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怎麼野蠻 花蓮縣政府也不該把路權收回來再賣出去
2014/06/2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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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四月分起收回路跑、自行車等賽事路權,並訂定長達15年
的契約期程,統一委外辦理,事件持續發酵。縣長傅崐萁不滿媒體相關
報導,今天召開記者會,以「腳尾飯」抨擊報導斷張取義,並揚言會對
媒體提告。
傅崐萁激動重申收回路權,訂定15年契約,統一委外辦理路權、自
行車等賽事,是為了花蓮民眾的整體利益,對於平面媒體在6月3日縣
政總質詢議程最後一天,將花蓮縣議員劉曉玫因為議程結束無法質詢
的責任歸究於他,十分不滿。
傅崐萁以腳尾飯事件的翻版抨擊報導內容是斷章取義,對他的名譽
造成極大的傷害,傅崐萁表示,不惜提告抺黑報導的媒體。
(文引:http://www.ecoast.com.tw/home/news/971)

圖:傅崐萁收回路權,統一委外訂約15年,說是為了花蓮民眾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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