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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收十億當頂新大門神的證據
2014/10/22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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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2012收頂新10億獻金?國民黨否認】針對「美麗島電子報」今日一篇文章中指稱,頂新魏家於2012年總統大選前捐助馬英九陣營逾10億元高額政治獻金,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今晚嚴詞駁斥強調 「絕無此事」,他表示,當年馬吳全國競選總部並未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而且國民黨在民國97年至102年間,也未曾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

大家知道,馬政府的檢方,天可憐見,還好有A先生以及J格主契而不捨的檢舉頂新餿水油,把險些又被吃案的頂新混假油案石沉大海一年後,馬總統老大不願的重見天日,雖然這次重見還是非常的二二六六,

【大統混油7年賺8億 3個詐欺起訴魏應充】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為求降低成本,連續七年向大統長基購入品質差的混油,包裝成進口油品模樣,透過他擔任董事長的味全公司販售,獲利近八億元;台北地檢署昨天依三個詐欺取財罪起訴他,最高可判十五年徒刑。

這些都是去年起訴高振利與富味鄉時媒體有報過已經知道的事,而且起訴的也不對,比如商品虛偽標示就沒起訴到,會被法院打槍,然後偷移某特殊人工智慧 財產法院用二審判決定讞。還有為了賣假油頂新還大規模長期集體逃漏稅,這個也沒有補充進來,因為少了這條,就又漏了作假帳的背信罪沒起訴到,試想頂新是魏 家四兄弟自己的,味全是上市公司投資大眾的,魏家低價買大統假油高價賣給味全叫甚麼?啥?裝白癡說不知道?好吧,我就大發慈悲教教北檢,

前台北101董事長林鴻明,被控掏空股票上市的金尚昌開發公司,不法獲利12億多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為牟個人私利掏空公司,25日依違反證交法、銀行法等罪,將他重判9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億元

看清楚沒?不用再給北檢上堂證交法或銀行法的課吧?其實北檢真正該交代的不是漏掉一堆該起訴沒起訴到的問題,北檢這裡真正該回答納稅人的大哉問,是 怎麼去年早就該起訴的案子,內容也沒多加甚麼,竟然拖了一整年才起訴,害台灣人多吃一年越南餿水油,如果是陳萬水,可能不必死,余天女兒也不會得到大腸癌 第三期,這個曠遲職務禍害這麼大的事,北檢要不要給全台灣人國賠?

所謂反常者必有妖,馬的檢方會這樣幹,簡直可以說是喪盡天良頂新多賣台灣人吃一年餿水油的幫兇,背後一定有更骯髒,更不為人知的隱情,我這裡先打個比方..ㄜ,那就拿日月光案輕判做比方好了,噗哧!沒事,我只是突然想到高雄氣爆有人練陳菊練了幾乎整個月,卻對日月光案輕判無動於衷,這個也很反常吧?

聯合報社論【魚與恐龍:日月光案的三個專業缺口】今天說:

日月光排放廢水汙染後勁溪案,高雄地院一審僅輕判四名當事人一年多徒刑、均可緩刑,另科三百萬元罰金。外界對此一片譁然,痛批這是「恐龍判決」;法官則反駁道,高雄市環保局提供的物證是事發後七十天才採樣,檢方僅檢測了一條魚,證據力過嫌薄弱。..首先,談高雄市環保局的專業缺失。日月光K7廠是去年十月一日被發現非法排放廢水,環保局卻到十二月九日才大張旗鼓召開記者會譴責此事,其後,才進行後勁 溪底泥和魚體的採樣檢測。這樣的作法,連民間環保律師都批評是「演很大」,在口頭上形容得極度嚴重,真正拿出來的實際作為及實質證據卻太少。也難怪法官四兩撥千斤,輕易就指稱「證據薄弱」。這種情況,其實是地方政府處理公共事件常犯的錯誤。有時是官員為了表功,有時是企圖譁眾取寵,不惜誇大案情的嚴重性,卻無法佐以扎實的行政作為,甚至無法 將業者的劣跡框進具體、相稱的法律規範。結果,案件一進入司法程序,便不免東折西扣,甚至變形走調,讓人徒呼奈何。這些,都是行政專業素養不足,心態上卻 好大喜功所致

我認為社論談的三個缺口,法官應該是無辜的,我的判準方式很簡單,因為這裡的法官有大聲的出來反駁,要是心裡有鬼的..我第一個想到判陳哲男貪污無罪的法官,他只說了句可受公評,我們又不能咬他..第二個想到的是判林益世貪污無罪的三個法官,說還會自請評鑑,ㄚ後來誰知道評鑑結果如何呢?第三個想到的洪仲丘案的女法官,她說她問心無愧,我幫她解釋成【女法官問心無愧意指:草菅人命還不怕公眾的輿論】,所以我說這個女法官丁俞尹根本就是枉法亂裁,草菅民命,事後還一副老娘最大,不然要怎樣的說自己問心無愧不解釋,在【女法官丁俞尹說她問心無愧是甚麼意思?】已經給大家分析各家思想,敢做出這種人神共憤,不怕天譴判決的女法官,那個問心無愧,根本就是無慚無愧偽裝的,佛法說,

「無慚」是對自己而言,不怕對不起自己的良心。「無愧」是對他人而言,不怕公眾的輿論。一個人果真到了無慚、無愧的程度,不但與一般禽獸,無二無別。而且,就是佛菩薩對於這種人也是無可奈何。佛曾說:「對任何人我都有辦法救度,只有對無慚無愧之人,我沒有辦法救度他們」。

準此,我認為日月光案的三個包庇犯嫌,法官是無辜的。至於檢察官,大家知道,他也是歸馬總統管的吧?而馬總統管的檢方,前一個才剛包庇頂新賣餿水油一整年,現在這個檢方,光是一起訴,我就知道會輕判,請參今年1月4日我寫的【張虔生之鼠】,老鼠敢無神無鬼吃銅吃鐵的甚麼都吃,都是因為有門神罩,這樣大家有明白吧?而第三個包庇犯,我已經提出質疑【企業若要拜託公文簽快點,很簡單啊,紅包拿來或是稍微招待一下】,送給陳菊處理了,她只要不是因為年紀太大又中風過,以她民進黨女神高雄林志玲的美名,應該會給台灣人一個很好的交代,

欸,哪裡是社論幫腔脫罪說成的:這些,都是行政專業素養不足,心態上卻 好大喜功所致

我認為日月光案,除開法院與檢方玩的魯肉飯換陽春麵的把戲之外,環保局的角色也非常奇怪,上過法院的都知道..ㄜ,我還是解說一下,我也算是常客 了,檢察官問你,你就據實回答,絕對不可以說謊,我們來看看環保局幹嘛說這種謊?測了7.5小時卻說成測了一天,如果是我,早就被判誹謗定讞關起來囉。還 有喔,檢察官問完話,會說要補充的回家好好想清楚,與案子有關可以補強的才寫陳報狀送過來,我可沒那麼白癡問檢察官,ㄚ隔兩個月才看到非常薄弱幾乎沒有因 果關係的可以當補強證據嗎?保證當場又被打槍,把告我的人笑死掉。

邱毅說:陳菊的市政府裡面有一些人,企業若要拜託公文簽快點,很簡單啊,紅包拿來或是稍微招待一下」,「到高雄投資很麻煩,各個關卡很多都給你伸手、刁難」被陳菊告誹謗,結果邱毅就舉了高雄與環保有關的地勇案為證,法官馬上判邱毅無罪定讞,我認為陳菊回家別再忙著睡覺或抓龍,要不要自己仔細的查查看環保局到底在搞甚麼鬼?

以上說明,只是要證明我對於不管藍的綠的,只要是貪腐拿台灣人的生命健康給企業賺黑心錢,我的那個推論有多犀利,底下我要呼應標題:

馬英九收十億當頂新大門神的證據

提出馬總統做為頂新後台,當起包庇頂新做黑心事業甚麼餿水油搞官商勾結炒地皮種種令人髮指的骯髒事的大門神,收頂新十億贓款政治獻金的補強證據示範給高雄環保局那個笑死人的,啥?隔了兩個月?去溪底找到一塊可以被人打槍有污染的底泥,然後說這就是日月光那四個小職員幹的?真是可笑至極了

指總統會賭盤大亨 民進黨、梁文傑判賠180萬
民進黨前發言人梁文傑在總統大選期間,指控馬英九總統密會賭盤大亨陳盈助募款,馬英九提告求償兩百萬元。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梁文傑言論不實,且沒有合理查證,昨天判決梁文傑和民進黨連帶賠償馬總統一百八十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馬英九提告指出,台北市議員梁文傑開記者會、上政論節目,指控他二○一一年九月十日與陳盈助會面,向陳募款三億元;梁還說陳捐款給他並操作賭盤賠率、影響選舉結果。
馬英九主張,梁文傑只憑標題為「馬英九踩黑金地雷密會地下賭盤大亨」的報導,發表不實言論,讓民眾誤認他與賭盤大亨往來;他主張社會評價受貶損,向梁文傑和民進黨共求償兩百萬元、登報道歉
梁文傑和民進黨辯稱,馬英九是總統兼執政黨主席,他的行為應受社會大眾最高度檢驗。梁主張,這件事與國家社會安定、公共利益攸關,他開記者會、上節目的言論是適當評論、合理表達意見。
一審法院認為,梁文傑的談話雖是參考壹週刊報導,但他發言前若進一步查證,應無困難。判決梁文傑及民進黨連帶賠償卅萬元,雙方不服均提上訴。
高院調查,梁文傑公開說「你跟選舉的賭盤大亨募款」、「他還提供房子給馬英九在嘉義市做競選總部」都不是事實。合議庭審酌認為慰撫金應提高,判決要賠償一百八十萬元。

還是那句老話,反常必有妖,大家看到沒?梁文傑說馬跟組頭募款三億,ㄚ都還沒說有沒有募到,馬就馬上一直告一直告,一審告完還告到二審,有人會說馬哪有一直告?是「雙方不服均提上訴」。我告訴大家,這就是一直告,如果不告,可以學馬王政爭撤回告訴的那樣..喔,這個還沒撤回,或是學中影告蔡正元侵占然後不讓律師出庭,這樣才叫沒一直告。

可是「美麗島電子報」一篇文章中指稱,頂新魏家於2012年總統大選前捐助馬英九陣營逾10億元高額政治獻金,馬總統卻只讓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嚴詞駁斥強調 「絕無此事」,連提個告的都沒?這個就是馬總統應該真的有收中國黑心鮭魚返鄉頂新的十億,我所發現的新證據。對了,依照言論自由罪,一審法院說該給馬三十萬,馬不服,於是二審認為該給180萬才對,主要是出自這個笑話,

有個妓女在站壁,嫖客說:我給妳1800,陪我睡個覺,好不好?

當然好囉!

妓女忍不住摟著他,就往賓館跑..

啊,等等,我今天忘了帶錢,給妳300行嗎?

去死啦,你,殺千萬刀的,把我當成甚麼了..

看得出來這個妓女也很不服氣。啊,這麼說,好像把馬總統說成三億不要,要的是十億那副骯髒到爆當賣台灣人吃餿水油頂新大門神的模樣..

這個妓女老了還在站壁,嫖客說:我給妳1000,陪我睡個覺,好不好?

當然好囉!

妓女忍不住摟著他,就往賓館跑..

啊,等等,我今天忘了帶錢,給妳300行嗎?

去死啦,你,殺千萬刀的,把我當成甚麼了..

難怪馬總統會對一審不服,還有..說他拿了十億,他還非常得意的等個一年才找到證據告起頂新來。

有誰推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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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訂分類:頂新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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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2014/10/31 17:25
頂新的門神內鬼現形了,原來是民進黨執政的屏東縣政府

衛福部密件流味全 屏東洩的密

密件流味全真相大白 綠委都噤口

13樓. 綜合報導
2014/10/22 17:20
馬英九是頂新集團最大門神
 《壹週刊》上週以封面故事直指,馬英九是頂新集團最大門神,明確指出他與魏家會面的時間、地點及會面內容,事隔一星期,馬英九及總統府都沒有公開澄清,令人懷疑馬英九所謂的「全民抵制」、召開國安會議,都是為了切割所演出的一場大戲。

 《壹週刊》報導指出,頂新魏家在台灣能夠輕鬆坐大,即便頻頻爆出黑心事件,包括發行康師傅TDR退佣風暴、高額貸款買帝寶炒房,及一連串食安醜聞,事業版圖卻能持續擴張、絲毫不受影響,背後正與馬政府力挺,脫不了關係。

 該刊進一步指出,頂新能夠吃下兩岸農產品進出口這塊大餅,馬英九更扮演了關鍵的角色。

 該刊根據爆料明確指出,去年農曆春節前二天,頂新魏家老四魏應行,帶著二年前從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挖角來的集團執行長呂政璋,前往總統府向馬英九報告兩岸農業進出口業務,指頂新集團在中國有完善的通路(頂新在中國擁有上千家全家便利超商,及二千多家德克士炸雞等餐飮店),可以用單一窗口方式,整合台灣農特產品輸往中國,為台灣的農產品打開中國市場,在場的還有時任總統府副祕書長的羅智強。

 該刊說,會後,馬英九還特別交代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全力配合頂新魏家。陳保基接到任務後不敢輕忽,去年八月十日雖然適逢週六休假,他還是在上午就前往頂新位於台北101大樓的總部,聽取魏家這項整合兩岸農特產品進出口,以及如何協助快速通關的業務簡報。

 《壹週刊》根據這些爆料向總統府求證,總統府發言人殷瑋承認魏家確曾前往總統府,但只是禮貌性拜會,魏家也確實向馬英九提到頂新集團營運的現況,但沒有請託任何事情,馬英九也沒有交辦任何事。

 陳保基也向該刊承認確實有前往101大樓的事,不過,他撇清,他是應魏家老四魏應行的邀請前往,絕非受到馬總統的指示,而且是到場時,才發現中國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以及國民黨智庫專員謝志傳也在場。

 但是,《壹週刊》質疑,堂堂政務官被業者一「請」就屈身登門,實在有礙官箴:且若非高層交辦,又怎會有國民黨智庫人員在場。

 《壹週刊》說,由於此事攸關兩岸農產品互銷,且在場的還有中國海協會高官,牽動國安敏感神經,據說事後國安局長蔡得勝獲悉此事,還一度好奇地詢問陳保基當天究竟談些什麼。不過,陳保基否認蔡得勝或國安局有就此事問他。

 《壹週刊》進一步調查發現,在馬英九見了魏應行後大約半年,陳保基即和鄭立中在頂新總部談妥此事,讓魏家不費吹灰之力即取得兩岸農產品互銷的金鑰匙。

 《壹週刊》又說,再過了大約半年,頂新即開始做起這項生意,今年一月十五日率先打響第一砲,在雲林麥寮美生菜村召開記者會,宣布成功協助農民將結球萵菌銷往中國,由農委會農糧署長李蒼郎及頂新執行長呂政璋共同主持封櫃儀式,展現頂新集團鎖定農產品互銷兩岸的企圖。

 該刊說,又隔了一個月,頂新再加碼採購六十個貨櫃的結球萵苣,在雲林縣裝櫃,銷往中國供旗下德克士等企業使用,同時宣稱還要再結合量販店共同採購。

 該刊更詳細地指出,頂新除了買萵苣,今年四月也在雲林採購五百噸「濁金米」,透過中國設點的一千二百家全家便利商店做成便當及飯糰銷售,甚至還鎖定雲林的番薯和大蒜等農產品要銷往中國。

 該刊強調,在馬英九的加持下,頂新魏家又成功跨足農業產品。不過,在總統府十三日下令嚴辦頂新後,頂新統包恐將喊卡。
12樓. 不平則鳴
2014/10/22 13:34

 

12樓:  先回答下面的PO吧!

13樓. 633
2014/10/21 16:10

 

 

馬官們的策略--個個喊打,就是沒人敢動魏應充! ------------魏應充現在那裡????好像是牢裡吧.  你眼瞎耳聾???????把牢裡當天堂???????沒見到5樓那張照片??????????

11樓. 633
2014/10/22 12:59
北檢形同黑心集團危害台灣人健康的幫兇!
2013年10月16日,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遭檢舉賣假油。
2013年11月 2日,高振利供稱曾將問題油品賣給福懋油脂及頂新製油。
2013年12月16日,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高振利16年有期徒刑、罰金5000萬,
        法院擔心高振利恐有逃亡之虞,採取「預防性羈押」。

北檢拖了一年才起訴,於此期間數千噸的毒油流入市面,造成全民吃毒的事實!


揭穿魏應充沒上銬真相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017/489594/
10樓. autocso
2014/10/22 12:10
既然如此言之鑿鑿,那請提告,不要只是在這寫篇文章而已
9樓. 不平則鳴
2014/10/22 11:54

大家知道,馬政府的檢方,天可憐見,還好有A先生以及J格主契而不捨的檢舉頂新餿水油,把險些又被吃案的頂新混假油案石沉大海一年後,馬總統老大不願的重見天日,雖然這次重見還是非常的二二六六,----------------------------------------------

檢舉頂新的獎金是馬英九的2014/10/20 09:07 By Jun5238.

 

J格主契而不捨的檢舉頂新餿水油,吃藥囉!!!!!!!!!!!!吃完去領獎金吧!!!!!!!!!!!!!!!

 

梁文傑據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以及上電視節目,對外指「馬總統密會陳盈助並募款新台幣3億元」。--------------錢呢??????????誰看到,摸過???????

 

馬英九收十億當頂新大門神的證據---------錢呢??????????誰看到,摸過???????

8樓. 狐禪
2014/10/22 10:21
所以病人生病是醫生的責任了。再扯嘛。
7樓. 公道話
2014/10/22 10:02
2樓. cjs
2014/10/22 08:35

林益世法庭[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這樣證供後,果

然嚇的馬總統不敢再辦下去.....

====>

高捷公辦六標案 鍾善藤等改判無罪

高雄高分院昨宣判高捷公開辦理六標案,一審判有罪的交通部前主秘鍾善藤等人改判無罪。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這代表當時被起訴的人是遭受到媒體的審判,檢察官也受輿論影響而勉強起訴的結果,他希望高捷的傷痛到此為止。


6樓. 公道話
2014/10/22 09:50
~魏家兄弟靠著父親創立在彰化的工業油廠累積了資本,才在1990年到大陸投資食品業,初試啼聲的結果是失敗告終。1991年決定投入方便麵市場,1992年推出康師傅方便麵,才一炮而紅,席捲大陸。直到1998年,魏家兄弟在大陸賺飽,才開始回台佈局,在1998年成功拿下味全經營權。但這只是開始,還不算回台投資。

一直到民進黨執政,魏家兄弟似乎嗅到真正的商機,才開始加速在台灣擴張其事業體,最重要的里程碑有幾個,就是魏應充在2001年成功當上味全董事長,2002年成功將康師傅泡麵引進台灣,開始大賺其錢!

但是真正讓頂新魏家兄弟加速投資台灣則是在2004年,2004年1月16日,商周第500期刊出了一篇報導,標題為「頂新回台投資,測試兩岸氣溫」,其中提到「以康師傅方便麵名聞大陸的頂新集團,藉參加聯誼會之便,回台探詢投入台灣高科技及金融服務業的可能性。由於頂新集團計劃投資金額高達台幣百億元,又是出走大陸的台商首度準備大舉回流投資,消息由經濟部工業局長汪雅康口中說出,震撼臺北政商界,餘波也很快傳到中共當局,兩岸經貿高層都表現出高度關切的態度。」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2004年到2005年左右,正是總統夫人吳淑珍介入各大企業人事經營權的高峰,像是Sogo百貨,臺北101大樓,都傳出吳淑珍收了錢,拿到Sogo經營權的遠東集團徐旭東也親口承認送了5000萬到官邸給吳淑珍。而陳敏薰更是在2004年,為了拿到101董事長,送了1000萬現金給吳淑珍,最後才在2009年被迫解職,最後還判刑10個月確定!

頂新在吳淑珍最活躍收賄的時期決定返台投資,到底跟扁家與民進黨有什麼樣的協議,外人不得而知,不過以當時的社會氛圍來說,想要在台灣做大生意,不送大錢給民進黨或是扁家,是不可能搞定的!頂新能讓民進黨執政團隊一路綠燈放行,在2005年收購正義食品,隨即解散榨油班,開始做假油。又在2009年成功拿下101大樓三成股權,還發行TDR,民進黨的8年執政對頂新的照顧,可說是功不可沒!

到底是誰讓頂新這隻鱷魚返鄉害人呢?大家可以好好想一想!
5樓. jun5238
2014/10/22 09:41

根據壹週刊報導,馬英九在九月初是在國民黨副主席、嘉義市長黃敏惠安排下,在黃的住所密會陳盈助,以感謝陳提供上億元金援。以及

壹週刊報導指出,國民黨設在嘉市公明路的馬吳聯合競選總部,屋主陳盈達是陳盈助的手下,總部其實是陳盈助所提供

既然梁文傑說的有所本,馬英九還能告啥呢?請看:

控馬英九會組頭 民進黨共判賠180萬
【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即時報導】   
2014.10.21 06:53 pm
民進黨前發言人梁文傑在總統大選期間,指控馬英九總統密會組頭陳盈助募款3億元,陳還提供房子作為競選總部,馬英九以個人名義提告求償200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梁文傑召開記者會及上政論節目的言論,是他個人參考壹週刊報導所作的主觀臆測,沒有任何事證;不實言論對馬英九總統的誠信或募款動機造成負面評價,名譽受損。梁文傑是民進黨發言人,民進黨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法院判梁文傑、民進黨連帶賠償30萬元。
雙方不服均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酌雙方條件後,認為慰撫金部分應提高,今天判決梁文傑和民進黨再連帶賠償150萬。全案仍可上訴。
【中央社╱台北21日電】 民進黨前發言人梁文傑3年前在總統大選期間,指總統馬英九密會簽賭組頭募款,馬總統提告求償。高院今天判梁及民進黨連賠180萬元。
全案緣於民國100年11月,壹週刊報導「馬英九踩黑金地雷,密會地下賭盤大亨」,梁文傑據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以及上電視節目,對外指「馬總統密會陳盈助並募款新台幣3億元」。
馬總統事後委任律師向北檢控告梁文傑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也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民事部分,北院101年9月判梁文傑與民進黨必須連帶賠償新台幣30萬元;刑事部分,梁文傑獲不起訴處分。
民事部分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梁文傑當時為台北市議員,又兼任民進黨發言人,但他未妥為查證,侵害馬總統的名譽權,須與民進黨負連帶賠償責任,經審酌雙方財力、地位及所受的損害,判決梁文傑與民進黨須賠償180萬元。全案可上訴。

事實上,壹週刊報導出來,馬的手下還出來說出不實言論否認,【梁文傑說,壹週刊的報導出來後,范姜泰基說九月初馬英九沒有與陳盈助會面,這是在睜眼說瞎話,九月初馬英九確實與陳盈助見面】,自己說不實言論不用賠錢,反而是指別人說有所本的言論不實叫人賠他錢,這個就是假民主國家憲法規定人民的言論自由罪。問馬總統的名譽被貶損了多少,有的說三十萬,也有說180萬,代表他這個人賣價並不固定(如果又被他告,二審就會說一審不實,一審反說二審不實,就像壹週刊說馬收上億,梁文傑說三億才對的那樣,總之一審二審都沒做好查證),好比貪污特別費,那要賣好幾千萬,收林益世拿陳啟祥給的選舉錢,林說6300萬,賴素如收100萬,卓伯仲收一棟善導寺的房子,這些錢收的太多,以至於他還以為他自己一毛錢都不收,但是別人在別的案子有沒有收,他通通不知道。鄉親啊,這種人的名譽,難道有比狗屎豬糞高,超過餿水油或地溝油嗎?張大春說他像是人渣治國,也就是說他其實只有人渣公務員一般的名譽,180萬?給他180塊去給頂新幹..那個大門神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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