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熊氏太極拳協會106年度
B、C(縣市)級教練講習會暨
擎宇武學菁華班第二期實施計劃
一、總則:
(一)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頒佈之「全國各運動
協會辦理各級教練裁判講習會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目的:為提倡太極拳運動,培訓教練幹部,儲備師
資人才充實基層實力,藉使太極拳運動更能發揚昇
華為目的。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
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熊氏太極拳協會。
四、承辦單位:宜蘭縣擎宇武學研究協會。
五、協辦單位:
華陀門、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直屬第六支會、桃園市
熊氏太極拳協會、新北市板橋區楊家太極武術發展協
會、南投縣熊氏太極拳華佗五禽之戲協會、彰化縣熊
氏太極武術協會。
六、報名資格:
(一)C(縣巿)級教練證:
年滿二十歲,高中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由各協
會、分會、支會推薦品行端正 ,且具備熊氏太極
拳111式完整演練者。
(二)B(縣巿)級教練證:
年滿二十歲,高中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由各協
會、分會、支會推薦品行端正者,且具有本會C
(縣巿)級教練證一年以上、C(縣市)級裁判證【不
限時間】、熊氏太極兵器。
(三)曾取得B級教練證,在三年內未參加複訓者,請
務必至少參加一次講習(複訓)。
(四)複訓者(僅參與講習,不參與學科及術科測驗,不
發與證書)。
七、研習人數:名額暫定40名,參訓人員需著太極拳運動
服。
八、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研習日期:民國106年6月10日、6月17日、6月24
日(每星期六)共三天。
(二)研習地點:宜蘭市社福館3樓-宜蘭市同慶街95號
(三)研習費用:B、C級教練講習3,000元、 擎宇武學
精華班第2期1,500元,合計4,500元。
九、研習課程:如附件課程配當表。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6月5日止。
十一、各單位及教練場配合事項:
(一)敬請鼓勵所屬會員報名參加106年度擎宇武學精華
班第二期暨B、C(縣市)級教練講習會。
(二)講習課程配當表及報名表、學員資料卡(如附表一
、二);請各教練場或有意參加研習人員於106年6
月5日下午16時前,將報名表寄送至下列處俾利人
數管控及籌備講義印製等開班事宜。
(三)報名表及匯款單據寄送地址會址:
宜蘭縣五結鄉學進二路77巷26號;宜蘭縣擎宇武學
研究協會收
(四)報名表電子檔案寄送信箱及聯絡電話:
總幹事:陳建尹
E-mail:chencyi@ltivs.ilc.edu.tw
電話:0919-902907
(五)匯款帳號戶名:宜蘭縣擎宇武學研究協會
宜蘭信用合作社-東門分社1240030
帳號:0003011–0720470
十二、報名方式:
(一)填寫報名表、資料卡各一份、並繳交一吋照片四張
(最近三年內照片,不得污損、模糊不清、易破損
)。複訓者檢附B(縣市)級教練證影本。
(二)由各協會、分會、支會統一辦理報名。
十三、證書及測驗:
結訓時經測驗合格者,由中華民國熊氏太極拳協會報
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經核定後再發給結業
證書乙份B、C(縣市)級教練證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