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怎麼任命這麼一個人當法務部長?讓人拍案驚奇!王清峰(見圖)又失言了,這會子,她說她要為死刑犯下地獄。
*「總長愛的抱抱」事件:記得王清峰頭次「忘了我是誰」,發生在2009年元月份,她這法務部長一向比較偏心,特別疼愛犯了罪的迷途羔羊,特別淡視奉公守法的安善小民,所以替台中監獄受刑人舉辦春節聯歡活動,當時的檢察總長陳聰明也共襄盛舉,法務部長王清峰邀請檢察總長上台勉勵受刑犯,還語出驚人:「徵求敢上台與總長抱一下的人,只要抱一抱就可以報假釋!」此話一出,全場震驚,王清峰還拉高分貝:「假釋吔!」小肉球聽到這則新聞,立即轉頭對家人評道:王清峰輕佻,胡鬧,忘了我是誰。
*縱囚論:王清峰第二次發作「忘了我是誰」症狀,揚言「受刑人…跑掉都沒關係」,在2009年2月。那時,法務部長王清峰在法務部主持部務會報,對法務部她這些下屬說,上月台中監獄春節活動辦得很好,應該在外面多辦,讓所有受刑人都能出去透氣,「就算受刑人都因此跑掉都沒關係」。小肉球聽到這則新聞,當時轉頭對家人評道:王清峰當錯法務部長,頭次失言歸諸輕佻胡鬧,二次失言乃為佛洛伊德式失言(Freudian slip),反映內心的想法,出自她古怪的個人信念,她寧願清空監獄放出所有罪犯。
當時,王清峰被詢及囚犯當真跑掉怎麼辦,這女人天真地回答:「他跑掉也沒關係,但是他如果刑期還沒滿,跑掉當然還會被抓回來。」(http://www.nownews.com/2009/02/08/11490-2405287.htm)王清峰忘了她在民國83年做監察委員的時候,出於她對廢除死刑的狂熱,地毯式去彈劾陸正案相關偵辦檢警(計彈劾12名)。妳又要馬兒不吃草,妳又要馬兒跑的好,妳待受害人何其之輕,妳待加害人何其之重,而檢警是站在受害人一方的執法人員,功能在維繫社會秩序,妳這女人到底講不講道理呀,妳做法務部長,把受刑人看成可憐寶寶,誰還敢認真抓他們回來呀。
*王清峰第三次發作「忘了我是誰」症狀,發生在2010年3月,這回比較嚴重,但也看清楚她個人的內在心理邏輯,原來王清峰打的是她個人的宗教如意算盤,她想做的是地藏王菩薩,以地藏王菩薩之心,王清峰之身,到法務部進行宗教大臥底,在茲念茲,都是「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地獄不空,誓不成佛」。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0.03.10 03:10 pm
「我任內絕對不會執行死刑。」法務部長王清峰上午語帶哽咽的說,她並強調,如果能給44名死刑定讞的死囚,有自新和接受教化的機會,來代替死刑,下地獄,她也願意。
王清峰說,死刑是最殘酷的刑罰,政府應帶頭尊重生命,並教育民眾尊重生命,目前除44名判決定讞的死囚,還有77名尚未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死刑犯,過去四年來,暫停執行死刑,主要是希望讓「理性與寬容」能有充裕的發酵時間,強調台灣即使無法一步到位,卻不能故步自封。
王清峰說,殺人償命, 然而仍償不了命,徒然使另一個家庭陷入永遠無法啟口的傷痛之中,死刑是為了要將被害人與這個社會隔離,以策安全,但要與社會隔離的方法,死刑並非是唯一可行的選擇。
篤信佛教的王清峰,在上任前,即透露她不執行死刑的理念與堅持,王清峰上午表示,死刑一經剝奪永難回復,基於對生命的尊重,同時讓目前在監獄中待決的44名死囚,有自新悔改和終身接受教化的機會,她願意為死囚下地獄。
維基百科的王清峰條目昨日也加添下面一段:
2010年3月10日,親自撰文「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推動廢除死刑政策,更直言寧可下台,也絕不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以保護死刑犯的生命權和人權。過往44件已判死刑的案子也絕不簽署執行,由於多達八成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因此被民眾要求下台。 此外,王清峰也曾表示願為死刑犯下地獄,也被民眾吐槽,不要沽名釣譽,自命清高,更有激烈民眾要求王清峰不要只說不做,趕快去死一死下地獄。
嘻嘻,先說王清峰提到她下地獄,就是貢高自慢,也就是犯了基督教七大罪首罪「驕傲」(pride)。想做地藏王菩薩,不是想做就做的成,人死後成佛成蟲,也不是自己能夠決定,須知因果關係錯綜複雜,果報不可思議。人生在世,哪能如此拘囿於某個執念呢?我一定要怎樣怎樣,當妳如此堅持時,那個堅持的執念會不會影響他人而又造因致果?會不會又致苦於人?而過分狂熱,本身就是一種魔障。
依俺看哪,懷抱某種個人的意識型態,進入某個境域,企圖利用個人在那境域的職位,以遂個人的心願,有圖利自己之嫌呢,「利」不一定是有形財物,「利」也可以是個人宗教狂熱。如果不是,趕快自己下台吧,妳不適合做法務部長,比較適合去教育部工作,或做辯護律師,俺猜妳做不成好檢察官。
死刑是否應該廢除,僥倖俺不在法務部工作,俺對它還不敢擁有定見。曾經仔細思考過,為受害人和加害人都去想,俺無法作出結論。不過,俺至少知道這個司法天平象徵,瞧到沒有,司法是一個天平,兩邊必須平衡:
一邊擺的是慈悲(mercy),另一邊擺的是正義(justice)。
小肉球要問王清峰了,法務部的英文是什麼呀?Ministry of Justice。妳一肚子都是婆婆媽媽的慈悲(說妳婆婆媽媽,因為妳的名言「愛的抱抱」),妳還引孔子「不教而殺謂之虐」,妳口口聲聲教化,不去教育部求官,反而跑來法務部做部長,這不是掛羊頭賣狗肉,是什麼?這不是另外一型的尸位素餐,又是什麼?
尸位素餐,語出《漢書》「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意思就是妳坐在法務部長的位置,妳沒好好幹法務部的事,妳在盤算著妳的「大計」,要教化罪犯,要愛的抱抱,要廢除死刑,受刑人跑光都沒有關係。
這個法務部,在妳領軍下,瞧到上頭的天平了沒有?Mercy的那一邊已嚴重傾斜,Justice那一邊卻被妳漠視。
冤獄是有的,不在多數,甚至極少數,既在法務部長大位,不務正事,而正事是執行現行法律,清除司法體系的弊端,連個陳聰明都搞不了,實際獄政也沒見改善,天天想的是落實個人宗教理想,宗教理想應該留在家裡佛堂,不是要妳把法務部變成佛堂。
馬政府趕快換了她吧,簡直是來顛覆司法天平的又一個蛋頭咧!
*原諒俺稱王清峰女人女人的,實是對她心中有氣。俺看過被害人家屬,那種痛,在他們人權律師基於狂熱下,專挑檢警技術問題,專玩法律遊戲,明明鐵證如山,被他們把案子玩到沒有,讓被害人(像陸正案的陸爸爸陸媽媽)家屬無語問蒼天。她做辯方律師,管她義務不義務,她做監察委員,管她出自人權信念,俺沒話說。但法務部長這職位不同於其他兩者!Law,是公正的,兩方都顧!它悲憫,但它也嚴厲。
- 12樓. 一畝桑田2010/03/14 23:05信仰
這可和信仰無關
只是個人的價值觀
我是佛教徒
我可沒有說要廢除死刑
樓下格友
沒有那一種宗教比另一種宗教高人一等
相互包容尊敬感恩才是正道
小肉球也是佛教徒,不折不扣的佛教徒。
從俺出生,到返回台灣前,一直都是基督教體系的信徒。從前在美國,曾經以基督徒的身份很努力地思考過死刑應否廢除,返台後,也以佛教徒身份去思考這個議題。
兩次,都沒有法子作出個人的定論。
但是俺碰到過這型的狂熱擁護者。
只要弱勢,只要自己認為的弱勢,去拼命不管一切的、不管是非黑白的擁護。
以致可以迂迴行事,可以不顧人權,卻打著人權旗幟。
很簡單:回歸公理正義的天平。
身為法務部長,依法行事,違法的法務部長,滾蛋吧。
小肉球 於 2010/03/15 09:51回覆 - 11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2010/03/14 13:12王清峰的內心世界
王清峰其實很單純,她的行為可以預測,她的錯誤,在不能拒絕權力的誘惑!一個超過她能力的職位.照彼得原理,能熬這麼久,也算用心ㄋ.她沒忘是部長,只是以為,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太過癮ㄋ.忘記權力的來源,是他人的同情,而非自己的努力!在團隊中,不重視集體成效,以違法凸顯自己,即使霸王項羽,也只好自殺,她算那顆蔥?!如今還留名聲,也算富貴壽考ㄋ.試想,拿到法學學位,是白拿的嗎?
居然身為法律人,口口聲聲尊重生命,卻不尊重法律。
做一個「個人」,她可做藍,做綠,做沒有顏色的政治人,一旦坐上政府官員位置,食全民之俸祿,就必須在那位置擺卻個人色彩,以全民的意旨和利益為重。
同理,主廢死刑,反廢死刑,若在個人,隨便她,但一旦坐在法務部長的位置,須以全民意旨及利益為重,以現行法律為重。
沒有能力,不要接受那個官位。
沒有意願,不要接受那個官位。
竹兄說她「能熬這麼久」,俺卻說她笑話一樁。
不,她沒留名聲,她這段做法務部長的官史,反而凸顯她晚節不保。
原來,以前都是瞎唬弄的自以為義(self-righteousness)。
哪能這麼輕易地,去控訴主張死刑的人們是殺人?
這種殘忍的、武斷的、自我中心的指控,是這群被個人意識型態淹沒者的錯處。
碰到刑法,基本上乃是檢察官 vs. 被告。檢察官,乃至經過審讞後的法官,乃是代表國家公權力的機制。
這種人連法律的ABC都不懂,很奇怪他們學法律學到哪裡去了。
哪是殺人?已有現行法規,多少檢察官和法官看到事證,根據符合現行法規,作出判決,那是國家法律為保障人民身家安全的行使---哪是殺人!
有種,去修法!她做了沒有?
什麼你們不能逼我去殺人,笑死人肚皮的話。
當初,就不要接受法務部長的職位,除非她打著個人古怪的如意算盤。
小肉球 於 2010/03/15 09:38回覆 - 10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2010/03/13 11:28王清峰一路走來 始終如一 只是不該上台
王清峰是好人, 好公民, 好朋友 ,
一路走來, 始終如一,
只是不該上台.綁上任,也努力以赴,
只是本性難改,終於沒頂,但是她從沒忘她是誰,
她仍然姓王, 名清峰,
絕不會改名小肉球~,
別冤枉她,
但是馬幫,還有一個超大號王清峰,
猜猜看?竹兄如此說,似乎也有道理。但竹兄忘了王清峰選擇做法務部長,那是她自己的抉擇,她又不是那只花瓶貴婦宗才怡,她是法律人,應該知道法務部長是什麼樣的位置,所以她不是誤闖法務部叢林的小白兔。
俺認為她自我中心,自我滿足,自以為義。
既在其位,須謀其政,竹兄說她從沒忘她是誰,她忘了她是法務部長。
說什麼話,說人家對她苦苦相逼,逼她去殺人。
俺扠腰說:嘟!
只有自己,沒有別人。歷來所有法務部長,所有宣判死刑的法官,求處死刑的檢察官,所有被害人家屬,難道全是劊子手嗎?只有她清,別人都濁嗎?
嘟,嘟,嘟!
小肉球 於 2010/03/13 17:54回覆 - 9樓.2010/03/12 15:04真心話~ 嘻嘻~ 可遇不可求啊~ part 2
小試一段:
[不好意思嘿 因為有2000字的設限]
[無法提供彩色版的~ 那ㄝ安內?]
[那就請各位看倌自己去抓重點囉~ 嘻嘻]
第二、 重點在這裡
最好的情況,應是大家遵守交通規則、禮讓行人[及車輛],不要讓事故發生,同時也不是鼓勵大家興訟,最後敬祝大家行車平安。
[嘻嘻 以和致平;即可得安?]
第三、 開車的原則提供給好朋友參考
1.保持前後左右適宜的安全距離;即可隨時隨地處在最安全的狀態
2.要養成常踩煞車的習慣
[吳淡如說人生以快樂為目的---習慣就是快樂的累積]
[是吳淡如說的喔 與我無關~]
3.這些都注意了[問心無愧],如果再發生意外
那就勇敢承擔吧!該道歉的就道歉
向別人道歉可能是勇者的行為吧?
有的人或許是真的犯了過錯而道歉
有的人卻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聰明如您 選擇做哪一種人咧?
隨緣 不勉強~
4.興訟?白話一點應該就是上法院
雲甫大約在十幾年前,就上過法院了
幸好在高等法院,遇到一位好法官
否則可能真會沒完沒了~
[經過這個事件,雲甫學到了一些小小的經驗]
1.本來兩個人就可以解決[或決定]的事情,後來必須麻煩到第三者
而且竟然是由這個完全可能狀況外的第三者來幫這兩個人裁決。
嘻嘻 現在回想起來 我真是天字第一號的大傻瓜ㄝ
2.好法官的處理原則,被雲甫偷偷的學起來了,並且永銘在心
那就是談判技巧
第一、 掌握事情的狀況及重點,和顏悅色的向對方分析利害得失
第二、 這才是重點喔è由對方自行決定[絕對不要幫對方決定喔~]悉。
小肉球 於 2010/03/13 18:00回覆 - 8樓.2010/03/12 14:56真心話? 嘻嘻 可遇不可求啊~
引用:
謝謝你,費心解釋 Freudian slip,slip 當然指 slip of tongue。
[嘻嘻~ 不~~~~~~~~客氣的啦]
但佛洛伊德研究潛意識,尤指這型失言最足顯示內心真正的想法。
因此,演變至今,任何人失言,被評說如此,則謂該人講了真心話。
[真心話? 嘻嘻 可遇不可求啊~]
參考資料:
http://www.jkforum.net/viewthread.php?tid=806750&extra=page%3D1%26entry%3D1&page=2
在第14樓的啦~ 嘻嘻
[伊妹兒給雲甫吧 時機成熟啦~ 相當討厭這2000字的限制~用伊妹兒比較方便啦~]
[ 隨緣囉~ 不勉強的啦~]
- 7樓. 雅筑 清淨蓮台2010/03/12 12:24知 苦
好個小肉球
吃苦了苦
苦盡甘來
普賢行願品:
眾生至愛者身命,諸佛至愛者眾生;
能救眾生身命,則能成就諸佛心願。 雅 筑 合十親愛的,苦,可以苦到吞聲哭。
有時,哭到乾哭。
見眾生之苦。
只有近來,才逐漸平靜。
師姐,看到太多流浪動物的慘。
慘到不忍卒睹。
血淋淋的。
近來,耳中響起悠揚細緩的秋收農歌。
也許,時間到了。
小肉球 於 2010/03/13 12:44回覆 - 6樓. ‧新月‧2010/03/12 11:53蠢女人
已經有許多人說了~
不想再提這女人腦袋裝啥!
向來最討厭人,拿宗教當幌子,
不過讓她看了一句地藏菩薩的大願
還是吃了一天的素
就想成仙成佛啦.....早的勒...
小肉球說的好,她要學地藏菩薩或要成地藏菩薩,豈是她說了算
有了這執念,成人都還要看業力呢?
實在不想多說這些蛋頭的蠢事....
這又使我想到那~聖戰~,好笑明明是自己貪念,還要推給上帝#$$%%gk什麼的
好笑~
雖然「雨露均霑」現世被用在別處,原義是好的,平等的,放眼於大格局的。
王清峰呆在自己個人的格局,可以不管別人的想法,但是她自己選擇做了「執政者」,去為政,做了法務部長,她沒去看論語的為政篇,俺認為她以私入公,很不可取。
俺以為,佛教界有她,不是佛教界的光榮。
法務部就是一個人間世,處理罪惡的處所,哪能像她這樣幼稚地廉價化佛法。
只想到自己,不想到別人,不想到大格局。
只問她一件事:做法務部長是她自己的決定,她以為法務部是玫瑰園嗎。
而任命她的人是馬英九,難辭其咎。
這女人,沒政治細胞,沒大局細胞,壞藍營的事。
小肉球 於 2010/03/13 12:39回覆 - 5樓. 雅筑 清淨蓮台2010/03/12 10:52無論是誰
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廢除此刑,
世間法 做壞事的罪犯,
量其犯罪輕 重本該判刑,
殺人乃是重罪 ,
怎可輕判!!
普賢行願品:
眾生至愛者身命,諸佛至愛者眾生;
能救眾生身命,則能成就諸佛心願。 雅 筑 合十小肉球曾經非常努力地思考過死刑的廢除,不敢下出定論。
在玩法律遊戲時,領悟到法律可以輕易被玩弄。
例如甲乙兩方打官司,假如說,俺做甲方替甲方作戰,你玩這種遊戲,一定要先義正詞嚴,你就是甲方,殺敵致勝為第一目的。
但是任何聰明的訟師一定必須設想對方出什麼棋步,所以一定必須扮演「魔鬼代言人」去作沙盤推演,你就是乙方,你會怎麼出招,然後,你再怎麼回招。
在這過程中,俺領悟到法律訴訟攻防,全是一場遊戲,但看誰玩的好。
把法律圓桌旋轉,讓俺做乙方,照樣有勝算。
癥結:無私無我(連個人信念和意識型態都空無!)的普世價值。
普世價值就是對於人間大苦的比例原則。
把自己(小我),放在百行百業的紅塵中,算老幾,即成就比例原則。
了悟人間大苦,必須先能吃苦受苦知苦。
否則,全是個人自我滿足的幻象(illusions)。
王清峰,恐怕不知苦的深義吧,有很多要學的呢。
小肉球 於 2010/03/12 11:12回覆 - 4樓. maggie20102010/03/12 07:17已經下台
口頭請辭~吳揆立刻批准!小肉球,在像王清峰這型的「自我滿足」型宗教虔信者手中,吃過大虧。也感謝那種因緣,了解信教能信到邪道,表面冠冕堂皇,實質不值一哂。
哪這麼容易,成聖成佛。
拿俺老妹來說,俺家族原屬天主教,她信佛時狂熱,改信基督教更狂熱,或許狂熱吻合人格特質吧。
老娘(嘻,或姑奶奶)見多世面,對台灣頗多這型人士有試金石,如同希臘古哲蘇格拉底到處尋找「義人」(即儒家的君子),其一即能否捲起袖子赴湯蹈火,不垢不淨,真正拋卻文明粉飾,首先要能吃苦,沒碰到一個呢!
第二個試金石,即「君子無顛沛造次違仁」,沒一個通過考驗,包括所謂的大師們。
那,並不等於否定基督教和佛教(這兩個俺很熟悉的宗教),只不過碰到信教信歪的人類罷了。此外,信歪,只表示在某方面信歪,不等於其人完全一無可取。
沒錯,王已閃電請辭:
王清峰的態度,昨日數變。昨天--
小肉球 於 2010/03/12 09:32回覆
昨日稍早,表示不辭:若法務部長因主張廢除死刑下台,會讓台灣成為國際笑柄。
昨天下午五點多,府方記者會:已定讞死刑依法執行,將減少死刑,廢除死刑再議(如配套措施及修法)。
王清峰向媒體表示將立即回應府方召開記者會,遲遲未開,稍後約晚上八九點,短短發表聲明:堅守崗位(堅不辭官),申請大法官釋憲。
昨晚十點多,閃電向吳敦義口頭請辭法務部長。
吳敦義於昨晚十一點,接受口頭辭呈。
因此,王清峰已下台。
本當如此!俺對死刑廢除與否沒有興趣,對她荒謬行徑很有意見。 - 3樓. Reed2010/03/12 01:38
這不只是婦人之仁,凸顯許多問題,包括:哪能基於某種狂熱意識型態,以少數去改變格局。俺在國外,看多這種狀況。
人間世,議題眾多,沈默大多數乃庶民百姓,以民生為重。少數激烈份子以單一議題為重,精力無限,專打某一議題,更通曉門路和管道,便在地方和中央,去提案,沈默大多數沒注意,這有心的少數很注意一而再、再而三的去主打,打到後來,少數人的議題會變成地方和中央的法律。
多少不需要的公共建設,就這麼通過?
多少不需要的立法,就這麼成案?
圖利於已,利,可有形,可無形。
那麼多人權律師,根本是病態的選擇性人權,還能夠跑到國外去嚷嚷呢。
因此,最危險的知識份子,是被意識型態洗腦的知識份子。
阿嬤後援會,去看過一次,俺再去瞧瞧。小肉球主張自由軟體和自由之家,可以自由引述啊,很多城市都不准非會員貼文呢。
小肉球 於 2010/03/12 09:4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