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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與「渡」之異同―〈淮南衡山列傳〉 中的「度」與「渡」(⑿六十三上)
2025/01/27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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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與「渡」之異同―〈淮南衡山列傳〉

  中的「度」與「渡」(⑿六十四上

一、列傳70卷―58〈淮南衡山列傳〉

    本篇是淮南厲王劉長及其子劉安、劉賜的合傳,時歷漢初五朝七十餘年,詳實地記錄了西漢歷代淮南王和衡山王時期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個方面的發展狀況。劉長是漢高祖的小兒子,漢文帝同父異母的兄弟;他因驕橫無度,參與謀反,獲罪被捕,在押往流放地蜀郡的途中絕食身亡;之後劉安繼封淮南王,劉賜封廬江王轉徙衡山王;劉安為報父仇,串通劉賜密謀反叛,事泄後二人皆自殺國除。按《史記》體例,諸侯王的傳當屬世家,而這篇降為列傳」,是對劉長父子的叛逆之罪的的貶抑;至於劉安淮南子劉安召門客方士數千人共著《淮南子》一書則隻字未提,可能太史公沒料到該書在中國思想史和文化史上的地位。 

二、〈淮南衡山列傳〉中的「度」與「渡」

    淮南王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無度,為黃屋蓋乘輿,出入擬于天子,擅為法令,不用漢法。

     這是漢文帝六年(174B.C.)丞相臣張倉等彈劾厲王彈章裡開始的一小段。「淮南王長」是「淮南王劉長(198—174B.C.),漢高祖劉邦的少子,漢初196B.C.被封為淮南王,驕縱跋扈,文帝六年(174B.C.)與匈奴、閩越首領聯絡,圖謀叛亂被拘,廢除王號謫徙蜀郡,途中絕食而死,諡號厲王」,「廢先帝法」是「廢棄了先王的法令。『先帝、先王』是『尊稱已故的君主,這裡指漢高祖劉邦』」,「不聽」是「不遵從、不聽從」,「天子詔」是「天子的詔令,當今皇上的詔令」,「居處無度」是「日常起居不守法度」,「黃屋蓋」是「黃緞作為車蓋的車子,當時規定指有天子才能乘坐」,「乘輿」是「天子乘坐的車子,皇帝專用的私人馬車」,「出入」是「進出,出門」,「擬于天子」是「仿效天子,與皇帝一樣」,「擅為」是「擅自制作、制定」,「法令」是「法律與命令」,「不用漢法」是「不遵用漢朝法令」。整段對話的意思是:淮南王劉長廢棄了先王的法令,不聽從天子的詔令,日常起居毫無法度,使用天子才能乘坐的以黃緞作為車蓋的車子,進出宮中全都仿效天子的聲威,擅自制定法令條文,不遵行漢朝法令。「居處無度」的「度」字是引申義「典型、規範、法度」,讀本音「徒故切」,今讀ㄉㄨˋdù。 

    臣倉、臣敬、臣逸、臣福、臣賀昧死言:「臣謹與列侯吏二千石臣嬰等四十三人議,皆曰:『長不奉法度,不聽天子詔,乃陰聚徒黨及謀反者,厚養亡命,欲以有為』。臣等議論如法。」

     這是漢文帝六年(174B.C.)丞相臣張倉與列侯、二千石臣嬰等四十三人議後彈劾厲王彈章的全文。「臣倉」是「丞相張蒼(?-152B.C.),陽武(今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東南)人。文帝前元四年(176B.C.)任丞相,前元十五年(165B.C.)因論水德土德失敗後自絀,以病辭職」,「臣敬」是「典客馮敬馮敬(?—142B.C.),秦將馮毋擇之子,擔任魏軍騎將。韓信平定魏地,馮敬歸降。漢文帝九年(171B.C.)由典客遷任御史大夫」,「臣逸」是「行御史大夫事宗正劉逸,生平不詳,本職『宗正』應是皇室宗親,時兼御史大夫」,「臣福」是「備盜賊中尉福,姓氏生平不詳,中尉主管巡邏京師、禁備盜賊」,「臣賀」是「廷尉賀,姓氏生平不詳,廷尉為九卿之一,執掌刑獄」,「昧死言」是「冒著死罪進言。『昧死』是『冒昧而犯死罪;古時臣下上書帝王慣用此語,表示敬畏之意』」,「列侯」是「異姓功臣受封為侯者」,「吏二千石」是「俸祿二千石以上的官吏,約當後世三品官以上」,「臣嬰」是「夏侯嬰(?-172B.C.),泗水郡沛縣(今江蘇省沛縣)人;西漢開國功臣,當時擔任太僕,掌管車馬及牧畜」,「不奉法度」是「不遵守法令」,「不聽」是「不聽從」,「天子詔」是「皇帝所頒發的命令」,「陰聚徒黨」是「暗中聚集同黨者。『陰』本義是『昏暗的』,這裡引申作『暗地的、偷偷的』」,「謀反者」是「想要反叛的人」,「厚養亡命」是「善待逃亡的死刑犯。『厚養』是『以優厚的待遇供養』;『亡命』是『因犯罪而逃亡的人』」,「欲以有為」是「想要圖謀不軌。『有為』是『有所作為』,所『作為』是『反叛作亂』就是『圖謀不軌』了」,「議論如法」是「商議後決定應當依法懲處」。整段對話的意思是:臣張倉、臣馮敬、臣逸、臣福、臣賀冒死上奏:「臣等與列侯、二千石官吏夏侯嬰等四十三人商議過了,都說:『劉長不遵守法令,不聽從天子的命令,居然暗中聚集同黨與謀反者,還善待逃亡的死刑犯,想要圖謀不軌。』臣等商議後決定應當依法懲處劉長」。「不奉法度」的的「度」字是引申義「典型、規範、模範」,讀本音「徒故切」,今讀ㄉㄨˋd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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