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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全國春季武聯賽暨2009年第5屆亞洲青少年武術錦標中華代表隊第1次選手選拔賽競賽規程
2009/02/2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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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全國春季武聯賽暨2009年第5屆亞洲青少年武術錦標中華代表隊第1次選手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目的:為發掘與培養國內深具潛力的優秀選手,提升競技實力,實施選手競賽,遴選優秀選手參加國際比賽,為國家爭取最高榮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台中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台中縣體育會武術委員會、台中縣武術協會。
五、協辦單位:各縣市武術會、單項武術協會、武術委員會。
六、開幕典禮日期、時間:97年3月14日上午10點整。
七、選拔日期:97年3月14-15日。
八、地點:台中縣立港區綜合體育館 (台中縣梧棲鎮文昌路350號)
九、參賽報名資格:

 (一)聯賽

   1.中華民國國籍、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中華民國武術聯盟總會會員均可組隊參加。
   2.幼年組凡對武術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免會藉資格。
   3.社會、大專院校、高中、國中組均須辦理個人會員證始可參加聯賽。


 (二)選拔賽
   1.社會、大專院校、高中均須辦理個人會員證始可參加選拔賽。
   2.未繳納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及武術聯盟總會團體會費不能參加本次比賽。
   3.正式申請加入武術聯盟總會,在其入會申請得到批准後可報名參加。


十、年齡限制組別:
 (一)聯賽:
   1.套路:分為國小、國中、高中、社會組。
   2.散打:分為國中、高中、社會組
    (18足歲以上選拔出成績列入世界國術錦標賽成績,入圍者使得參賽)。
 (二)選拔賽:
   1.散手年齡限制:16足歲至18足歲。
   (1991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者)。

   2.套路年齡限制:
    A組年齡(1991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者)。
    B組年齡(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C組年齡(2002年12月31日出生者)。


十一、競賽制度:
  (一) 散手:採單敗淘汰制度4人以下不採(不含4人)採單循環制。 
  (二)套路:採用國際武術競賽規則(最新版本)。


十二、競賽項目:
  (一)聯賽:套路項目分為:指定套路甲組、乙組。
    1.甲組:{男、女子組}
     (1)長拳、棍術、刀術、劍術、槍術。
     (2)南拳、南刀、南棍。
     (3)太極拳、太極劍。
     (4)對練男女不可混合。
     (5)可只報單項。
    2.乙組:{男、女子組}
     (1)長拳(2)南拳(3)太極拳(4)刀術(5)劍術(6)棍術 (7)槍術。
    3.散手:男子組  (1) 第一量級:48公斤以下。
            (2) 第二量級:48.1公斤-52公斤。
            (3) 第三量級:52.1公斤-56公斤。
            (4) 第四量級:56.1公斤-60公斤。
            (5) 第五量級:60.1公斤-65公斤。
            (6) 第六量級:65.1公斤-70公斤。
            (7)第七量級:70.1公斤-75公斤。
            (8)第八量級:75.1公斤-80公斤。
            (9)第九量級:80.1公斤-85公斤。
            (10)第十量級:85公斤以上。


        女子組  (1) 第一量級:46公斤以下。
            (2) 第二量級:46.1公斤-50公斤。
            (3) 第三量級:50.1公斤-54公斤。
            (4) 第四量級:54.1公斤-58公斤。
            (5)第五量級:58.1公斤-62公斤。
            (6)第六量級:62.1公斤-66公斤。
            (7)第七量級:66公斤以上。


    4.每級限報一人,不得跨項報名。


  (二)2009年第5屆亞洲青少年武術錦標賽中華代表隊選手選拔賽:
    1.套路分為:
     (1)A組:1. 為第2套國際競賽套路:
           (長拳、劍術、刀術、棍術、槍術)。
          2.為規定套路:
           (南拳、南刀、南棍、42式太極拳、42式太極劍)、 對練參賽每組2或3人,男女不得混合報名。
      (2)B組:1.為第一套國際競賽套路:
          (長拳、刀術、劍術、槍術、棍術)。
          2.為規定套路:
          (24式太極拳、32式太極劍、南拳、南刀)
      (3)C組:1.初級第3套路:(長拳)。
          2.為初級套路:(刀術、劍術、槍術、棍術)。


    2.散手:
        男子組   (1)第一量級:48公斤以下。
             (2)第二量級:48.1公斤-52公斤。
             (3)第三量級:52.1公斤-56公斤。
             (4)第四量級:56.1公斤-60公斤。
             (5)第五量級:60.1公斤-65公斤。
             (6)第六量級:65.1公斤-70公斤。

         女子組  (1)第一量級:48公斤以下。
             (2)第二量級:48.1公斤-52公斤。
             (3)第三量級:52.1公斤-56公斤。
             (4)第四量級:56.1公斤-60公斤。

    3、每級限報一人,不得跨項報名。


  (三)甲組每名選手最多可報4項。
     (拳術1項、短器械1項、長器械1項、對練1項)
  (四)乙組每名選手最多可報2項。
     (拳術1項、器械1項,長、短器械任選1項)。

十二、競賽報到時間:
(一)聯賽:
  1.散手:98年3月14日上午8點報到,上午8點磅體重、9點抽籤編排賽程,上午11點開始各級比賽。 
  2.套路:98年3月14日上午8點報到,上午11點開始各項比賽。
(二)選拔賽:
  1.散打:98年3月14日上午8點報到,上午8點磅體重、9點抽籤編排賽程,上午11點開始各級選拔賽。
  2.套路:98年3月14日上午8點報到,上午11點開始選拔賽。


十三、領隊會議時間、地點:98年3月3日上午10點,
   假台南市世平路69號2樓。


十四、比賽規則:
  (一)聯賽:
    1.套路採用國際武術聯合會審定最新國際武術套路競賽規則,乙組套路所有項目無時間規定。
    2.散手採用國際武術聯合會審定最新國際武術散手競賽規則。
  (二)第5屆亞洲青少年武術錦標賽中華隊選拔賽:採用
    1.套路國際武術聯合會審定國際武術最新套路競賽規則。
    2.散手採用國際武術聯合會審定最新國際武術散手競賽規則。


十五、服裝與器材:
  (一)套路:
    1.選手需穿著規則規定武術套路比賽服裝(半截短袖白色漢裝、黑色燈籠褲、繫巾帶)。
    2.選手需自備符合競賽規則標準比賽器械。
  (二)散手:
    1.選手需穿著符合2003年國際武術聯合會審定國際武術散手競賽規則要求的比賽服裝及護具參加比賽。
    2.選手需自備2套比賽服裝(紅色、黑色各1套)。 
    3.選手需自備護齒、護襠,比賽手套和護具。


十六、報名手續日期、地點:聯賽、選拔
  (一)日期:98年3月1日24小時以前完成報名手續,不接受郵寄方式。(請至本會網站報名登入系統)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www.Kwfroc.org.tw)。請至本會網站報名登入系統。
  (二)地點:臺北市104中山區朱崙街20號706室。
     電話:02-27316794轉18 郭小姐。傳真:02-27310023
  (三)報名表:報名表格需清楚填寫參賽人員及隨行人員確定人數,並于98年3月1日以前24小時至本會網站。
  (四)幼年組採郵寄報名方式。
  (五)比賽時須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正本以備大會檢錄組查驗。
  (六)散手選手報到時需攜帶醫生在比賽前30天內出具的體檢證明(包括:心電圖、腦電圖、脈搏、血壓)和人身保險證明,需在辦理報到手續時繳交。
  (七)選手未滿18歲須繳交家長同意書。


十七、報名費:聯賽、選拔
   每人新台幣500元整。(每名選手限報4項內)。
   幼年組(無會籍者)報名費每人新台幣300元整。
   (每名選手限報2項內)
   請將報名費匯入本會帳戶,匯款收據傳真或寄現金袋至本會,即可完成報名手續。
   帳戶: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
   帳號:147-10-116811(第一銀行 民權分行)


十八、獎勵:
  (一)個人獎:聯賽
    1.套路:
    (1)甲組:長拳、南拳、太極拳、刀術、劍術、槍術、南刀、南棍與太極劍、對練。
    (2)乙組:長拳、南拳、24式太極拳、32式太極劍、刀術、劍術、槍術、棍術。
    (3)幼年組:長拳、南拳、太極拳、刀術、劍術、槍術、棍術。
    2.散手:男子10級、女子7級各取前3名分別發給優勝獎牌及獎狀(1人不發獎狀、獎牌),參賽人數不足10人,以6至9人取前3名,4至5人取前2名,2至3人取前1名(1人不發獎,亦不計列團體成績)。
  (二)團體獎:
     聯賽各項目前4名按5、3、2、1計分取總分最高前4隊,分別贈賞冠 、亞、季、殿軍獎盃1座,獎狀1禎。
  (三)選拔賽:套路、散打發給入圍獎狀。

十九、選拔入圍資格:
  (一)符合國際競賽各項年齡規定者。
  (二)散手成績列第1名內為入圍選手、第2名為後補選手。
  (三)套路各項成績9.2以上為準選手入圍成績。
  (四)選拔辦法參照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第5屆亞洲青少年武術選手選拔實施計劃。
二十、規定事項:
  (一)每隊視參加賽員人數,得設領隊、教練、管理,(賽員不得兼任) 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
  (二)套路競賽抽籤及賽員資格審查日期98年3月3日於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抽籤,屆時如未派代表出席抽籤,則由承辦單位或仲裁委員代抽。
  (三)大會裁判職員均不得兼任其他各代表隊職員。
  (四)各代表隊每次進出比賽會場,均應整齊列隊進場及退場,並按大會指定席位入座,保持靜肅及場地清潔。
  (五)參加開幕典禮及比賽(表演)隊伍之團體服裝以規定之武術服裝整齊劃一(參照本會統一服飾)並由各參加團體自行準備。
  (六)各單位代表隊應自備單位隊旗二面(120公分×80公分)顏色及圖字可自訂,旗桿240公分旗頂為三角劍形(以1面交大會懸掛)。
  (七)各單位代表應於每場比賽前15分鐘列隊到達指定之位置,並應於比賽完畢後列隊退場,不得遲到或早退凡逾規定時間未出場比賽以棄權論。


二十一、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
二十二、本會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7年12月17日體委競字第0970024606號函同意備查。

公佈日:2009/1/13  最後修改日:200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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