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翰林陳全,以機智著稱。有一次他誤入禁宮,被一個太監發現,於是他連忙說:「小人陳全,一時誤入禁宮,請公公開恩。」公公便出了一道難題給他:「只要你用一個字能使我發笑,就放你一馬,不然就判你死刑。」於是他說了一個字:「屁。」公公奇怪,此話怎講?陳全回答:「『放』也由公公,『不放』也由公公。」公公大笑,於是釋放他。』
有人笑著說:「所以馬總統放吳淑珍,就像在放屁囉?」那馬總統不就成了『公公』嗎?
『完全執政,完全負責,不關阿珍,就賴培德』這世上有三種人,第一種叫欺人,第二種叫自欺,最可憐的是第三種,叫做被人欺。馬總統放吳淑珍,一口氣全包了。有人不解:「馬總統他是怎麼自欺欺人又被欺呢?」
馬總統說「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所謂司法個案,就是指個案在法院獨立審判,判決定讞的過程。當吳淑珍被法院判刑確定,這個司法個案就完成了。馬總統所謂的尊重司法,原本指的是這個部分。
至於培德醫院關不關吳淑珍,這個部分叫『行政裁量權』。培德醫院要聽台中監獄,台中監獄要聽法務部,法務部聽行政院,行政院聽馬總統。當司法判決吳淑珍要關,而馬英九不關,這個才叫做干預司法個案。在阿扁還在當總統的時候,藍營的立委不是組了一個真調會,派王清峰去查三一九槍擊案嗎?可是扁政府甩都不甩,阿扁給這種行為取了一個好聽的名詞,叫做行政抵抗權。用行政權來對抗司法權,馬總統不關阿珍,用的就是相同的抵抗權。人家阿扁是真小人,馬總統則是還在騙。
若說這種『行政裁量權』是馬總統的屁,那就對了。『是氣所旁簿,凜烈萬古存』馬總統的屁,是聖人之屁。當他要放吳淑珍,『橫眉冷對千夫指,雖千萬人吾往矣』他哪管你老百姓的貓哭狗吠,那些只是小人之屁。「不管怎麼被罵,我說要放就是要放」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看你賤民死百姓能拿他怎麼樣!
但是若說這種聖人之屁,只能無所作為,拿來不干預這個,不管那個的,不關吳淑珍。「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那就又錯了。當馬總統放起雷霆之屁,是會要人命的。就在去年,有個薇閣醜聞案的立委吳育昇,質詢王清峰廢死的立場,引發社會廣泛的討論。原來法院老早就判了四十四個死囚死刑定讞,馬總統用行政裁量抵抗權,說不殺就不殺,又白養了好多年。好些個死囚,不單生活不一定能自理,因為惡性重大,還有殺傷看護醫生獄卒胥吏的風險,卻被馬總統死命關著,不殺也不放。
有人問:「那後來呢?」後來..終於惹得愛女橫死的白冰冰出來嗆馬總統『你敢廢死,年底選舉試試看?』馬總統隔天就要王清峰滾蛋。剎時之間,風雲變色,雷聲大作,一晚上就槍斃掉四個死囚。這種聖人之屁,端的是可怖可畏,賤民死百姓這裡務必要有個認知:貪官污吏,雖然禍國殃民,但是他們總是當過官的,或許有的還領著十八趴。這些人,絕對不是一般人民,他們的命再爛再賤,自己生活完全無法自理,全要靠別人把屎把尿,那種爛命...對不起,還是比你們賤民死百姓的命高尚千萬倍。
吳淑珍鳳體凰身,金枝玉葉,關在牢裡,少掉一根毛都不行;而你們踐民死百姓,就像那四個死囚,一晚上全斃了,也只是小菜一疊。馬總統只是拿人命來要騙取仁慈總統的名聲,他哪是在乎你們死百姓的狗屁人權。
因為死百姓的命是賤命。有的時候可以騙騙名聲,那就拿來騙一騙;有的時候,可以用來升官發財,那就用盡各種慘絕人寰的手段,刑求逼供,詐取可以把自己往死裡送的冤死自白書。有一個小兵,名叫江國慶,他的一條賤命,就這樣葬送在一整群貪婪沒人性的狗官手裡。狗官連這樣子也都還能賴,賴給一個叫『國家機器』的不知道甚麼東東身上。
「啊,對了,江國慶的案子後來怎麼樣了?」後來,馬總統要騙名聲,巴巴的跑去跟江國慶的媽媽道歉時,『馬總統認為,江國慶的冤案雖然已是十多年前的冤案,現在台灣的司法環境與往昔有所不同,但仍有要繼續改革的地方,江國慶蒙受的冤屈,更顯示政府必須繼續堅持改革理念,讓司法做到勿枉勿縱,絕不容許像這樣的冤案再次發生。』
江家全家,江媽,死去的江爸和冤死的江國慶個個暴怒:『假的!誰不知道你馬總統從不干預個案!』『不管怎麼被罵,你馬總統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你馬總統當有的分際。』
馬總統,您不是信誓旦旦,「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嗎?怎麼江國慶的媽媽,也沒怎麼罵您,您就不能堅持到底,還要這個一會兒殺四死囚不眨眼,一會兒殺江國慶還升一堆狗官,要關起吳淑珍,卻又東拉西扯,頭痛肚子痛,尿遁拉希的國家機器『六個月內辦出來』呢?
馬總統,當您扯了第一個謊,就要一直扯下去,可是,終有那麼一天,會被世人看清,您是多麼會撒謊,靠謊言騙取官位,騙到總統大位的。您說『「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
可是您在前總統陳水扁接受書面專訪說『他要感謝你馬總統在他卸任總統後,把他關在這個監獄這個鬼地方!』時,您卻又急急給自己辯白:『「我覺得帳不能這樣算!我沒有關他啊!」馬總統強調,「我對這個案子(指扁案)碰都沒有碰!」且堅持不碰這個案子。
您忘了您又說:「我很重要的一個特性,就是不碰司法。」
那是您自己一個很重要的特性,您就是打死不碰跟你無關的司法,敢問這干您是不是身為總統,有個甚麼狗屁關係?
這樣問,如果有人還看不清,那就再看這一段:『馬總統表示,對於司法案件,「我從擔任法務部長以來的態度都一樣,就是要躲得遠遠的」。總統以扁案相關判決為例指出,關於二次金改的判決,外界說總統無能,但反觀龍潭購地案,前總統陳水扁被判11年定讞,外界又說他操作司法,他什麼都沒做,都會引來批評,所以,司法個案「我一定要保持距離」。』
馬總統,您自己怕人家不明瞭您的為人,又敲釘轉角,加碼再強調。如果老百姓還不相信您做為一個人,最重要的特性,就是不管跟你無關的司法...您「從擔任法務部長以來的態度都一樣,就是要躲得遠遠的」,這就是鐵證如山,老百姓們還要懷疑甚麼?
您還扯些甚麼身為總統,要遵照憲法的,那些全是狗屁。只是把憲法和總統這個國家名器拿來當您的遮羞布,保險套。您不但欺騙世人,吃台灣老百姓夠夠,回頭還玷汙總統名位,栽贓憲法,拿來當屁。
有人忍不住搖頭,又問:「馬總統自欺欺人,總會有報應的,不過板主,他又是怎麼被人欺了呢?」
馬總統的聖人之屁,一路走來,從當公務員,當法務部長,始終放個不停。他不斷的重複著自欺,再欺人,再自欺,在欺人的惡性循環,不能自拔。這會子,連他也聞到了臭味,『昨天馬總統透過臉書表示,他跟大家一樣憤怒』,馬總統不知道,這個臭味,是他自己的陳年老屁,臭到一個不行。這麼多年下來,本來以為『自欺』,自己放新鮮屁給自己聞;『欺人』,再放半新不舊的中古屁給別人聞。卻疏忽了有的屁,沒被人吸進去,這會子連同『放吳淑珍』的這個屁,一起全反饋了回來。可笑馬總統,還以為是「被人欺」了...這臭屁是人家放給他聞的呢!馬總統的聖人之屁,端的是臭不可聞!
嘆曰:
不氣不氣不能氣,板主教你看猴戲,看馬英九在生氣?總統您憤怒個屁!
- 28樓.2011/02/24 00:00麻煩您解釋下邏輯
對於干預司法,您的理解或許過於偏頗了,不干預司法個案和江國慶的案件如何扯到一起的?馬英九代表過去的政府向江家道歉,表示政府的法務部會改善的。這如何干涉個案了?
可是您在前總統陳水扁接受書面專訪說『他要感謝你馬總統在他卸任總統後,把他關在這個監獄這個鬼地方!』時,您卻又急急給自己辯白:『「我覺得帳不能這樣算!我沒有關他啊!」馬總統強調,「我對這個案子(指扁案)碰都沒有碰!」且堅持不碰這個案子。
這裡的“可是”應該是表示轉折,可是鄙人實在看不出來有何可以轉折的? 馬英九說自己不干涉司法,這段“可是”中有證據顯示他干涉司法了??
那是您自己一個很重要的特性,您就是打死不碰跟你無關的司法,敢問這干您是不是身為總統,有個甚麼狗屁關係?
一開始還沒看懂,自己看了下上下文應該是指哪句“有違身為總統的分際”,馬英九說自己不能干涉司法,因為總統沒有這個職權。也就是說馬英九認為總統不應該干預司法。有何問題??版主是如何自己衍生出那句狗屁關係的?
馬總統,您自己怕人家不明瞭您的為人,又敲釘轉角,加碼再強調。如果老百姓還不相信您做為一個人,最重要的特性,就是不管跟你無關的司法...您「從擔任法務部長以來的態度都一樣,就是要躲得遠遠的」,這就是鐵證如山,老百姓們還要懷疑甚麼?
實在看不懂版主的邏輯,整理一下,第一句說馬英九強調自己不干預,然後說如果老百姓不相信馬英九的話,那麼馬英九的話就是鐵證??既然老百姓不相信馬英九的話,那麼如何把馬英九的話當做鐵證而不懷疑??
您還扯些甚麼身為總統,要遵照憲法的,那些全是狗屁。只是把憲法和總統這個國家名器拿來當您的遮羞布,保險套。您不但欺騙世人,吃台灣老百姓夠夠,回頭還玷汙總統名位,栽贓憲法,拿來當屁。
這裡您的意思是“身為總統遵照憲法”是狗屁??敢問您如何從上面那些邏輯推理出欺騙世人,玷汙總統名位,栽贓憲法的????
您的文章一向讓人看起來很吃力,希望您能增加您文章的邏輯性。關於江國慶案:高華柱說,國防部將與法務部研討後,只要合法,哪種程序最快,就走哪種程序,法務部已接獲馬總統指示,協助江國慶家屬,向高等軍事法院聲請再審,並辦理冤獄賠償。
對於『馬英九說自己不能干涉司法,因為總統沒有這個職權。也就是說馬英九認為總統不應該干預司法。有何問題??版主是如何自己衍生出那句狗屁關係的?』答覆如下:馬總統說『「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但在之前,他說「我很重要的一個特性,就是不碰司法。」不碰司法是他自己的個性,他當阿狗阿貓,還是當總統,這個個性是隨著他,不會改的...所以這跟他當不當總統,有甚麼狗屁關係!
對於您的整理,不是這樣的。本文是說馬總統說他遵憲法,當總統,所以不干預,版主舉証他是自己的個性,所作的干預或不干預,憲法和總統只是藉口,他從當法務部長,就是這付鳥樣了。
關於行政裁量權對抗司法權那段,您沒問,我假設您看懂了。所以馬總統到底有沒有干預呢?呵
jun5238 於 2011/02/24 08:20回覆
27樓. 南部人2011/02/22 15:02論相
哦
版主又不要節外生枝啦
ㄚ
怕這個不曉得
怕那個曉不得
曉人僵戚戚也
26樓. 南部人2011/02/22 09:07出僵入相
就說版主為人很直咩
說話說得那麼坦白
這是優點啊
版主說的話版主不一定同意
只要牽拖到馬英九就好
至於其他人的話
可千萬不要牽來牽去 節外生枝
反正目標只有一個
ㄚ好樣的
這是金剛經裏的金剛不屈~~~僵直^^
- 25樓.2011/02/22 02:32黃帝是吃素的。
皇宮一班廚子很爛﹐宮內人吃不下咽﹐訴之皇帝﹐黃帝說我也很不爽﹐但是前朝所請﹐我也很怒﹐但不便炒之﹐免說我專政。
黃帝是吃素的。
- 24樓. 閒雜人等2011/02/22 01:00以往慷慨激昂,凜然大義,那叫做憤青.今則吃香喝辣,腦滿腸肥,是叫做糞青.
---如論政府之明舉,脈絡斑斑可考,動機昭然若揭.名謂之鬻獄,古則施生戮死也.
左傳-昭十四年傳:「晉邢侯與雍子爭鄐田,久而無成.士景伯如楚,叔魚攝理.韓宣子命斷舊獄.罪在雍子,雍子納其女於叔魚.叔魚蔽罪邢侯.邢侯怒,殺叔魚,與雍子於朝.」
「宣子問其罪於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賂以買直.鮒也鬻獄,邢侯專殺,其罪一也.已惡而掠美為昏,貪以敗官為墨,殺人不忘為賊.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請從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與叔魚於市.」
---夫鬻獄弄權,上下之吏者.甘冒不韙,賂以買直.種亡身之禍根,入刀鋸之網羅,豺狼當聞益取.或納絶色之端麗,或嗜奇珍之貨利,或營高位之捷徑.君子小人,心各屬厭,耳目快意,權位祿利,籌謀若一也.皆溺欲而不能拯,假偽辭而欺世人,任昏亂而取私利也.
聽訟斷明,暗昧喪理.雲蔽天日,道墜差忒.拊心切齒,奸宄逞意.邢侯怒而不能抒泄其忿,遂殺二子於朝也.如盜伺隙而窺窬,奔乘危而躡險,求徼幸而妄利.亂以賊國家之信,害而病禍亂之源也.故聞愛弟之叔向,規往行而弗脩.不敢蔽親而廢義.請用皋陶之刑.曝昏墨之殘軀,昭醜惡之於市衢矣.
高院承審法官,察若收賄縱獄.遂移枉道就私,弊案輕赦宣判.社論橫議,極言切鳴.口誅筆伐,沸騰旭旭.然今馬政府,蔽罪吳淑珍.意借扁家之力,復而欽點蔡英文.將命佯敗詐輸,參選總統者也.罔顧倫常,枉曲綱紀,猶開政客之私利.焉殊法官之情同,貪濁狼藉者欲乎?御用媒體,欺眾以民調,與上而飾說.竟評吳淑珍之輕釋,彷彿全民共識歟?莊子曰:「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誠不誣也!
23樓. 南部人2011/02/21 22:15死相
哈哈哈
不過,這裡專論是馬總統尊重的假司法,行政裁量抵抗司法權,不需節外生枝。引述的司法新聞,重點在馬總統說過的句子,不代表本人同意該段引述的內容。
這個硬著頭皮湊出來的答案
不正就是版主[我有夠直]嗎:
本人引述本人不同意的內容
其他人不需節外生枝
哈哈哈
笑鼠人
經云:此乃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金剛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您這不就又著相了嗎?
我在文章頭,除開子曰,孟曰,名人雋語,各國笑話之外,就是一則我不大同意的新聞,如果我同意這則新聞,要怎麼批評反對呢?(^^)
jun5238 於 2011/02/21 22:49回覆- 22樓. >>>2011/02/21 20:12台灣的半調子民主是正常的民主國家嗎???!!!
台灣自從李扁執政以來,道德標準低落,價值觀突變,甚至連黑白,是非,對錯,都無法分辨,凡事硬凹,狡辯,牽拖,耍賴,裝傻,裝死,無恥之極,簡直就是不要臉的典範... 真是悲哀!!!
台灣的半調子民主是正常的民主國家嗎???!!!
例如先前阿扁說...他沒有"直接"收受SoGo禮券,但是後來證明了,他有"間接"收受SoGo禮券...
這個問題的重點不是在..."直接"和"間接";而是在"收受禮券"???懂嗎???
我管你是..."直接"還是"間接";我只問你有沒有"收受禮券"???!!!
再舉一個例子...你們大家一聽就懂!!!
有一個頑劣的高中學生,喜歡在上課時製造問題,麻煩,令老師頭痛,有天他拿了醫生證明要請病假三天,可是隨後被人看見在病假期間,他卻在西門町逛街看電影...學校導師知道後,沒有任何動作,不聞不問...學校校長知道後,也沒有任何動作,不聞不問...
現在我不知道應該把馬英九放在那個角色...反正無所謂啦!!!
總之,市教育局長(官員),教育部長(官員),都推說他們尊重"專業",不介入,不干預,不作為...任其所為!!!
也許對這些人(教育人員)來說,最好的解決方法是...這個頑劣的高中學生,轉班,轉學,轉校到外縣市,甚至是移民出國,永遠都不要回來,這樣就解決(逃避)問題了,這也是現今台灣人支持吳淑珍免入監的同樣"心態"...竟然還大言不慚的說是尊重專業,尊重司法...尊重你個屁吧!!!
醫生開個假證明要不要追究???老師,校長,裝傻,裝死,不糾正學生行為,要不要追究???市教育局,教育部,官員不聞不問,任其所為,要不要追究???!!!
馬英九用你的"政治智慧"看著辦吧!!!
這麼簡單明白的道理,台灣人,馬政府執政團隊,幕僚群,策士智囊們...全是死腦筋???分不清楚???!!!
從來都沒有人要求馬英九,對扁珍個案發表意見,或者加以干涉,過問,搞清楚問題的"重點"...
本人真的很懷疑,哈佛大學博士班入學前有沒有通過性向,邏輯的測驗才准予入學的???!!!
台中培德醫院以有"生命危險"的疑慮,加上"無法自理生活"而拒收吳淑珍...
可是...
1. 吳淑珍家居長達四,五年都不會死...一搬進監獄換個地方睡覺就會死???
2. 台中培德醫院照護病患的能力...竟然比不上吳淑珍請的特別護士???
馬英九好好的回答這兩個問題吧,把握問題的"重點"...到底是哈佛的博士,不會連分析問題時,連"重點"都抓不到吧??? 悲!!!
對於下屬濫用法條,刻意扭曲事實,以似是而非的專業知識,態度,呼攏一般大眾,而達到隱藏的非法目的...
身為國家領導人竟然還可以...以不干預,不介入,假清高之名,而毫無作為???甚至連糾正,告誡,指點都懶得做...
那麼老百姓還選你出來做甚麼???有何用???乾脆去買個塑膠人形立牌擺在那裏,供著...也省了每月付薪水(全民納稅錢)!!!
馬政府執政團隊,幕僚群,策士智囊們...好好的替你們的"主子"想個解決方案吧!!!
要不然,不用麻煩尋求連任了,也許宋楚瑜甚至改革後的中國共產黨,更適合來帶領台灣老百姓吧,也許可以得到更多的公平,正義與尊嚴!!!
有人說馬英九仍然會在2012慘勝...本人的看法卻是由2008到2011曾經是站在雲端,現在三年不到已因毫無作為而跌落谷底,恐怕已經創新了金氏世界紀錄,非獨裁的民選國家領袖上任後的支持率差距最大的記錄吧!!! 也算是名留青史了...(哈!哈!)
做與不做???一個人有沒有智慧...往往取決於,只在一念之間!!! 切記!!!
21樓. 南部人2011/02/21 19:17破了相
噫
版主
今天亞曼尼網友的質詢
你打算跟以前一樣的處理嗎:
今日事 拖一下子就可以畢ㄛ
哈
馬總統被罵無能是被罵著好玩的
孩子,有的問題,要靠人生的體驗,沒有答案,硬湊答案,不就是『我執』了嗎?(^^)
至於罵馬總統無能的...那個不是我,今天這裡談的,用十六字來表示:
吃飯打嗝,生氣放屁,放了阿珍,要謝馬屁。
jun5238 於 2011/02/21 19:50回覆
20樓. 南部人2011/02/21 19:02著了相
這段話,貼到版主的天地,可以指點他一下迷津,渡人渡己:
佛法無邊,回頭是岸,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19樓. 哇哈2011/02/21 18:45你連屁都不如啊~
馬英九的憤怒? 誰再乎馬英九的憤怒? 你頭殼壞掉了嗎?
馬英九昨天沒憤怒,你也有話講,
今天莫名奇妙的也很憤怒,你也有話講,
如果他下令把吳淑真抓進去關,保證你更有話講。
你的邏輯亂七八糟,東拉西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不管馬英九怎麼做,都會得罪一票人,
最明智的作法,就是選擇得罪你們這票白痴的人。
我大概能預見馬英九安穩連任了,
即使他幹得零零落落,但是綠營的大頭各懷鬼胎,每個都捨我其誰,
內鬥肯定殺到血流成河,
或是像國民黨從前一樣和稀泥選出一個毫無戰力的基本教義派出來便宜馬英九。
綠營的人,都像版主一樣白痴透頂,無法面對現實,只會打手槍自爽,
奢望打手槍爽到極點時馬英九會突然暴斃,不知其實只有你會暴斃而已。
從前還有些有大腦的像林濁水到哪去了?
有些有人格的像林義雄到哪去了?
剩下些有本事的,內鬥都來不及了,怎麼對抗國民黨?
隨著黨內初選逼近,民進黨內鬥絕對越演越烈,
國民黨日子一定越過越爽,爽到自以為很了不起,自以為締造太平盛世,
然後老百姓就自求多福吧。
要指望綠營,要指望像版主這種只會打手槍自爽的,
比登天還難啊。
呵,我也很想知道,馬總統真的關了阿珍,到時我會講甚麼(^^)
事實上,我今天扯到的,是阿扁在當總統時,修理立法和司法,所用的『行政』抵抗權,啊,我還真是佩服我自己,這是史上最強揭穿馬總統行騙世人,瞞天撒謊的終極邏輯,天佑馬總統最好別看到,不然看到吐血,板主恕不負責。
詳細的推論,請自行回文章,從第五段『所謂司法個案...』往下看。這裡打個比方,『立法』在右腦,靠的是創意;司法在『左腦』,主要是記憶,兩者合起來,可以做決策,但是,真正掌握決定能力的,是人的手和腳。這個部分就是『行政』
好比打羽毛球,大腦看到小球,判斷好方位,發出號令,向左跨三大步,下腰,將手臂伸到最長,回擊至對角線的邊線上。
但是,手和腳回應大腦說:『老兄,你是在跟咱們兄弟倆下令嗎?我們能力不夠,您自個兒看著辦!』,有一次我下了腰,就站不起來了,還跨三步呢!呵
有種他人之手症,就更奇怪,一手穿衣,一手隨即把穿好的衣服脫掉,有點像馬總統發紅包時,左手和右手打架的情況,科學家說,這是因為時間差,當大腦下令穿衣時,右手接收命令,開始穿衣,左手這時接到命令『咦,衣服已經穿上了,要怎麼穿啊?』傻左手,當然是先脫掉再穿囉,於是他人之左手就把右手穿好的部分衣服脫掉,這種人,別說治國,連衣服也穿不上的!呵
jun5238 於 2011/02/21 20:12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