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推文
UDN會員我愛台灣在 2015/07/17 發表 "大家不熟悉烏拉瑰的另一面, 大傻瓜對Old Man的真誠道歉", 真讓小肉球大大地嚇了一跳, 因為我愛台灣膽子好大, 之前威脅烏拉瑰要公開她的悄悄話也罷, 竟敢將威脅付諸實行, 跨越了那一條網民不可跨越的禁忌線:
1. 他之前威脅要公開兩次, 加上珍珠再轉述其威脅, 計威脅三次, 如今可真做出來了.
2. 他之前說過他使用強大的美國軍方電腦在玩台灣網路, 如今他公開證實了, 原來真有此事.
基於這兩點, 加上我愛台灣該文有敘述不實之處, 小肉球才寫此文, 吾乃不得已為之, 毫無自豪之處, 故不欲格友推此文.
刑法恐嚇罪
先讓大家熟悉 [刑法]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其構成要件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 而「加害」指以不法之手段施以危害, 而「加害之客體」則為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 「恐嚇」則是將上述不法害惡之意旨通知他人, 使人產生恐怖之心理狀態.
我愛台灣會員第一次對烏拉瑰施加恐嚇, 是在 2015/03/24, 地點在UDN會員珍珠格文 "抱團" 的文章回應, 他不只恐嚇脅迫烏拉瑰, 還洩露個資 ("王學姐"):
請注意此 "抱團" 文與狗日事件無關, 格主珍珠與格友我愛台灣仍在烏拉瑰離格期間 (此時她確實離格) 公開道烏拉瑰的長短. 烏拉瑰如果罵到我愛台灣, 我愛台灣可以找網管電小二, 或訴諸法律行動.
這段回應完全符合刑法305條的構成要件: 除非涉及公益, 悄悄話屬於應該保密的事項, 沒有涉及公益卻無故洩密絕對屬於不法手段, "加害的客體" 是烏拉瑰的名譽或人身安全, 因為我愛台灣沒有必要公開說出 "王學姐", 連小肉球都不知她姓王, 珍珠也不知道她姓王, 並且我愛台灣還要保證讓烏拉瑰 "無法承受".
小肉球一看到這段, 腦中立刻浮現刑法305條! 我的天啊, 真太不懂事了! 但珍珠應該懂事吧? 詎料珍珠立刻在她的「罪與罰 - 還原現場」轉述上段話:
珍珠是格主, 在 "抱團" 文不但不制止我愛台灣, 反而立刻在另文轉述, 那麼, 這個轉述或轉貼的動作就讓珍珠也變成一個恐嚇烏拉瑰的人, 那麼, 就變成集體 (多數人) 在恐嚇烏拉瑰了.
接著, 我愛台灣又在他的部落格公告一次他對烏拉瑰的威脅 (2015/03/26):
烏拉瑰沒有腦子
緊接著, 在 2015/06, 發生烏拉瑰網名被盜事件, 再緊接著, 發生我愛台灣會員向電小二申訴烏拉瑰妨害名譽事件, 因為烏拉瑰在她部落格的作家簡介寫珍珠與我愛台灣霸凌她.
但烏拉瑰卻不知如何替自己辯護.
珍珠那篇 "罪與罰" 文章本身具備霸凌性質, 它顛倒了被害人與加害人的位置, 且長期置頂, 俺下篇文章將剖析它. 烏拉瑰不知如何反駁那篇詭文也罷, 光小肉球在上段所指出的文字就足足夠她向電小二作出滿意的答辯 -- 它們已經超越霸凌, 進入實地恐嚇脅迫的境地.
只要烏拉瑰能夠向電小二證明霸凌 and/or 恐嚇實際存在, 應該道歉的是對方, 而不是烏拉瑰.
小肉球只能嘆氣, 烏拉瑰只感覺怨氣與冤氣, 只知道 whine (抱怨), 卻不夠理性.
刑法妨害秘密罪
刑法第318條之一, 妨害秘密罪:「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其例外是涉及公益的時候.
這種恐嚇還在持續下去, 領弟雖然尚未公佈悄悄話, 似乎在其文作出類似的威脅.
這是什麼歪風? 曾幾何時, 公佈悄悄話被屢度拿出來作威脅? 你不怎樣怎樣, 我就公佈你的悄悄話?
"大家不熟悉烏拉瑰的另一面, 大傻瓜對Old Man的真誠道歉" 一文
小肉球看了此文, 只覺內容瑣碎, 屬於朋友交惡, 想把交惡的舊友鬥臭, 完全不涉及公共利益.
* 主動要電話號碼: 小肉球看圖檔了, 該圖檔並沒說誰主動, 只說烏拉瑰在該帖告知我愛台灣她的電話號碼, 我愛台灣有斷章取義之嫌. 下圖是我愛台灣與小肉球之間的悄悄話, 可以證明我愛台灣主動向小肉球要電郵地址:
知道嗎? 這才真正證明誰主動, 誰被動!
對了, 後來, 小肉球的這個電郵地址有毛病, 只有來往美國的電子郵件受到阻隔, 亞洲和台灣本地都OK -- 俺可沒說與我愛台灣有關.
* 人肉搜索: 同樣, 我愛台灣所示的圖檔並未證明誰主動或誰被動, 也沒證明烏拉瑰要人肉搜索 OLD MAN 會員, 只證明烏拉瑰想多知道這個傷害她的人.
這可是我愛台灣自己公開悄悄話, 小肉球所知的我愛台灣是很愛炫耀其電腦功力的格友 -- 呃, 他極為主動, 經常自告奮勇:
在這裡, 小肉球不願挑撥離間, 若顯示俺的格主回覆就知此女的身份了, 她大概做夢也想不到吧. 重點是, 小肉球在證明我愛台灣會員很主動, 常 volunteer他的駭客功力.
而重點更是小肉球從不應允或默許, 俺討厭不走正道. 我愛台灣經常這樣, 小肉球總認為他愛吹牛.
絕對涉及公益
以前, 我愛台灣對小肉球說他使用的乃是強大的美國軍方電腦, 小肉球不點明, 不回答, 心想這人真愛吹大氣.
但這次在鬥烏拉瑰文, 我愛台灣會員公開說他乃 "合法使用美國軍方電腦", 原來他是認真的, 並不是在吹牛.
但, 大家都知道我愛台灣會員並不是美國軍人, 也不為美國軍方服務.
出自公共利益的訴求, 出自愛國心, 出自小肉球這美國公民對美國軍事安全的關注, 俺合法公佈上圖檔 -- 原來我愛台灣會員使用美國軍方電腦駭進聯合線上Server是真的, 並非他在吹牛.
小肉球對上圖紅圈的翻譯:
"我的協助是來自美國軍方, 但是他喜歡 不觸犯 美國法律 ... 2. 我們駭進UDN伺服器, 為比對IP的搜尋: 有趣的是, 他 [按: 我愛台灣的美國軍方友人] 和我 (很快在5分鐘內) 在他的地下室, 通過美國政府線路 (我們在 jump IP) [按: 俺不懂什麼叫jump IP), 在udn server 裡撞見五個亞洲駭客. (UDN 的 JAVA軟體並非新款版本). 3. 於是我們必須撤退, 避免其他駭客追蹤我們到美國政府 (嘿嘿, 黑吃黑啦) (我們這些軟體加上設備都以百萬美元計的)."
憤怒
如果美國軍人隨便借出軍方電腦, 如果美國軍方電腦真的拿來做這種幼稚無聊的事, 如果我愛台灣會員真的持有如此強大的電腦, 身為美國公民 -- 小肉球很憤怒.
1. 他自己公開悄悄話的.
2. 世上沒有比國家軍事安全更大的公益. 美國軍方電腦竟被無聊利用駭進台灣UDN伺服器, 身為udn會員的小肉球爆此料, 自然符合公益訴求.
* 延伸閱讀: 近日鬥爭烏拉瑰事件的領弟篇 (限會員回應) + 老太太哈哈大笑; 不緊急地回應珍珠的緊急公告 + "肉球桿菌" 的 DEMO (20150731起限會員回應); 近日鬥爭烏拉瑰事件的我愛台灣篇 -- 混台灣網路, 還使用美國軍方電腦? (限會員回應); 近日鬥爭烏拉瑰事件的珍珠篇 --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還原被扭曲的現場(謝絕推文+限會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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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樓. 現代孔明陶朱公2018/07/04 10:47"我愛台灣"是台獨分子..不要臉的台灣狗屎...哈...有種就跟我來大幹一場...王八蛋...龜縮就是烏龜
☆☆☆開張天岸馬 奇逸人中龍☆☆☆
- 26樓. 廢2015/11/04 08:16吵來吵去就是爭吵而已
妨害秘密及恐嚇,在實務尚須客觀具體以證,管見以為,至多妨害名譽告訴乃論程度(純個人意見,不是批評喔)^^
您說的, 是訴諸法律途徑, 妨害名譽為告訴乃論罪, 恐嚇罪則非告訴乃論. 小肉球不告人, 沒那閒功夫, 也不希望別人去告人, 俺只指出對方有可能觸法的地方.
當時, 是格友我愛台灣突然發表文章揭露另一格友烏拉瑰的悄悄話, 緊接著是領弟格友發表文章同樣攻擊烏拉瑰格友, 兩人文章內容俱瑣碎至極, 委實不足以合理化他們公開揭露私底下悄悄話+攻擊烏拉瑰的行為.
小肉球那時電腦剛剛壞掉, 宣佈休格, 得知此事, 就破例打一下抱不平, 講講理, 撰此系列.
然後, 我愛台灣格友與領弟格友俱已刪文, 小肉球那時受到很多壓力, 要求小肉球也刪掉文章, 當此事沒發生過.
這是不對的! 攻擊過別人, 再刪文, 事情就沒發生過嗎?
小肉球一旦寫文章, 就不改不刪. (為此得罪幾位好友, 唉! 沒辦法呀!)
小肉球 於 2015/11/04 11:23回覆 - 25樓. 七星連環 白露 中元節2015/09/03 11:00
近來可好 ? 小寶貝們可都好 ?
說是不要推文, 但是看小肉球查證的功夫 滴水不漏 , 非推文不可 。
謝謝盹龜雞! 沒關係啦, 小肉球寫文只想講清楚, 通常在不吐不快的狀況, 主要是這種爭議性很高的文章不好意思讓格友為難, 例如站邊很為難, 得罪人很為難.
近來在無限期半休格中, 半休格 = 不發文 = 不逛格子 = 會回覆回應與留言.
因為電腦壞了, 狗貓老病, 越來越覺得應該珍惜每時每刻, 過去花在部落格的時間太多了.
- 24樓. 筆記老呆2015/08/08 19:45冒牌貨
八卦大嬸真的有唸北一女嗎? 北一女電腦程度會那麼愚蠢?刪除多篇未登入發言, 下為一斑
* 八卦台: 八卦婆 2015/08/08 10:27 udn最閑 最喜歡逛 最喜歡講八卦的是非婆 就是小肉球和一個 zzz本 這兩人組 陰陽互補 來此的 都想看八卦是非的博友嗎? 我呸! [按: 此為紅統]
* 北一女校友1975 儉班: 人渣中的極品=小肉球 2015/08/08 10:10 北一女出身小肉球心胸狹窄手段咄咄逼人及狠辣, 看不起北一女??? 賞此小肉球兩個 "呸"!人渣中的極品=小肉球 1975 北一女儉班 北一女出身小肉球心胸狹窄手段咄咄逼人及狠辣, 看不起北一女??? 賞此小肉球兩個 "呸"!人渣中的極品=小肉球 [按: 錯了, 笨蛋]
* 台灣網路: 看您嚇的 2015/08/07 15:32 混台灣網路, 還使用圖書館電腦?
每次跟這批人對抗必如此, 手段十分惡質, 烏拉瑰感覺受到霸凌, 不敢發文, 就怕這個, 並且還會繞幾個彎, 扯上別人, "筆記老呆" 是順便汙辱阿本伯一下. 這個未登入就是下圖的未登入:
小肉球 於 2015/08/09 09:38回覆 - 23樓. CHF狗爺/馮濟灝2015/08/05 11:01給相關的各位:
我從不虛偽,我是個史者。基本態度是這樣:當我客觀檢視史料時,我會說盡量的客觀,客觀沒有100%,當我在意識層面不客觀時,我就說,這是主觀的。舉例來說:先父為蔣校長(中正先生)的學生。我身為人子,尊敬父親,更不批判他的老師。所以不對蔣有太多言語。這就是主觀的決定。都是明講的。
烏拉瑰這個事件絞纏了好幾年。她是個執著的女性。始終不釋懷。對方當時的道歉若出自真誠,她是善良人,可能當下一笑就過了。她認為對方戲弄她,柔弱女子(她是真柔弱)表達抗議就是把這個事件當事人掛在她的名下,走到哪,帶到哪。小肉球一定告訴過她放下,她放不下。事實上對她構成長期傷害了,比當初的事件要嚴重十倍也不止。於是烏拉瑰失去笑容,連和我也很少有討論之心了。我看了難過。
這件事情,我並不知深入內容,自認自己是主觀的。對當事者留一次言以後,不再多談。我主觀,因為我不管任何對錯,一定支持烏拉瑰,更不兩面做人。可主觀有個先決條件,那就是我深信烏拉瑰絕沒有先惹對方。假若她先惹了對方,我依然在公開場合支持她,私底下會和她說,那是她的錯,請她收手。
此次對方朋友又來一次文字討伐。我個人討饒了。請高抬貴手好嗎。她在名下執意掛那個牌子,就讓她掛吧。她有理由的,是別人攻擊她在先。拿原諒別人是美德這些話來批評她不受用!其實,依我的經驗,我傷害過一位很在意的女子,她是是昔日同窗。我始終檢討我自己,為何為了區區對錯,偏要和她醬上一句英文她錯我對?原本好意,認為同窗才有機會真討論。現在連個道歉也辦不到了,她不理我了。我現在願意向她道歉。希望她看到我眼中的誠摯。可是從多城到美國,我無法說去就去。就算去她也閉門不理我。此事我檢討了四年至今。人生留了遺憾!
至於本篇所談得我愛台灣,能夠使用美軍的攻堅巨槌,還能用美軍電腦的catapult,大石遠距離砸毀我們。我們只能說:We are little people, we have alreay been scared to death。饒了我們好嗎?
真心感謝。我希望烏拉瑰能再度重拾歡顏,和朋友交流,得個好心情。
她和小肉球是君子之交。兩人從同一女中畢業,又讀同一所大學。如此而已。她們沒有朋黨。若說兩人有何交情?也許能說兩人都愛護動物的契合吧。烏拉瑰也是台大人呀, 小肉球不知, 只知她北一女出身. 狗爺, 任人均知俺瞧不起北一女與台大, 俺賞此兩校兩個 "呸". 因此, 與烏拉瑰是否校友與此事毫不相干. 小肉球只覺得他們欺人太甚+呷人夠夠, 把圓的說成方的, 把長的說成短的, 居然還敢公然恐嚇, 恐嚇後還去向電小二告狀, 告了狀, 居然還一前一後選擇性公開悄悄話把人鬥臭鬥爛鬥垮.
真狠啊, 真毒啊.
OLD MAN格友從未向烏拉瑰道歉, 這是不爭的事實, 居然一堆人跟著他眾口爍金, 說道歉道了三次. 沒道歉, 還狡辯, 原什麼諒? 想引述基督教, 卻連什麼叫 penitence 都不懂, 真膚淺的可以.
俺下文將是珍珠篇, 珍珠那篇文章是 fallacy, 有多少推薦就有多少石頭接受珍珠指揮, 扔向烏拉瑰, 一直扔, 扔了兩年, 小肉球認為該文令烏拉瑰性情大變.
狗爺此話說的好:
至於本篇所談得我愛台灣,能夠使用美軍的攻堅巨槌,還能用美軍電腦的catapult,大石遠距離砸毀我們。我們只能說:We are little people, we have alreay been scared to death。饒了我們好嗎?
俺要去問美國國防部, 為什麼讓我愛台灣會員使用美軍電腦 (等俺電腦弄好就去問一下).
小肉球 於 2015/08/05 11:37回覆 - 22樓. CHF狗爺/馮濟灝2015/08/04 22:03
給小肉球:
我希望能給妳處理妳的電腦一些幫助:
DOS時代,由於沒有目前的網路,問題比較少。Windows XP改變了這一切。這個版本使遠端控制成為可能。也就是說,病毒可以從網路進入妳的電腦,不必一定要存在於妳的硬碟中。這以後發展成駭客都能預想。他們能進入妳的電腦,並索取資料等。理論上講,根本無法完全杜絕。可是下列做法可以幫你至某一程度:
妳所有的資料全部放在USB硬碟或閃卡(記憶卡)之中,使用兩個硬碟以及多個閃卡備份。
妳弄了新電腦,向電腦公司要 一個應用軟體-- Acronis。把電腦裝好後,用本應用軟體完全BackUp一份,每兩三個月就Recovery一次。如此可弄掉大部分偷偷摸進來的間諜。然而這不是完全格式化。所以無法杜絕。會好很多。也就是說電腦中的東西只是操作電腦的軟體程式,妳的資料在可移動得硬碟和閃卡中。就算竊取,也拿不到多少東西。網路是個urban jungle,沒辦法的。
其實脫離網路能解決糾纏。可是一但進入情境,很難拔出來,這個我們都了解。妳看看烏拉瑰,她本來清清閑閑的生活,幾年來給搞得烏煙瘴氣。難吶!
謝謝狗爺!
您這些話, 俺有聽沒有懂, 已把它 copy 起來, 將交給俺的電腦工程師. 小肉球 於 2015/08/05 11:12回覆 - 21樓. taiwanmickey2015/08/04 21:19這幾位好像都很喜歡跟人"裝熟"
不過UDN從成立至今 這類不祥事好像就沒有少過
不, 是太熟了, 網上網下都熟絡.
小肉球這鬥爭烏拉瑰事件系列文章計四篇, 本文是第三篇, 寫這系列主要因為俺看不慣拿網上網下熟絡時候的私下悄悄話來進行鬥爭 -- 此為不法手段.
以前好像沒發生過吧? 拿悄悄話來恐嚇格友, 公開悄悄話來鬥臭格友?
俺這第三篇乃以其人之道還諸彼身, 而碰巧俺公開的悄悄話涉及公益 (For the public good), 公開乃不得已而為之, 足以規避刑法罰則.
小肉球 於 2015/08/05 11:09回覆 - 20樓. 筆記阿本2015/08/04 16:17真跳燙
竟有這等事 ! 看來我愛台灣的"豐功偉蹟"的確不少 .
都怪俺疏於照料 , 致愛台兄火氣旺旺 , 一會兒旺這 , 一會兒旺那 .
待會兒幫他褪褪火唄 .
^圂^
使用美國軍方電腦 ? 在CIA有朋友 ? 難怪習哥那麼生氣 !
賈媽最近是中年反叛期麼 ? 砲火倒像個青少女 .
我愛台灣性格虛浮, 以前就覺得如此, 遇事太愛表現熱心, 太愛找婆媽輩講悄悄話, 凡事最愛自告奮勇, 愛獻小殷勤, 然而又敏感多忌, 翻臉如翻書, 一旦翻臉, 會莫名其妙展開莫名其妙的報復.
在我愛台灣文 "歡迎美國公民小肉球栽贓檢舉" (2015/08/02):
2年4個月啦,小肉球請求幫助的悄悄話, 我已經刪除, 除非去法院要求數據恢復!
俺哪會請他幫助, 俺要求幫助都公開要求滴. 嘻嘻, 說謊不打草稿, 也不臉紅.
小肉球 於 2015/08/05 11:02回覆覺得賈媽怪怪的 -- 現在的賈媽像換了一個人似的, 以前說話沈穩, 目光犀利, 現在東放一砲, 西放一砲.
(會不會是賈媽的女兒在玩她的電腦? 以前小肉球碰過這狀況, 還兩次. 一次是青春期女兒使用媽媽電腦, 用媽媽網名, 跟咱們周旋好久, 最後媽媽現身, 向大家道歉. 另一次則在某兩岸論壇, 台灣人壇主任命的某版版主是大陸男生, 他忙著唸書, 再 "任命" 他的小妹當版主, 大陸女孩把咱們搞得團團轉, 不但賞罰不公, 任性而為, 居然跑進壇主的資料庫大開殺戒, "冷刪除" 大家的文章.)
小肉球 於 2015/08/05 11:19回覆 - 19樓. 賈爸2015/08/04 09:36一直覺得台灣人很不會吵架
一遇到競爭或矛盾
男的就開始飆對方髒話;女的就開始哭喊對手打人。
台灣的藍綠惡鬥就是如此 : 常常故意激怒對方,然後剪輯對手生氣時的醜陋嘴臉。
這一方面我倒是很佩服小肉球。 確實是不男不女、不中不西無差別格鬥派。
不過,你這一篇是我看過你所有"爭理"的文章裡,最差的一篇。
希望珍珠篇,你能慢慢寫,恢復實力。
本文是差啊, 所以不希望推文啊, 小肉球只期望作個反面的示範: 自己觸法恐嚇公佈悄悄話, 請看看以彼之道還諸彼身的效應. 此外, 小肉球根本沒有實力.
本文根本沒在爭理, 妳的腦子在睡覺嗎.
沒關係, 俺的 target audience 不是妳. 本文在合法地爆料啦 --
小肉球 於 2015/08/04 11:34回覆 - 18樓. 賈爸2015/08/04 09:14昨天收到三則悄悄話
一則擔心我壯烈成仁,建議我閉嘴
其他二則都是在替妳說好話
妳哪替俺說好話來了?小肉球 於 2015/08/04 10:5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