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三年來,都處於無業遊民狀態的我,五月終於開始上班了,原以為冷落在衣櫥許久的花裙迎來了重見天日的機會,誰知好不容易獲得的工作最後還是被自己的脾氣給拒絕了。
根據找我去哪兒工作朋友的說法:
我的臉色不好看,尤其面對客戶時。
我想我又不是來賣笑、作小姐的,沒事傻笑幹嗎?再說混到我這年歲再賠笑豈不太晚了,也不會有人作此要求。
我實話實說,沒有商量餘地。
這一點我得承認,對於少數人顛倒黑白、指鹿為馬的說辭,真是讓我大開眼界,忍不住時常會直言揭穿或質問之,再不然可能就是一臉的不以為然。
但我並非沒見過世面的小朋友,處事不知輕重,而是公司領導者的某些做法簡直與騙子無異,仗著訊息、地位不平等的便宜欺負人,我覺著這非關係做事的手段,而是做人的道德。
不能為公司解決問題。
說實話,如果為公司完成任務,是讓我必須請求朋友看我的面子幫忙,結果讓朋友吃虧或受辱,這樣是為公司解決問題嗎?
我覺得這樣的做法有損公司名聲,只要我離開公司,就行不通了,公司做事該靠制度而非個人,再說那有朋友能經得起幾番的壓榨呢?
自己為五斗米折腰就算了,我的朋友沒這個必要陪我如此吧!
換個位置,如果我的朋友求我,我想自己頂多也是幫一两次,次數一多,誰都懷疑友情的純真度,朋友就敬而遠之地疏遠了!
……
所以,基於上述理由,我又重獲自由了!
- 2樓. 調子2007/06/17 14:58谢谢啦!
谢谢二位!
我最大的毛病就是爱唱反调,因此颇有自得其乐之功夫。
记下这次遭遇,为了提醒自己,引以为戒。
野米说得对,看电影过日子,外力何有于我哉?
有些電影你以為已經看完了,其實你並不,它就像是附身的鬼魂一般,從此成為你人生的一部分。 - 1樓.2007/06/17 08:31一點點感想
居然沒有看到這一篇^^
認識20幾年,我從來不覺得你偏執。或許我是損友吧,總是沒辦法同意任何人說你什麼不好,事實上,仔細想想,我們認識的人裡,也沒聽人說過你的缺點。就是你自己老是說,你太害羞啦什麼的。這些年,你已經「相當放得開」了。能寫部落格,點點滴滴地透露自己,跟「從來就放得開」的我,有何兩樣?
網路之外的生活,你比我有分寸,朋友也比我多。(如果,我能當個正常的標準的話,你已經是超過標準了。)我直覺認為,那個公司找你去原來就是想妳替他們「賣面子」去的。因為你看清楚這個絕非長久之計,才會變成「沒辦法為公司解決問題」呀。趁早不合則去為妙。時間寶貴啊,寧可拿來閑晃。還不會嘔出病來。
你喜歡看電影看電視,這完全可以是一個「高高興興掙錢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