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人卻死不認錯
2010/12/26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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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擋救護車 駕駛稱緊張致病發
更清楚的影音:救護車送命危婦 惡駕駛不讓路
躁鬱症不能作為殺人的正當理由
躁鬱症的人,聽到警鈴就抓狂,焉有資格開車?
這個社會的敗類,還不快出面道歉
緊急煞車,讓救護車慢了一分鐘,還因此中斷急救
根本是殺人行為,主觀上也可以預見有人因此會死亡
比中指的行為,更可以證明即使有人死亡,也不會違反其本意
成立積極作為的殺人罪
退萬步而言,即便不認為有積極作為,
其消極擋在救護車前面不開走的不作為,
違反法令要求民眾遇到救護車即應立即讓開之法律上作為義務
當然就成立殺人罪之不作為犯
不應該僅論以妨害公務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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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 :
- 4樓. bug2010/12/27 14:51有病要趕快醫
聽說米國有一種仙丹:
「硫噴妥鈉」(sodium thiopental)
搭配 維庫溴銨(vecuronium bromide), 氯化鉀(potassium chloride)
可以一勞永役, 解決會衝動想殺人的病
政府發發慈悲, 給這些有病的來幾針吧 - 3樓.2010/12/26 19:53有樣學樣而已啦!
召妓男被法院公證 人證物證齊全仍死不認錯 照樣給腦殘綠色賤民捧上當選譯員 這就是給台灣人做了做好的示範!
該死的不死 不該死的卻活該倒霉! 自作虐不可活的呆丸人!
- 2樓. 野口女2010/12/26 14:25罪加一等
噪鬱症開車應該是罪加一等吧
有病無罪真的很難接受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 1樓. 林桂年(幸福藍色呆呆豆)2010/12/26 13:56怎麼會有這種有錢的可惡鬼...
講鬼還太便宜他~
一點憐憫之心都沒有。
他將會掉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自己的決定,決定了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