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室求賢訪逐臣,賈生才調更無倫。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李商隱:賈生
軍人虐狗引發社會公憤,正在巴拿馬訪問的蔡英文總統今天受訪表示,「這個真是很不好、真是很不好,大家看了都很難過,我想國防部會做適當的處理」
我就不提八仙塵爆周年,死者與傷者都還無法安息安心的事了,連個門票案也能吃掉,這樣到底是給不給國賠啊?光說台灣社會這幾天無日無之虐童的新聞,前一個說女童受虐,爸爸是剛好慘死在三峽暴雨土石崩落的罹難者,後一個更慘,在宜蘭就險受虐,說是...蛤?拿粽子餵狗?
緊急帶回給原生家庭媽媽照顧,隔沒多久就傳出遭母親與同居人毒手,一直不斷的凌虐,死前那天還是午夜12點先被虐打罰站一頓,清晨四點多同居人喝酒回來,又叫起來痛打,這趟借酒之力,就活生生把女童打死了。
我們台灣就是這樣子亂了套,新聞說小女童還有口語發展遲緩問題,就又看到一篇新的...
生下遲緩兒離婚爭「對方養」
好像在看人家的笑話。告訴大家,這個不是笑話.....
聯合報「借鏡國外,提升台灣」長期照護篇
用左腳打鼓 小女孩阿娟,36歲了
【聯合報╱記者梁玉芳/瑞典報導】「好在我們出來了。」「我們去上課,政府還給錢,這個國家真奇怪」「從來沒有想過,照顧自己的孩子,政府還會給工錢。」阿娟終於對我們說出她的第一句感言:「希望台灣像我這樣的小孩都能受到好的照顧。」
娟媽:阿娟三歲到瑞典 才學吃飯...曾 在台灣 抱著病兒一籌莫展的黃鳳嬌直白地說,當初如果沒有到瑞典,「不是阿娟死,就是我死,或是兩個人一起死」。這話聽來可怕,她解釋,阿娟是三歲到瑞典,才學會 吃飯的;卅年前的台灣,有醫師勸她讓女兒早點投胎,阿娟只能喝流質,營養不佳。即使活了下來,若沒有瑞典的福利照顧,只靠家人,可能早就像台灣許多重殘者 家庭,被照顧重擔拖磨到垮了...「瑞典一個月至少花十萬克朗照顧我們」,李益說。瑞典教了他一課:對人的尊重,是這樣不計代價;即使開餐館得繳很高的稅,但小孩上學免費、不用擔心生老病死的生命風險,「我很甘願,也很感謝」。(轉貼到此)
我不是說軍人虐死狗對,大學生虐死貓也不對呀,但是這總是該跟人去比,我在洪仲丘被虐死後,寫了一篇【有話要說--洪仲丘案判決更重】
... 一審都判得這樣輕,ㄜ~到底是多輕呢?告訴大家,有個台大博士生虐死貓,就給法官判刑一年半,啥?那是意外?博士生沒要殺貓,沒有陰謀犯意? 博士生 同時也有別的貓,就只有被虐死的那隻貓倒下,顯見「問題在於那隻死貓個貓」..這個要說成博士虐殺貓判刑太重,有點難改,還是直接談談博士的殺貓犯意..
我 在當兵的時候,親眼看過小兵虐待小動物,他們把抓到的蛇,蛇嘴掰開,用空壓機急速打氣進去,碰,我身上也都沾上了蛇皮蛇屑。有的時候,抓到的是老 鼠,就在老鼠身上淋澆汽油,轟,火著了,只聽老鼠淒厲的吱吱聲,繞著營區狂奔,那聲音至今揮之不去,聽到稍微尖銳的聲響,就想起老鼠慘死的模樣,雞皮疙瘩 都跑出來。
這些小兵,可樂得...『喂,回頭多抓幾隻老鼠來玩玩吧。』終於,有一天,班兵奔來,「排長,有一群小貓,東死一隻,西死一隻,有的 死 在樹上,是不是得了貓瘟啊」,板主隨即去找虐蛇,虐鼠的小兵,果不其然,他不知上哪抓一整窩的小貓,放牠們逃生,然後拿出黑市買來的十字弓和空氣槍違禁 品,一箭一個,一槍一隻的在練準頭。
「喂,你怎麼在殺貓啊?」『排長,我不是要殺貓啊,我只是射一射貓,看看貓甚麼時候才會死。唉,排長,我如果要殺貓,一抓來,脖子一扭,貓不就死了嗎?』去!去!把貓屍埋一埋..還有,別再帶空氣槍來了。
是 的,告訴大家,虐死小貓之前,搞不好早虐死一大堆小動物了。大陸學者易中天說他看到一篇【老鼠,作為證據】的文章,作者劉瑜說有隻老鼠被黏鼠板黏住了,在 垂死掙扎,讓她想起另一隻老鼠慘叫兩天死去,她還想起小時候鄰居老爺爺用開水燙死老鼠,這些事在任何地方,可能都是稀鬆平常,滅鼠嘛,好像也沒有不對,作 者也不是說不該滅鼠,讓她受不了的是:一、生而為鼠,不是牠的錯。二,如果一定要死,為什麼不給牠一個痛快,讓牠備受折磨?文章說,便是齷齪如鼠,也會 痛,也會絕望,也會掙扎,更糟的是牠的痛也會傳染你。
既然如 此,那蔡英文說虐狗真的很不好,有甚麼問題呢?我認為主要問題有二,第一,要知 道阿兵哥是被訓練成某種殺人機器,成天關在營舍,有他的人性需求,像從前只要看到阿兵哥沒事幹,又不想他們去虐鼠殺貓,我總會派他們拿著鐮刀去割割草,整 理環境,把新漆的油漆再漆一遍,但是蔡英文竟然把這種治軍的方式廢除了
視察陸軍蔡英文:光油漆、除草不會讓國軍更好
那麼,體力充沛又閒到發慌的軍人還能幹嘛呢?第二,當蔡英文對國內許多亂象沒多說話,虐童,虐女童,虐遲緩兒女童,虐死遲緩兒女童,她全都沒說過一句好或不好的話,那麼,當軍人最後開始虐死毛小孩,虐狗虐貓時,我也請她免開尊口,大可不必發表評論,因為
狗死了人說不好,人死了狗沒說好不好,何況是貓?喵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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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才剛寫完,馬上就看到一篇
我請蔡英文管好總統該管之事,也就是眾人之事。那麼愛管小動物,幹嘛不去當動保所長(讓人想起剛自殺的美女獸醫)?
嘆曰:
英文出遊訪別國,白狗死了在罵人,可憐百姓選到她,不問蒼生問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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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包惜弱,金庸小說射鵰英雄傳人物,楊鐵心之妻,楊康之母,以愛護小動物聞名。
- 17樓. cjs2016/06/29 08:51歷史真的是有無窮盡的巧合.....黨主席李登輝滅了國民黨,讓陳水扁出頭....黨主席陳水扁
又滅了民進黨,讓馬英九出頭....黨主席馬英九再滅國民黨,讓蔡英文出頭....黨主席蔡英文
看來也是要再滅民進黨,只是,不知這次是要讓誰出頭.... - 16樓. cjs2016/06/29 08:41不知這些判決,是不是趁臥底蔡英文有不在場證明時判的呢...
- 15樓. jun52382016/06/29 08:34
邱毅說:這是什麼日子,怎麼好事接連來!楊偉中被開除,段宜康也被判刑..
其實還有一樁好事,
涉侵占馬吳競選經費 前彰縣長卓伯源弟判8年6月
2016-06-29 03:41 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簡慧珍/連線報導
前彰化縣長卓伯源的弟弟卓伯仲被控在縣政府採購環保袋案中,對官員施壓讓特定廠商得標,二審昨天依洩密罪判卓伯仲6月,可易科罰金;卓伯仲另涉在總統大選時侵占馬吳競選經費,二審依侵占和商業會計法判卓伯仲8年6月。全案可上訴。
記者昨天聯絡不上卓伯仲,卓伯源代胞弟回應,卓伯仲在縣府環保袋採購案完全清白,沒有任何貪汙行為;至於馬吳競選總部經費一案,他們會上訴,有信心查明真相。
另環保袋案中,前彰化縣政府行政處代處長楊瑞美被依圖利罪判刑1年4月,前縣府行政處文書科長李耀全1年2月,台中高分院昨改判2人都無罪;法官說,楊和李在廠商得標後都未和業者往來和通聯,也無證據可證明二人有違法開標和圖利行為。
卓伯仲涉及縣府環保袋採購案,對縣府官員施壓讓特定廠商得標,也被控侵占總統大選時,馬吳的競選辦公室經費案,被依貪污、侵占等罪起訴,彰化地方法院依侵占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判他9年。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卓伯仲等人在彰化縣政府2012年台灣燈會採購環保袋招標案未公告標案設計資訊前,將圖樣和字體等內容傳給廠商,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另卓伯仲擔任第13任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馬吳彰化競選總部執行總幹事時,未向廠商訂購文宣福袋,也沒到某印製廠印文宣,仍要求廠商會計開不實發票,標明「國民黨」和「馬吳總部」購買,再拿發票核銷輔選經費,法官查出有3筆不實發票案共2000多萬元,改依侵占和商業會計法判刑這是甚麼好事呢?簡單的說,葉世文的貪污,也可以說是洩漏資料給趙藤雄的洩密喔,還有林益世貪汙,也可以說是洩漏資料給陳啟祥的洩密喔,這樣國民黨的所有貪官們就一次全都解套了,至於甚麼八不八年的侵占罪,《自由時報》當時報導,
卓伯仲因侵占罪被判刑一案,詹春柏所提補充證詞成了定罪關鍵。詹強調,他係應卓伯仲律師團向法院提出之要求出庭作證,並於辯論 終結庭 前以書面提出證詞,口頭與書面之證詞兩者內容基本一致。詹春柏說,他向法庭提出的證詞,係說明2012總統大選時,國民黨競選經費使用原則為取之地方,用之地方, 只要遵守選罷法、政治獻金法等相關規定,中央均授權各縣市競選總部全權負責。詹春柏指出,彰化競選總部將所募集之競選經費用於輔選及贊助縣政府公益活動, 事前經彰化縣黨部主委同意,事後並完成核銷程序,卓伯仲執行總幹事並無侵占費用問題。詹春柏強調,法院判決書中亦未認定他所陳述證詞,是所謂定罪關鍵,媒 體擴大解釋報導背離事實。
「取之地方,用之地方」,大哥吃肉,小弟喝湯..誠所謂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在地方混,捐給國民黨的變形說法,哥哥當縣 長,弟弟當然募得腦滿腸肥,台北買大宅,連堂哥都想黑吃黑來分一杯羹。嘖嘖,這分明是卓伯仲一審貪污無罪,二三審甚麼侵占,偽造文書阿薩布魯的也無罪的關 鍵證詞,是誰這麼早就把它曝光了,我說呀,這一次國民黨幫卓伯仲洗罪還真是難看。現在的國民黨,比1949年被老共推翻趕跑的舊國民黨還要敢吃,骯髒百倍。
這個判決,後面是假的罪,前面從貪汙,道在屎溺,一路往下的從圖利罪..沒有,一直到洩密罪,6個月可易科罰金,還能當做案例,幫國民黨的貪官們全解套,這才是國民黨的大喜之日,開除楊或是判刑段,算是甚麼鳥?
- 14樓. cjs2016/06/29 08:02Kmart破產重整,打斷手骨,股價更高呢.....
- 13樓. jun52382016/06/29 08:00
祭小白菜文之「恭喜段委員!」
遭判褫奪公權 段宜康酸:恭喜法官
前年九合一選舉,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臉書稱台聯黨脫黨參選彰化縣長黃文玲與國民黨籍候選人林滄敏,共用藍營金主遭指控違反選罷法。今判決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仍可上訴。段宜康也在臉書稱,自己影響得了什麼選情?媒體要回應的話,只能說「恭喜法官」。
段宜康被判褫奪公權一年,雖仍然可以上訴,但若上訴後維持原判,恐怕會喪失立委資格。段宜康今表示,請問審判長林呈樵、陪席法官吳佳霖、受命法官劉娟呈,選前民調支持度0.3%的候選人,影響了什麼選情?最後(黃文玲)得了5.24%的選票;多出來的4.94%可能是受他影響,不是應該感謝他幫忙拉抬?
段宜康還連用「哈哈哈哈、影響選情?」質疑該判決,並稱,媒體希望他回應,他也只能說,「恭喜、恭喜各位法官」原來,段委員是沒詳讀選罷法,那是意圖使人當不當選的言論都能算的。所以這個回應像是給自己下的有罪判決書。
蔡正元說:若定讞,他的不分區立委,就會被廢掉,段宜康要罷免蔡正元失敗」。所以他認為,段宜康會不會被廢掉,要表達起碼的關心。
邱毅說:這是什麼日子,怎麼好事接連來!楊偉中被開除,段宜康也被判刑。判刑不打緊,重要是被褫奪公權。如果最後確定,段的不分區立委就沒了。不過邱毅也提醒要小心,指段宜康會施壓關說司法,可要盯緊高院法官,別又給放水了。邱毅還說務必讓段宜康這傢伙坐牢,他監獄中的朋友還等著伺候段吃三顆曲棍球呢!
有一篇文字,原沒打算貼的,這裡拿來用剛剛好
段宜康罵蔡正元 一句「不要臉的髒東西」賠2萬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前年上電視談話性節目,與一名參與太陽花學運的學生以Call In方式針對學運議題辯論。民進黨立委段宜康隔2日在臉書PO文揶揄「同學,打了不要臉的髒東西,記得要洗手啊!」引發蔡正元不滿,向其提告求償1百萬 元。最高法院現判決確定,段宜康必須刪除臉書貼文,並須在個人臉書上刊登道歉啟事60日,另賠償2萬元。
蔡正元受訪時,語氣平淡地稱勝訴「只是小事情」,因為當時提告就只是認為應該給段宜康一個小小警戒,並沒有打算給他太大壓力,只希望他以後不要再這 樣做,對 於判決要求段宜康在臉書PO道歉啟事的內容,他也沒有特別的意見,「尊重判決決定就好」。段宜康手機關機,目前尚未能得知其回應。
蔡 正元2014年4月7日參加電視台LIVE談話性節目,與當時Call In進來的學生針對太陽花學運辯論。段宜康同月9日在臉書連結標題為「蔡正元辯輸吳崢,網友:神打臉」的新聞,並撰文批評,「蔡正元最難看是強詞奪理,強 詞奪理還講不過年輕人,星期五重開院會,一頭撞死在主席台前算了!」、「同學,打了不要臉的髒東西,記得要洗手啊!」。
蔡 正元認為段宜康臉書PO文損及其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怒告其涉及公然侮辱,段宜康最後被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5000元確定。另外,蔡正元再提民事求償 100萬元,一、二審段宜康皆敗訴,最高法院現駁回段的上訴,判定他必須賠償蔡正元2萬元、刪文,並在臉書上刊登道歉啟事60日確定。
(轉貼到此)
從此,段委員人生從彩色變到黑白,看到不要臉的髒東西時,不是視而不見,扯東道西,什麼鬼的南極棉被(一下子毛治國像南極棉被,一下華航高層也是棉被),呀?我還北海女神龍咧。
其實我這段是要勸一下段委員,你還沒看過罵都沒罵,只是說出他所看到的事實,被告說的事實不是事實,不起訴後,再拿不起訴書證明沒誹謗,來告民事求償十數萬的。
唐從勝在一個人生如何開始的電視演講說,自己摔到頭,看到鄰床車禍摔殘的,人生感到還算美好,有幾天沒主持,看到某大哥大好幾個月沒主持,人生感到 還不錯。被笑不會炒新聞,看到另一個新銳主持開房間天天被消遣,人生感覺很光明,是的,我這裡提供段委員一個沒罵啥要不要臉,乾淨或骯髒的東西,只是說實 話就被告,不起訴都還能被求償十多萬的別人的例子,希望可以幫助段委員重新站起來,拾回過去的美好人生。
但是蔡正元說要給段宜康的警惕,顯然沒達到他想要的效果,這是何故?我請大家參考上篇【八仙案是命不好,別人早國賠了】,中間有一段推論,我說新店氣爆應該早於高雄氣爆,因為若是高雄氣爆先,新店的光是聞到瓦斯味就睡不著了吧?(結果果然睡不著,但是業者輕忽,故新店還是晚於高雄)。而且公然侮辱,誹謗與違反選罷法是三個不同規格的言論罪,像侮辱罪是以沒有舉出事實評論的無端謾罵,段委員罵蔡正元,雖然是種隱射,但總是無端(沒有自己舉事實做評論),因此判賠。而誹謗罪時就不管有罵沒罵(我的看法,詳情還是要問法官),只看評論的舉證是否真實,是真的就沒事,不是真的就該糟了。其中最重的是選罷法意圖使人當不當選之罪,誹謗最重2年。選罷法最重要關到5年。
那...段委員這趟被判選罷法,雖說可以易科(昨天有個剝皮教父犯好幾百個詐欺罪也全都能易科耶,乖乖),可是要褫奪公權,不分區立委位置不保,這有甚麼好喜好賀的呢?
我認為段委員反正兔死狗烹..我是說階段性任務完成,民進黨已經完全執政,也不需要有這種大砲...蛤?像是邱毅,不也是在馬上台後,很快光環褪色,露出本來面貌,偶爾砲打本部,讓馬十分頭疼..ㄟ,若一定要說恭喜段委員,我想起那個光是說出事實就被告個半死的慘事,唐從聖如何重拾人生美好,對了,段委員這時,就該比去同黨同志李文忠,人家也是說出事實,但是有點口誤,把太陽花...喔,太陽城說成了太陽餅(委員,太好吃了吧)
前立委李文忠因誹謗罪定讞,將在十九日入監服刑。李文忠九十七年立委選舉期間,指控對手國民黨立委盧嘉辰賄選,遭法官判決八個月、並褫奪公權三年定讞。李文忠說「我的對手當過市民代表、縣議員、市長,他選舉都用傳統方式,也就是買票方式,他還有一個太陽餅弊案,我的清廉則經過考驗」
看到沒?好懷念從前選舉誹謗罪要關八個月褫奪公權3年的年代喔...錯了,應該是
X,真可憐,我是指為了說出事實被告被關還不給人選,哭得死去活來的民進黨員。
是的,一想到李文忠,段委員應該頓感人生之美好,真是恭喜。
jun5238 於 2016/06/29 08:22回覆 - 12樓. cjs2016/06/29 07:59其實國營事業罷工,是最好處理的.....cjs要是經濟部,就勞工要什麼給什麼.....年底財務報表
出來,若是賠錢,就開始裁員嘛....裁員若也沒救,就宣佈破產嘛....反正,破產還可重整嘛...重
整若也無效那就關門,另開一家新公司更好...連退休金都省很多...
cjs的意思是;若是大家都認為自己最重要的話,那就一拍兩散,各自求多福吧! - 11樓. jun52382016/06/29 07:04祭小白菜文之一【防大咖潛逃 擬立法要求被告自費雇保全】
去年頻傳「大咖」被告棄保潛逃,包括前檢察官井天博、前國策顧問陳武雄等,都是趁發監前的 空窗期落跑,嚴重傷害司法威信。司法院研擬羈押替代方案,將立法要求被告自費雇保全監督自己,或禁止被告處分不動產、提領一定金額以上的款項,以補足我國 法律防制的不足。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指出,讓被告「自費請保全」監控自己,保全業者從未接過相關業務,如何防範被告買通保全業者而逃亡的情事,還要研 議。
呀!好懷念從前白癡不能當總統的年代唷。像井天博這種夫妻倆都是雄檢的檢察官,貪汙了十億,逃跑前汙點證人還死掉了的,一看早就符合重 刑,有逃亡之虞,還能把誣點證人滅口滅證的羈押要件,要叫這種人自費請保全?不是買通保全,那也是把保全幹掉的,連白癡也知道該怎麼辦,小白癡..ㄟ,小 白菜的司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在做此地無銀三百兩,欲蓋彌彰,掩耳盜鈴,混淆視聽,推諉卸責,白話說的好像是我有盡力防大咖逃喔,這用來騙小白菜,愛護 小貓小狗的包惜弱才騙得過啦....
【更新】貪檢落跑誰「丟人」 院檢都說:不是我
2015年12月23日14:47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59歲,已改名井樹 華)涉貪,今年11月12日遭最高法院判刑11年6月確定,高雄地檢署為確保執行,當天就派警調到他台北老家蹲點守候,不料他早在宣判前就潛逃海外,據悉 可能擁有加拿大護照、精通英文的他,在海外生活一點也不成問題。相關承辦人員感嘆,「在國外重罪被告二審若判有罪就會當庭羈押,在台灣有時等到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時,已經很難執行到案,但人是法院放的,人跑了責任卻要檢方扛?」
但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蔡彩貞反批:「法官在審理期間若要羈押被告,須有法定的客觀事證及理由,絕非法官疏忽讓井男跑掉,希望懂法律的檢方,不要動輒把責任往外推。」要知道世所共鑑,眾人皆知的民主落後法治退步台灣院檢有多落漆,光是用想就能叫人頭皮發麻,雞皮疙瘩掉一地的,還有這個案外案,就是當院方把井天博交保之後,指證井天博貪污的秘密誣點證人馬上就離奇死亡了
陳女指出,黃最近曾接到馬來西亞礦產人員電話,要黃再匯錢過去,至於為何要匯錢,要匯多少錢?她不清楚;另外,上個月井天博獲交保,還透過人向黃催討借款,讓黃很緊張。 檢方強調,黃益信在井天博涉貪案中轉為汙點證人的供詞沒有翻供,並有具結,他的死亡應對該案在法院審理影響不大;但人命關天,仍將深入調查有無其他內情。 檢方並說,黃益信轉為汙點證人後,因井天博收押中,無生命受到威脅訊息,所以未派人做人身保護,案子起訴後則由法院負責。
像這個時候,人命賤若螻蟻,所以檢方把責任推給院方後,院方理都不理,笑罵由人,一定要等井天博落跑後,院檢都說不是我,這樣子打起假球來才逼真有看頭。
我在想,若用骯髒兩字來形容,台灣最骯髒的油,大概是頂新飼料食用油,台灣最骯髒的門神,就是馬英九幹的這個頂新大門神,而台灣最骯髒的騙子,應該就是跟魏 應充招搖撞騙的羅智強,這一路下去還有好多,像是台灣最骯髒的法官,或是最骯髒的律師,乾脆,就直言台灣最骯髒的系統..就是這套打假球的司法系統了。看 到院檢互咬的模樣,像不像不久前彰檢與彰院為了魏應充判無罪時的互咬呀?很多人評論說彰檢輸到脫褲,不過我認為應該查一下彰檢的褲..戶頭;還有人說彰檢 被剃光頭,我認為該查的是彰檢有無雙重國籍,綠卡或楓葉卡。還有彰檢若是勤練英文的,就要更加小心了..不,哪是這樣的談法,告訴大家,彰檢甚至把魏應充 認罪的史上最大規模骯髒油贓款集體串通中下游長期逃漏上億稅金的重案,偷偷把魏應充緩起訴處分了,別看他們人前對魏應充疵牙裂嘴,背後兩者早就做過重大交 易了,而且這個交易太不合理,甚至被高分檢洗臉打回票,在魏應充判無罪前一天才又重開審判庭,現在彰檢裝模作樣說要上訴二審的飼料油案,告不告得成還不知 道,但是手上這件魏應充坦承不諱認罪過上級不准緩起訴的逃漏稅案,彰檢至今還是不肯拿出來起訴咧。而井天博這個案子該怎麼看,我想拿這套骯髒司法系統辦另一個對魏應充招搖撞騙,可說是羅智強的前輩或同門師兄,黃琪詐騙案的下場給大家大開眼界
過去幾次詐騙都因尚未成年而被裁定責付家長管教;但於2011年3月,19歲時假冒頂新集團小開魏宏帆名義申辦美國運通頂級Centurion卡 (俗稱「黑卡」),虛設人頭公司「巴黎杜霖精品企業社」盜刷新台幣六百多萬元兌現入帳,警方於2011年5月20日逮捕黃琪;對冒用身分、設人頭公司等黃 琪全認罪,遭冒用之魏宏帆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檢察官考量罪嫌刑度都是5年以下,並非重罪且嫌犯已認罪,予以五萬元交保。
冒用頂新集團少東名義辦卡 盜刷600多萬元乙案,於2011年8月3日台北地檢署二次開庭後,被檢方以有勾串、反覆再犯之虞聲押,並命法警將黃琪上銬,台北地院3日晚間裁定羈押禁 見。據知黃琪除了冒名盜刷外,尚涉嫌冒用頂新集團少東名義介入高雄「都廳苑」建案的不動產交易,向某宋姓女子詐取190多萬元。
2011年9月6日黃琪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
2011年9月7日,於黃琪羈押滿月後,法官開庭審理是否續押黃琪。雖然黃於當庭痛哭認錯,但法官認為雖坦承犯行,但隱匿錦州街住處未供出,顯然有逃亡可能,多次詐欺犯行金額甚巨,認有反覆實施詐欺罪之虞,有羈押必要
2012年2月7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就偽造文書部分判處黃琪六年有期徒刑,詐欺部分無罪。
2012年7月31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就偽造文書部分判處黃琪七年有期徒刑,詐欺部分仍是無罪。看到沒?羅智強詐騙的師兄黃琪,冒名魏應充的姪子詐騙,去地檢署第一次說輕罪,第二次就直接上銬關起來了,接下來不論是一審,還是二審,到三審定 讞,就沒再放出來過,直接要關七年。這才是我們最骯髒的司法系統的真面目,井天博要是同黃琪一樣,就算他有女兒叫馬甚麼的美國人,還是老婆叫周甚麼的,不 知道有沒有綠卡,不去加拿大就去美國,不,哪裡他都去不成,在檢方第二次偵訊時就該關起來直到11年後了,這樣大家有看懂檢方與院方的打假球爭吵了沒?吵 完之後,不就人人又都馬照跑,舞照跳,豪宅照買,軍宅照炒,股票照撈,就算不能學井天博,也該學到頂新的誰,法務部的誰,或是金管會的誰,因為這些人,都 是我們台灣人眼中最骯髒的一群人了。
至於馬總統應該能從井天博身上得到一些啟發,像是勤練英語,女兒都是美國人的,我就不多說了,用十億去GOOGLE,赫然就把【十億貪檢】與【十億門神】列在一塊兒,
「10億貪檢」井天博判11年半脫產逃出國壹電視2015 12 23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Vo4ex1p1hU18 分鐘前 - 上傳者:erictpe01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social/11461217/ 「10億貪檢」井天博判11年半脫產逃出國2015-12-23 10:30 【壹 ... 馬英九收十億當頂新大門神的證據- 天地有政氣- udn部落格
等馬下台後,應該要等二審判決定讞後再跑,因為我們台灣人超愛看馬的司法院檢丟人現眼狗咬狗,不是剃光頭就是在脫褲子的爆笑模樣了,真是有夠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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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請網友自行練習問GOOGLE大神,用【蔡彩貞】【井天博】去問,必有驚人發現。
jun5238 於 2016/06/29 07:07回覆 - 10樓. cjs2016/06/29 03:01唉,[祭小白文]?....cjs只能長嘆一聲;人性真的矯到極情...
不惜人之女童惜犬之畜牲,...莫不是這些人,都是畜牲同類?
9樓. 生命2016/06/29 02:18保护弱者 保护儿童
一个4岁儿童不听话,无理哭闹,被父母惩罚在洗手间反省一个小时,然后儿童认错就可以了
一个五岁儿童哭闹,被妈妈的男友活活打死,妈妈不负责任?男友无罪?这个母亲干嘛要和一个暴力的男人谈恋爱?男友如此残暴 应该被枪毙
- 8樓. cjs2016/06/28 14:407樓. 江山改先生;
怎麼1[蔡出訪花了一億多新台幣]這是您們蔡執行長的統一口徑嗎?
cjs就借別人的話;[您是哪隻沒瞎的狗眼看到"耗資億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