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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真的那麼不安全?
2013/05/07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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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電價、物價上漲與產業外移造成的失業不談,純就安全性來考量,首先,根據世界能源協會(WEC)統計資料指出,在1970199222年間,全球發生了2次重大核能事故,即美國三哩島事件與蘇聯車諾比爾事故,共有31人死於這些事故。然而同期卻有超過6,400人、10,200人、3,500人與4,000人分別死於燃煤、燃油、燃氣與水力發電過程中的重大事故中,這些數字還不包括燃料開採、輸送過程中犧牲的人命。

  其次,同處地震帶並不代表台灣和日本會發生同樣規模的地震,地震的強度和斷層長度有著絶對的相關性,加州與日本外海斷層長度超過500公里,每百年發生規模9的地震 (本文所指之地震規模係指地震矩規模)的可能性相當高;但台灣斷層最長100公里,在台灣歷史地震紀錄中,還沒有發生過規模8的地震,921大地震造成2400多人喪生,規模是7.6,地震釋出的能量則是福島的126分之1(註二)。即便萬一出現規模8的地震,所釋能量也僅為福島的32分之1,不會發生像福島那樣大規模的地層錯動與海嘯。

   美國貝泰(Bechtel)公司曾詳細調查核四廠址附近之斷層,分析結果確認廠址附近最年輕之斷層為枋腳斷層,其最後一次活動之年代超過37,000年以上,並可能達10萬年之久;民國83年,中華民國地質學會地質複查及評估結果,亦證實廠址地區之枋腳斷層至少5萬年來沒有活動的跡象。龍門(核四)電廠地基開挖深達26公尺,廠房座落在堅實岩盤上,其下方並未發現斷層;民國99年中央地質調查所頒行之台灣活動斷層分佈圖,亦顯示核四廠半徑35公里附近區域並無任何活動斷層。

   台電所委請的地震地質專家依已知斷層震度進行初步評估,認為地震發生時,將在核一、二、三、四廠之廠房基礎面產生之加速度,均低於設計基準地震值,如下表所示,許多反核人士將我國核電廠的耐震係數與日本的作對比,批評我國核電廠耐震係數不足,殊不知兩者在考慮耐震設計地震的輸入位置根本就大不相同,我國與美國核能電廠是將設計地震放在反應爐基座基礎為設計基準面,而日本規範卻是將設計地震-「基準地震動」放在較深層且具有某種強度以上的岩層位置,兩者位置點並不相同,拿兩者的耐震係數作比較,根本就沒有意義。

表一:我國核電廠之抗震能力與推估鄰近斷層錯動之震度比較

 

 

 


廠別

核一廠

核二廠

核三廠

核四廠

反應器廠房抗震能力地面層加速度值

0.51g

0.53g

0.51g

0.66g

鄰近斷層錯動時電廠地面層加速度值

0.19g

0.3g

0.22g

無斷層

<0.2g

  此外,原能會在921後要求台電公司於核一、二、三廠裝設強震自動急停裝置,此設備已於96年底完成後上線使用,因此一旦地震強度超過設定警戒值(約為耐震設計值的二分之一),反應器即會自動緊急停機,以免核能電廠遭強震破壞,確保核電廠安全。

   再談到海嘯,國科會在2011年認定了西太平洋能造成海嘯的震源有22處,其中只有4處可能對台灣造成威脅。該機構所製作的海嘯模擬研究報告指出,對核一、二、四廠造成的最大海嘯高度各為2.8 m, 2.5 m3.4 m,但這三個核電廠地表高程均高於12 m。對台灣核電廠可能造成最大威脅的是馬尼拉海溝,在核三造成的最大溯上為10 m,也低於在核三廠高程(15 m),如表二所示:

表二:我國核電廠設計高程與模擬海嘯上溯高程之比較

  此處之模擬海嘯高程也總為反核人士所質疑,唯大海嘯多半源自與海岸線平行板塊大斷層錯動,福島的情況正是如此,而我國東部琉球海溝與東海岸並非平行,菲律賓西側之馬尼拉海溝,僅斷層北端與台灣南端海岸短距離平行,因此我國不可能發生如福島那種規模的海嘯(福島海嘯上溯高程達14-15公尺)。

  反核人士總愛拿日本的福島海嘯來質疑台灣的核安防護,唯日本歷史上嚴重的海嘯之遺跡斑斑可考,在一份有關日本各地歷史海嘯之整理,列出自1498年以來共有12個溯上高程超過10公尺的海嘯事件,其中6個更超過20公尺,而台灣並沒有。日本原安院(類似我國的原子能委員會)未針對東京電力公司的海嘯溯上高程進行委托研究或審查,以致於福島一廠的設計高程僅達10-13公尺,但這還不是最致命的;國際原子能總署針對311核災進行的研究報告指出:相較於其他國家的某些核發電廠,福島第一的機組對於廠區喪失內部和外部交流電源的防護是顯著地較差。大部分的設備都是水冷式,不是較新型的氣冷式,而水冷式的柴油發電機都需要一個連結到最終熱沉的冷卻水系統。對緊急電源設備「缺少防水和保護建築」才是福島核災發生的關鍵因素,這可從JAPC的東海-2 (Tokai-2)核能電廠因為精進泵室水密防護而成功避免了核災得到印證:蹂躪福島的海嘯同樣也造成位於福島以南約100英里東海-2電廠淹水,唯該電廠其中一個已完成水密工作的地下室,並沒有發生淹水情況,因此保全了其他兩台柴油發電機的冷卻泵,也防止了核災的發生。

  回過頭來檢視我國的核電廠,除了廠內的緊急柴油發電機建置在海嘯的設計基準高程之上,核一廠有兩台建置在海平面以上22公尺的氣渦輪發電機可用。在喪失主要的熱沉時,建置在海平面以上62公尺的生水池可提供緊急冷卻。核二廠兩台緊急氣渦輪發電機建置在海平面以上22公尺;兩個生水池建置在海平面以上90公尺。核四廠緊急氣渦輪發電機建置在30公尺處,生水池更高達117公尺。

  此外,福島核災後,台電規劃了「斷然處置措施」,針對其中最受關注是否能在高壓下注水以確保爐心冷卻的部分,已由我國原能會透過OECD/NEA組成六人獨立專家團,對台灣進行壓力測試之獨立同業評估(independent peer review)。該評估團認為台電所執行之壓力測試程序與歐盟一致,強化措施與其他國家亦為一致,將「斷然處置措施」列為台電強項之一。

  政府早就表示核四的安全性會再請國內外專家來評估,若不夠安全連公投都不需要就會直接廢核四,只是部份反核人士不相信;連政府請核電專家林宗堯先生組成一個對核電十分有經驗的國內外團隊重新再一項項的檢驗,都拒絶接受;還要誣蔑曾因不認同台電做法而退出原能會的林先生會因為領台電的薪水而幫台電背書。反核人士對被形容為「民粹反核」無法接受,但像這樣無限上綱的為反而反,不是民粹又是什麼?

   何況,未來大陸沿海有十六座核電廠將陸續完工。其中離台灣較近的省份中浙江有五座,廣東有四座,福建省有兩座,最靠近台灣的福清核電廠距離新竹只有130多公里左右,中隔的台灣海峽毫無屏蔽,倘若福清核電廠發生事故,跟福島對東京的影響差不多。而根據反核人士的說法,若發生核災,在100公里內都屬於連續高幅射劑量範圍,250公里內飲用水的幅射都將超標。大陸的核安可並非是我們所能監督的,因此,廢了核四以後就能絶對確保我們可以遠離核災了嗎?還是隔了一個台灣海峽就感覺「好像」比較安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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