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慧妄言識無見分相分(下~2)
意識覺知心的能緣相與所緣相,為何說不是只有能緣的意識自己與所緣的六塵相分呢?因為意識心現行的時候,也有心行過程的法相,這個心行過程的法相,也是相分,正是意識的相分;若無這個相分,意識的現行,就不可能被吾人所觀察到、所能認知,就不可能會有由自己了知自己確實存在的 相分了;所以,意識覺知心的行為過程,就是意識覺知心的相分。意識覺知心住於自己所住的境界中,所以能了知種種法,這就是意識覺知心的自證分,所以意識能 了知祂所住的種種境界,因為有自證分的緣故。但是意識也能了知第八識所現起的六塵相分,祂還有能返觀自己的能力,不似其餘七識不能返觀自己;這種返觀自己 的能力,就名為證自證分。 但是這種證自證分,還是須以見分為基礎,才可以有證自證分;也就是說,意識能了別六塵,所以祂有見分;祂所了別的六塵,就稱為相分;祂能了別及證實自己正 在六塵中運作,這就是自證分;而祂也能了別自己是否存在,也能返觀自己的所為正確或錯誤,這種返觀而了別的能力,就稱為證自證分。所以意識覺知心具足四 分。
正因為有這四分,具足了這四分,所以常常有佛門中的修行人,將意識覺知心的行相,也就是將意識心的見分的心行相分,認作虛妄法;然後再將覺知心能返緣自己,將覺知心能返觀的證自證分──能返觀自己而一念不生如如不動之心──建立為常住不壞的真心:名之為真如、如來藏、法身……等名。但其實這都不是真正的證悟真心如來藏,只是誤認意識心的證自證分作為常住真心,只是落在意識心的變相中罷了!所以說,在一切種智上面來說,就不是像初悟般若總相智、別相智時所簡單說明的:六塵是相分,意識覺知心是見分了。所以在證悟者進入一切種智的發起後得無分別智的修習過程中,善知識會進一步的開示:諸識各有四分。
但 是這個道理,若只是在六識心上面來解說的話,未悟的人就可以瞭解其中的道理:六識心王都是見分,所見的六塵都是相分。若是進一步說到前六識的四分、第七 識的四分、第八識的四分時,未悟的人就不可能理解的了;即使是三明六通的大阿羅漢,當他迴心而入大乘法中,在還沒有證得第七、八識的時候,他們還是絕無能 力真正聽懂這種深妙法的,只能似懂非懂罷了!所以從諸地菩薩所修證的一切種智上來說:諸識各有四分。絕非古天竺安慧法師所說的都無見分與相分。
由此可以證實,古天竺的安慧論師,其實並未證悟般若,只是和古時的月稱論師、寂天、阿底峽、宗喀巴一 般,只是和現在的印順法師…等人一般,依研究經論的所得而造論,以求世名、以求世人的恭敬;並不是依著證悟後進修所得的般若總相智而造論,更沒有一切種智 的智慧;從他的論著中,也可看出他連二乘菩提的見道功德,都還沒有親證。這樣的凡夫,竟然大膽造出《大乘廣五蘊論》,想要像大乘菩薩一樣的為人解說一切種 智的內涵,想要與證悟的聖僧相提並論、以爭世名,真可說是大膽自抬身價的凡夫執著者,所以他所造出的論著,就成為破壞佛教正法極為嚴重的邪論了;這種愚 行,殊不可取!今世後世佛門中的所有法師與居士們,絕對不可為了求名而希望以著作等身之表相受人奉侍,而盲目崇拜之、盲目效法之!否則,求得一世英名之後,縱使當世沒有大菩薩出面訶責破斥之,卻仍然免不掉墮落地獄而輪轉於三惡道中,求出無期,常受苦痛及無量世的愚痴果報,何其愚痴?
《成唯識論》復辨正云:【彼相應法,應知亦爾,似所緣相說名見分;若心、心所無所緣相,應不能緣自所緣境,或應一一能緣一切;自境如餘,餘如自故。[0010a22]】
《唯識述記》解云:【述曰:一如於心;今此正義不同安慧及小乘中正量部等無所緣相得名為緣,不同薩婆多等許有行相,但取心外所緣,無心、心所自能緣故。[0317c11]】
基大師又註解云:【述曰:自下第二正破安慧、正量部等。 量言:「如緣青時,若心、心所上無所緣相貌,應不能緣當正起時自心所緣之境。」此立宗也;許無所緣相故,因也;如餘所不緣境,喻也,或如餘人境。 又量:「我餘時緣聲等心,亦應緣今色。」許無所緣相故,如今緣自青等之心,餘人亦爾。[0317c18]】
又註解云:【述曰:謂除所緣色外諸餘法,亦應為此緣色心緣;無所緣相故,如現自所緣色。他人亦爾。[0317c26]】
又註解云:【述曰:或自境如餘境亦不緣,或餘境如自境亦應緣。即此二喻,各通前量。 或論中二量次第配之,初屬上,後屬下。此義意言:緣此自境時,心上必有帶境之相;如鏡面上似面相生,方名所緣,不爾便有如前說過。除正量等外,所餘部共大乘同。 而真如無似境之相,如下所緣緣中自會。[0317c29]】
《述記》上來諸多註解中所說之正量部師,即是安慧法師所傳下來的一派師徒也。由此等論文與《述記》中之所說者,可以證實諸識皆有見分與相分,並非安慧師徒所說的諸識沒有見分與相分。 若無見分,諸識即不得名之為識,不能了別六塵萬法故,「識」之意義即是了別故。如是至淺之理,安慧師徒等人尚且錯會,則其所造《大乘廣五蘊論》之言,思亦 可知矣!粗淺之理尚且不知,深妙之一切種智妙義,何有能力知之?有智之人閱彼所說已,何堪信之?乃竟今有愚人如楊、蔡、蓮等人者,更取安慧凡夫之邪論以為 依據,用來否定阿賴耶識,隨順於安慧論中之邪見,將出生識蘊之阿賴耶識,轉而歸類在阿賴耶識自己所生之識蘊中;如是邪謬知見,《成唯識論》及《唯識述記》 中,聖玄奘菩薩及 窺基菩薩都已明文破斥之,而彼等諸人竟不能知;乃至平實往昔以四年餘之時間而宣講《成唯識論》時,早已宣示識有四分之理,彼等皆曾親聞,不意今時竟然遺忘殆盡,不能憶此,念心所悉無成就,今時竟又取受安慧凡夫之邪論,用來否定阿賴耶、異熟、無垢識正法,豈非顛倒?竟然有人其愚至此,平實夫復何言?今時辛苦造作此書者,意欲彼等二十年中往復現觀,然後知所親證、知所當為,而免嚴重謗法之地獄罪,而免長劫往復輪轉長墮三塗、求出不得。
又聖 玄奘菩薩於《成唯識論》中開示云:【三、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0040c14]】 語譯如下:《《第三、所緣緣,是說:如果有一個法是帶己相的心,或者是相應於這個心的所慮與所託的法,這就是親與疏所緣緣。》》
基大師於《唯識述記》註解云:【述曰:此中有三,一、釋出體義,二、辨差別,三、八識分別。此 出所緣緣體相。 謂若有法者,謂非遍計所執。此中有二師釋,初或通緣假,次或唯緣實;前師即眼識緣長等,後師即不緣,故此但總言有法,不別定其假實體法。此則明非所執, 所執無體,不能發生能緣之識,故非是緣;緣者必是依他無為,可有力用,發能緣識,名為緣故。即簡經部眼識緣和合色體,是假法,識雖似彼有所緣義,而非是 緣,以無體故。今此必是有體方緣。 是帶己相者,帶有二義;若古西方師釋:「己者境體,帶者是心似彼境相義」,即能緣之心有似所緣之相名帶。 相 者相狀,小乘是行相,能緣體攝;大乘是相分所攝,以前第二卷中解,謂能緣心等帶此色等己之相也;以此理故,正量部師般若趜多造《謗大乘論》(按:即是 《破大乘論》),遂破此云:「無分別智不似真如相起,應非所緣緣。」我之大師(此指天竺諸大論師所尊稱之第一義天:聖玄奘菩薩),戒日大王為設十八日無遮 會時,造《制惡見論》,遂破彼云:「汝不解我義。帶者是挾帶義,相者體相,非相狀義。」謂正智等生時,挾帶真如之體相起,與真如不一、不異,非相、非非 相。若挾帶彼所緣之己,以為境相者,是所緣故。若相言體,即有同時心、心所之體相;心挾帶而有,雖有所託,然非所慮故,非所緣緣故。(故陳那之《觀所緣緣 論》所說並非全部皆為正解,其中仍有許多錯說之處)相者相分義,或體相義;真如亦名為相,無相之相,所以經言「皆同一相,所謂無相。」 前句是緣,此句是 所緣。緣生於誰?誰帶己相?謂心。 或 此相應法,是所緣緣果,非與色、不相應為所緣故。三十八說唯望心、心所為所緣故。 若爾,古師、大師二釋,(似乎) 皆有妨難。謂能為緣,生能照法;能照 法體若帶己相,說此名彼所緣緣者,即鏡水等所照外質,亦能為緣生鏡中影,鏡中影即是帶己之相。鏡等外質,應是鏡等所緣緣。為解此疑故,次說言所慮、所託, 所慮即前所緣義,所託者即前緣義。(假)設此為彼所慮,非所託者,不名為緣,如和合假等;設為彼所託,彼得生,亦須彼能慮於此,方是所緣。謂鏡等不能慮, 質非鏡等所慮,故便非鏡等所緣緣;不同心等雖無分別亦能慮故,慮者緣慮義。《佛地論》云:「若無見分,應非能緣。」此中意說,若是有體之法,是帶己相之 心,及心所法所慮、所託者,是所緣緣故。一切有為、無為,皆此緣攝。安慧等師既(然主張說)無見分,如何解所緣?[0500b19]】
語譯如下:《《述曰:在這一段 玄奘大師的成唯識論的語句裡面,有三種意思,一者解釋及顯出能緣所緣的心體的義理,二者辨正其中的差別,三者解說八識各自的分別所緣。這裡先出示「所緣緣」的體性。 「謂 若有法」這一句的意思,是說「不是遍計所執」。關於這一句話的意思總共有兩位論師的不同解釋,第一位論師所說的意思是「或者通緣於假法」,第二位的解 釋是「或者唯緣於實法」;前一位論師即是說「眼識不但能緣於青黃赤白等事實上存在的實有顯色,也通於能緣長短方圓等等假有的形色」,後一位即是說「眼識唯 緣青黃赤白等事實上存在的顯色,而不緣於長短方圓等依於顯色而假有的形色」,所以這裡只是概略的、整體的總說「有這樣的一個法」,而不另外定義其為假法或 者是實體法。這個意思則是明白的顯示「非所執」的意思,所執之法並無實體,不能顯發或出生能緣之識,所以所執之法並非能緣之法;緣的意思是說,必定是依附 在自己以外的世間緣起的五塵法而現起自己的體性的,而且也是無為性的,這樣才可以有能力出生能緣的識,因為這個識被稱為「緣」之故。這也就是簡別經部師所 說的「眼識所緣的和合而生的色法上的色塵體,其實是假有的法」,能緣的意識心體雖然似乎好像他們所說的有所緣的意思,然而卻不是真正的「(疏)所緣緣」, 因為他們所說的意識沒有法界中的實體性故──因為他們說意識沒有見分與相分的緣故。如今在這裡所說的意識心體,必定是有見分與相分,才可說是有實體的法性──才是三界中確實存在的法性──才能緣於六塵,才算是具有能緣與所緣的法性。 關 於成論中所說的「是帶己相」這一句話,「帶」這一個字有兩種意義;若如古時西方論師所解釋:「『己』的意思是指境界中的自體,『帶』的意思是指心體自身 所顯示出來的行相,相似於彼境界相的意思」,也就是能緣六塵的心,有似乎不壞的所緣相的意識自己的行相,名之為帶。『相』的意思是指心行的相狀,這個心行 的相狀,在小乘法中,他們說的就是意識心的行相,是能緣的心體所攝;在大乘法中,是屬於意識心體的相分所攝,因為前面的第二卷中曾經有解釋過,是說能緣的 覺知心等帶有此類色等諸法中的自己心體的行相;由於這個道理的緣故,所以正量部的法師般若趜多,就造了一部《破大乘論》。就在論中破斥這個真實的道理說: 「無分別智並不是像真如的行相生起一般,應該不是所緣緣。」我所歸命的大師 玄 奘菩薩,在當年戒日大王為他所設的前後十八天的法義辨正的無遮大會時,在等待別人前來辨正法義的時間裡,造作了《制 惡見論》,所以就破斥般若趜多的邪論 說:「你般若趜多不懂我所說的道理。『帶』字的意思是挾帶的意思,相字的意思是指意識心體的自體相,而不是指意識心體有什麼色相的意思。」這是說真正的世 出世間智慧生起的時候,挾帶著第八識的真如的體相同時生起,這個無分別智與真如法性是不一不異的,這個證得真如的無分別智並無色相,但也不能離於色相而有 真如及無分別智可證,所以真如與無分別智都是「非非相」。如果心體挾帶著被自己所緣的自己的五遍行、五別境等心所法的現行,作為所緣的境界相時,這就是相 分,也是意識的親所緣緣。如果依於『相』這個字所說的就是意識覺知心體自身,那就表示是有同時存在的心體及心所法等法體之行相;這是由覺知心現起時所挾帶 而有的,雖然覺知心有其「內所託」的親所緣緣,但這個內所託的親所緣緣,並非是覺知心對外所慮的對象,而是對內所緣的法性,所以真如並不是覺知心的所緣 緣,而是覺知心所慮的法。『相』這個字是指相分的意思,或者是指體相的意思;真如也稱為相分,是無色相之相,所以經中說「一切眾生的真如相都是同一相,所 謂無相。」 前句所說的是能緣,這句經文所說的真如卻是被覺知心所緣的法。能緣的法性生於什麼法體上呢?這個所緣緣所說的帶己相的心又是誰呢?這也就是說覺知心自體啊! 或者說,這個能夠相應的法性,是所緣緣的果,不是作為色法、不相應行法的所緣的緣故,而是心體自身的所緣的緣故。在根本論的卷三十八中說,單純的相對於心與心所法,作為所緣緣的緣故。 如 果是這樣的話,古時的論師與我大師等兩種解釋,就似乎都會都有妨難了。這是說,覺知心及其心所法可以作為能緣的法,而出生了能夠照了的法;能照了的法體 如果是帶己相的話,而說這就是所緣緣的話,那就應該鏡子與水等反映出來的外境「有質境」的相分,也能作為緣而出生鏡中的影子,就可以說鏡中的影子就是帶己 之相的了;那就會成為:鏡與水等所映照出來的外面的有質境,應是鏡水等的所緣緣了。 玄 奘大師為了解開讀論者對此所出生的疑問故,所以接著就說出了「所慮與所託」的開示;所慮就是前面所說的不帶己相的所 緣緣的意思,所託就是指意識心的所依 託的帶己相的所緣緣的意思,要依心所法、要緣心所法,才能有所慮的外境相分故。假設此真如行相是覺知心的所慮而非所依託的話,就不能稱為意識心體的所緣緣 了,猶如和合假有的色相等法一樣。假設彼真如行相為彼意識無分別智所依託的話,則應該說無分別智生起的時候,真如如同覺知心之有心所法一般,應當也能緣慮 於此真如自己,這才可以說是真如亦是無分別智的所緣緣。這就是說,鏡水等法(譬喻第八識心體)不能向內思慮,所映現的帶質境亦非真如的所慮,所以就不是鏡 水等的所緣緣了;這就不同於覺知心及心所法等,雖然處於無分別位中時,也是能夠向內緣慮故,『慮』就是『攀緣而思慮自己』的意思。《佛地論》說:「如果沒 有見分,那就應該不是能緣的心。」這句論的意思是說,如果是有實體的法,而不是施設的唯名無體的法,而且是帶己相的心,以及心所法的所慮和所緣的法,那就 是『親所緣緣』了。一切有為、無為的法,都是這個親所緣緣所含攝。安慧、般若趜多等人既然主張說諸識都沒有見分,那又如何能解釋所緣緣的道理呢?》》
「緣生於誰?誰帶己相?謂心。」這意思是說,能緣的法性,是從意識覺知心上出生的,也就是意識心的親所緣緣,即是五遍行與五別境…等心所法;帶己相的法,就是指意識心體自身的心所法,因為意識心體的心所法恆時帶著意識心體的自相故。意識如此,其餘七識心王莫非如此,都各有帶己相的能緣體性與所緣緣體性;所以第八識亦非是無作用的想像法,非是唯名無體的假名施設法,所以第八識也有能緣及所緣,能緣謂第八識有緣性自性、相性自性、大種性自性…等法性,亦有五遍行…等一切種子之法性;所緣謂緣於一切業果種子,緣於根身器界,緣於七轉識…等;帶己相者,謂第八識依於親所緣緣之五遍行、緣性自性、大種性自性…等法性,故有帶己相之第八識自身真如行相生起,名為帶己相心,即是真如,故真如即是第八識之相分。
此中《成唯識論》之意,及《述記》之意,謂真如有行相,故說真如亦是阿賴耶、異熟、無垢識之相分;又說真如是第八識體挾帶而起之識體行相,是帶己相之心行法相,非是第八識體之所慮與所託,非屬第八識心體之心所法…等所緣緣,第八識不返緣於自己之真如法性與真如行相故,真如只是識體所顯清淨自性之行相,故說真如亦是第八識體之相分之一。由於真如行相非是阿賴耶識之所慮與所託,故非阿賴耶識之所緣緣;若非所託之所緣緣,則不可說真如是阿賴耶識之所依體,則不可說真如能出生阿賴耶識心體;亦不可說阿賴耶識會緣於真如行相之境界,是故阿賴耶識不緣真如境界,亦不以真如行相作為所緣緣,故真如非是阿賴耶識之所慮、所託。
復次,依未悟之人所住境界而觀,真如既非意識之內所慮、所緣緣, 故非意識心體出生之根源;非意識心所法出生之根源故,不可說真如是能生意識之法;若非能生意識心體之法,則不可說是萬法之主體識;既非萬法之主體識,則不 可言真如能生阿賴耶識也!真如唯是第八識所顯示之清淨相分故,真如只是第八識顯示之清淨行相故,真如非如第八識之心所法可作為第八識之親所緣緣故,真如非是意識心對內之所慮所託故,是故真如並無作用;無作用法之真如,尚不能出生意識心,當知更不可能出生第八阿賴耶識。唯有意識心在證悟之後,才能緣慮於第八識之真如行相境界,而真如仍非意識之內所託,若真如只是證悟者意識之所緣慮而非意識之所託,則知真如絕不可能出生意識,則亦永無可能是意識心體之親所緣緣,永遠都只能是證悟賢聖意識之疏所緣緣。
復 次,真如亦非阿賴耶識之所託,謂真如實是因阿賴耶識心體在三界中現行時之心行法相,而顯示阿賴耶識心體之真如行相(阿賴耶識雖然出生了七轉識及種種染污 法種,使得七識心體夤緣六塵萬法而起貪瞋痴等惡行,然而阿賴耶識在其中配合運作之時,卻始終無貪、無瞋、無痴,故名真如),故真如託於阿賴耶識心體而有,真如非是阿賴耶識之所託,阿賴耶識卻是真如之所託;真如既非是阿賴耶識之所託,唯是證悟賢聖意識覺知心之所慮者,而非證悟賢聖意識心之所託者,則知真如只是第八識之相分,則知真如絕無心所法,則知真如絕無夤緣萬法之功能,則無任何無漏有為法上之功德,當知既不能出生意識,更不能出生阿賴耶識,由是故說真如非阿賴耶識之所緣緣,更非阿賴耶識之所慮與所託,是故當知真如唯是第八識體性所顯之法相,不可能反過來出生第八識;真如既是阿賴耶識之行相所顯,當知絕非阿賴耶識之所緣緣,當知真如絕非阿賴耶識之內所託法,則不可說真如是阿賴耶識出生之因緣也。由是證明:楊、蔡、蓮等人所說「真如出生阿賴耶識」之說,乃是妄想者所說。
如上《述記》中 窺基大師所言:安慧法師之徒,正量部之般若趜多法師,造《破大乘論》破斥大乘法中之《集量論、釋量論》之正理,如是妄說:《《無分別智不像真如有行相生起,所以應非意識等心之所緣緣。》》然而此說非正,由是緣故聖 玄奘菩薩造《制惡見論》而破斥安慧法師的徒弟般若趜多:《《你 不懂我所說的義理。我所說的「帶」字的意思是挾帶而起的意思,「相」字的意 思是說心體的行相,不是在說心體的相狀這 是說真正的世出世間智慧生起的時候,覺知心所證得的無分別智,就挾帶著第八識的真如的體相同時生起,這個無分別智與真如法性是不一不異的,這個證得真如的 無分別智並無色相,但也不能離於色身色塵等色法之相,而有真如及無分別智可證,所以真如與無分別智都是「非非相」。如果心體挾帶著被自己所緣的自己的五遍 行、五別境等心所法的現行,作為所緣的境界相時,這就是相分,就是意識的所緣緣。如果依於『相』這個字所說的就是意識覺知心體自身,那就表示是有同時存在 的心體及心所法等法體之行相;這是由覺知心現起時所挾帶而有的,雖然覺知心有其「內所託」的親所緣緣,但這個內所託的親所緣緣,並非是覺知心對外所慮的對 象,而是對內所緣的法性,所以真如並不是覺知心所託的所緣緣,而是覺知心所慮的所緣緣。》》
──真如行相也非第八識內所慮託之證自證分對象──(真如只是阿賴耶識心體的真實自性,須藉第八識的行相相分才能顯示出來)
由 上所述,從諸地菩薩的證境上來說,可知八識心王各有四分,只是佛弟子未得種智之前,不能理解;是故,佛於一般凡 夫所能理解的層次中,只對大眾說七轉識是 見分,六塵是相分,這是從凡夫智慧所能知的層次上及從六塵相上面來說的。然於已悟阿賴耶識的菩薩所修學的一切種智上說,於六塵外之八識心王自體而言,則說 八識心王各各都有四分;如是四分之妙義,必須有親證第八識、第七識之證量而能現觀此二識者,於悟後從學於諸地菩薩等善知識時,方能聞已解義,漸次觀行,漸 漸證知八識心王各各都有四分之事實;如是觀行之後,即可成為自己道種智之證量。除此以外,別無能證真如者,別無能觀行真如者,亦別無能證「一切識各有四 分」者。
由此事實,亦可了知,安慧師徒及其所傳下來之正量部各代師徒,皆是不能了知「識有見分相分」之愚人;如斯等人,尚且不能了知二乘菩提所說之六識心王等法,違於二乘阿羅漢所說之識相──六識心之行相──何況能了知阿羅漢所不知之一切種智所說識各有四分之深奧微妙正法?是故安慧師徒所弘傳之《大乘廣五蘊論、破大乘論》種種邪見,不可信受;唯有愚痴如印順法師者,方才肯信受之;唯有愚痴無智如宗喀巴、阿底峽、寂天,如今時之楊、蔡、蓮等人,方才肯信受之。是故大眾當信「識有見分與相分」之正理,不可信受安慧論師與般若趜多之邪見;當信真如是意識內所慮而非內所託之正理,當信受真如只是第八識心體的行相,只是第八識心體的相分,而無心所法,亦無能緣之功能,故非能生任何一法之識、之心,故無作用,故說真如非心亦非識,故不具有任何心性(不具有心體的任何自性:心所法、大種性自性、集性自性、相性自性…等自性),是故不可能出生任何一法、任何一心,當知更無可能出生萬法根源之阿賴耶識心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