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從電視節目中看到一個我從來不知道的職業,那就是在補習班專門負責擦黑板的「板哥」。節目中一位名星談到他出道前曾做過「板哥」,眾人都不相信有這麼個職業,認為他在瞎扯。老實說我當時也不太相信,於是上網查了一下,結果證實真有,它的正式名稱是「教室管理員」,主要職責是擦黑板,但也須負責倒茶水,清桌椅,以及管理教室秩序。做這個工作的多半是利用課餘打工賺錢的高中或大專學生。從網路資料上看,這個工作動作要快,而且有一定的程序才能將黑板上的粉筆字拭淨,同時還會大量吸入粉筆灰,因此可以想見是一份吃力也不盡能討好的工作。
這使我不禁想起自己在學生時代所打過的兩個可能與「板哥」一樣少為人知的工。
其中一個是高中暑假曾在書店工作過,我的職責不是在書店前面的櫃檯收錢,而是在後面倉庫裡搜尋客人在陳列架上找不到的書。這個工作可怕的地方是倉庫裡狹窄昏暗又沒有空調,新舊書籍擠滿倉庫裡一排排的書架。為節省空間,書架與書架間僅容一人側身而過,而久未翻動的書籍上總堆著厚厚的灰塵。所以我在找到客人要的書時往往已滿身大汗、灰頭土臉。
當時最高興的事不是找到了書的成就感或喜悅,而是把書拿到前頭店面交給老闆或客人時,可以吹到一會兒舒服的冷氣。
另一個是在美國讀書時於學校自助餐廳打工,專門負責整理沙拉檯。美國人很喜歡吃沙拉,所以沙拉檯裡各樣生菜在顛峰時間很快就會需要填補,還有就是客人夾生菜入盤時常掉下碎屑,使原本清潔明亮的生食檯面看來髒亂不雅。所以我得一直盯著,見取食隊伍一有空檔就上前去快速清理,然後盡快退下,才不會妨礙隊伍的行進。後來因為工作做得不錯,很快就被'升'為收銀員了。
說真的,若不是自己親自做過,還真難想像世上有這麼一份工作。我猜想,因為沙拉是生食的,不希望有油膩汙垢的手來處理,所以餐廳在顛峰時間才需要有專人負責吧。
學生時代的這些工作,當然不會長久。然而,對年輕人來說,是尚未踏入正式職場前,很好的生活磨練。
(原文發表於: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打工經驗談)
底下這段影片可看出板哥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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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參與 '我的糗事' 部落格牽手活動
一起推展,拉出了這麼多好手
謝謝我愛台灣一路追蹤糗文連址
省了我們到處找文之苦
謝謝許多大咖不吝'獻糗'
很高興看到許多新手共襄'盛糗'
人都說udn卧虎藏龍
如今才知道我們是一群
逃學的、掉浴巾泳衣的、對醫生放屁的、醉糗酒的、裸奔的
還有眉毛劃一半的、吃蟑螂的、喝煙灰胡椒湯的、划棺材板的
和故意不故意..
..的
相信我漏掉了不少糗文
或者接著有人還會想起或繼續發生不少糗事
遇到這種情況時
不妨繼續到底下文章回應區裡去自首吧
祝大家每日生活都充滿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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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樓. 小牙2013/03/29 09:37客氣啦~
看大家都叫您山楓老師,一定有兩把刷子啊!您真是太客氣啦!
工作忙?我相信!文筆不好?睜眼說瞎話哦!哈哈!這個家還挺溫暖的呢?我住進來不到兩個月,還在慢慢熟悉中啦!至於投稿文不能曝光?這個我懂啦!謝謝指教哦!看小牙的文字,相信不是部落格新手。歡迎來到udn,希望你會喜歡這裡。 山楓 @ 薪火相傳 於 2013/03/29 13:57回覆 - 20樓. 浮生2013/03/29 02:01書店
開家書店曾是我年輕時的夢想,但最終我還是回家繼承祖業。
搬書、理書與上架都不是輕鬆事,這差事非得有耐心才行。
現在都用電子書啦! 可見浮生的選擇是正確的。
山楓 @ 薪火相傳 於 2013/03/29 13:55回覆 - 19樓. 小牙2013/03/28 22:08投稿文
山楓的文章幾乎都是投稿文嗎?
投稿之後還能自己po文嗎?
只要註明出處就行嗎?我從沒投過報社,現在投的是徵文比賽居多,得獎的作品,對方會要求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書,簽了讓渡書還能po在自己的blog嗎?我不是很懂?只敢用連結或copy官方網頁?
###我也待過雜誌社,是game的出版商,每次過期雜誌要銷毀,都要去倉庫搬貨?真的是又熱又悶又不透氣,真的最怕找雜誌?通常只有一人行動,不過我是客服部的人,除了接電話跟客戶連絡,還要找書?當新人真辛苦啊!
來,小牙,喝口水
,你的問題我盡己所知回答。- 我很少投稿,文章寫不好和工作忙是最主要的原因。所以部落格還是家啦!
- 文章投稿之後要等,唯有被退稿或被刊出後才可以放在自己部落格裡分享。相反的,已經在部落格或任何別處發表過的文章是絕對不能再拿去投稿的,而且更不能一稿兩投。這麼做的代價小則以後投稿永不錄用,大則觸法。
- 比賽得獎作品屬於發獎單位是必然的,他們要公佈且宣傳啊! 至於你可以怎麼處理得奬作品要問發獎單位。
山楓 @ 薪火相傳 於 2013/03/28 23:33回覆 - 18樓. *2013/03/28 20:16也曾在書店打工
搬書與書櫃搬到手軟
沒想到眼見一老阿嬤
可能是老闆的母親
竟然一手搬書櫃且健步如飛
嚇得沒幾天我就不敢再去那家打工了
- 17樓. 金大俠2013/03/27 17:47小兒打工
去年暑假小皃在Subway打工,他的第一次,賺了"不少錢",還常常帶Subway麵包回家,有苦有樂,暑假結束,學校開學,他好高興!
漢普頓路海軍博物館 艦比館還大(世界日報週刊旅遊版)
泡泡隧道探訪(世界日報家園版)
為老太太開車(世界日報世界副刋)
比白宮還要白宮(世界日報家園版)
小品「老師,我要請假」金大俠的孩子年紀輕輕就開始以打工來體驗生活,真是十分難得。 山楓 @ 薪火相傳 於 2013/03/28 04:35回覆 - 16樓. 航迷老叟2013/03/27 13:33苦盡甘來
打工是學生出社會前最好的一種磨練,
打工的行業千百種,每樣都有它的辛酸,
經過打工階段的磨鍊,畢業進到了職場也就容易適應。
就是啊,不管什麼帶薪工作,都比拿基本工資的打工強哩! 山楓 @ 薪火相傳 於 2013/03/27 16:31回覆 - 15樓. 東村James2013/03/27 11:27三張
我派過賣房子的廣告﹐每次一開始是一張張發的﹐幾個小時以後實在走累了﹐塞信箱一塞就是三張。
哈哈,跟樓下的湘馬比。James還是老實的很啦。為什麼不多塞幾張呢?
山楓 @ 薪火相傳 於 2013/03/27 16:21回覆 - 14樓. NJ過客2013/03/27 04:56打工
人生的基礎訓練 很多時候是品格的操練
那些為基本工資工作的日子,使人更加珍惜一份年薪工作的可貴。 山楓 @ 薪火相傳 於 2013/03/27 16:00回覆 - 13樓. 木頭...發呆ing2013/03/27 03:17
說起打工....
因是機械系, 所以曾經在工廠當【黑手】....^^
拆引擎
車車床....還蠻喜歡這些需要動手精密操控的工作...^^雖然上次從年輕照片故事已知道木頭的本科,可是, 還是很難想像秀氣的木頭做黑手欸。能拆引擎、車車床,真是不簡單哩! 山楓 @ 薪火相傳 於 2013/03/27 10:57回覆 - 12樓. 湘馬2013/03/26 18:23錯誤示範
第一次打工在高中時期,跟老闆謊報說我社會青年,結果老闆也相信。做了一個多月,假借家裡有事,就辭職不做,後來薪水比一般工讀生還要多。
這是我的自白,我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