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養不包性! 網狼硬上被判刑】
2009/11/19 09:12
瀏覽446
迴響0
推薦3
引用0
包養不包「性」! 網狼硬上被判刑
【自由時報】更新日期:2009/11/19 04:09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女性同意被男性「包養」,不代表同意與男性發生性關係!
27歲男子陳勝宇在網路即時通結識高職女網友,陳男以「包養」為由約女網友外出、趁機在車上性侵,女方拒絕、並在父母打手機聯絡時哭喊「救命」,陳男才罷手。
陳男稱,女方同意他包養,兩人發生性關係是經女方同意。女方則說,陳男所稱的「包養」並不包括發生性關係,雙方見面後,陳男要求做愛,她並未同意,是被陳男性侵,在父母來電時,她哭泣、大喊救命!
台南高分院法官審理採信女方說法,認定陳勝宇是強制性侵行為,判這名網路之狼3年8個月徒刑。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