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勞工退休金查詢方法
2007/11/30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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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勞工受僱工作,雇主就必須為勞工提繳工資6%至勞保局,依勞退條例第6條規定,提繳工資6%至勞保局是儲存在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裡。退休金並不會因為勞工換另一間公司而不見。
勞保局提供3種查詢管道,讓勞工可以隨時查詢其個人專戶內退休金之累積情形,勞工可依個人方便性自行選擇查詢方式。
(一)以自然人憑證查詢:
勞工須先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向戶政單位申請自然人憑證,由戶政單位發給IC卡,自備讀卡機並輸入預設的pin碼(即密碼)、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與出生年月日,即可進入勞保局網路申辦系統查詢。
(二)親至勞保局聯合服務中心或各地辦事處索取個人專戶明細資料:
勞工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其他可辨識身分之正本(如駕照、IC健保卡等),向勞保局聯合服務中心或各地辦事處辦理,經確認為勞工本人後,由勞保局人員列印其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
(三)以銀行發行之勞動保障卡查詢:
勞工親自向勞保局委託之金融機構(土地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玉山銀行)申請勞動保障卡,透過此卡於各該銀行之ATM自動櫃員機查詢並列印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之累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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