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財產分別制才有保障】
2010/03/23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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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男女雙方已經進入了「男歡女愛」的同居時期,但還是要以免日後分手。未
雨綢繆,會比較好。
因為就算結婚也會離婚,何況只是同居在一起。
如果在同居時,至少把「貴重的東西」,先分好是誰的所有權的話,那如果
有一天不小心,其中的一方變心了,才知道怎樣去拿回屬於自己的權力。
因為共產有個壞處,就是當分居時,東西到底要屬於誰的,有些可能
是一起去買的,難不成要把它分成兩半,那如果是冰箱怎麼分。![]()
所以啊,就算男女的關係再好,也難保那一天不會變天,還是事先說明白
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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