆。《光明報》由支持共產黨的志工以半夜張貼及發送的方式散布,也以各種方式寄發到台灣各地。此刊物由劉明資助蕭坤裕經營的大安印刷廠印刷,呂赫若亦投入資金贊助。
涉及「臺灣省工作委員會案」的張金爵表示,《光明報》一開始是由她與賴瓊煙負責辦理的。《光明報》原為內部秘密文件,內容來自蔡孝乾,她們二人負責刻寫印製,由賴瓊煙分發。原本只印20張給各小組,後來由於組織發展迅速,改由劉明投資的大安印刷廠印刷,大量四處發放。
停刊
由於光明報發送到士林官邸,蔣介石大怒要求彭孟緝徹查,但一直沒有破案線索,結果台大法學院支部王明德(現北市議員王世堅父親)為追求一名女子,想在她面前建立英雄形象,因而讓這女子知道自己有參與地下組織,將光明報展示並交給這個女子,女子將光明報隨意置於家中,被其家人發現送交警局而曝光,警局立即逮捕王明德,並循線擴大收網,很快的瓦解了成功中學支部、台大法學院支部,進而造成基隆中學支部的破獲。
據谷正文回憶,國民黨保密局在1949年8月中旬得知有四位台大法學院學生被發現「撿到」《光明報》,然後被台大校長傅斯年作保釋放,保密局組長谷正文再度約談戴傳李、許遠東(後來中央銀行總裁)、王明德、吳振祥等四位學生,得知《光明報》是由基隆中學校長鍾浩東主導,就在8月15日凌晨進入基隆中學逮捕鍾浩東校長等40多名共犯,四位台大學生則都被「感訓」一至二年。
影響
光明報的破獲,導致整個台共組織架構的曝光,除了「成功中學支部」、「臺大法學院支部」、「基隆中學支部」及「基隆市工委支部」以外,還導致鍾浩東、林英傑、藍明谷、鍾國輝、張伯哲、邱連球、張奕明、鍾國員、羅卓才、方弢等多人遭判死刑。保密局偵防組長谷正文利用此案被捕者的證詞,遁線逮捕更高層級的共諜組織成員,包含陳澤民、洪幼樵、吳石、張志忠、蔡孝乾(老鄭)等人。蔡孝乾的落網叛變,導致整個台灣省工委會組織的完全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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