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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與「善良」–對於基督教的疑惑
2013/04/08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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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與「善良」–對於基督教的疑惑(一)

 

無意間在udn部落格上看到一篇基督徒寫的文章,大意是:作者在美國的一間賣場不慎打破了幾瓶陳列的酒,破碎的玻璃割傷了正巧經過的一位先生(文章中稱其為「老翁」),作者經過一番內心掙扎,沒有逃跑,選擇面對,找來賣場人員處理那位先生的傷口,而那位被割傷的先生未如作者所擔心的要求賠償或提告,反而讚揚他的好心協助,作者將此歸於神的恩典。該篇文章獲得許多基督徒熱烈的回應,大大讚揚作者的行為與神的恩典,但有一則回應深得我心,回應者說:「老翁才是對的,本來就是小事一件,偏偏有人要把它變成大事。」我忍不住跟著留言表達我的對基督教的疑惑,我請教作者「信仰」與「善良」孰重?因基督教認為「信德就可成義得救,不需行善功」,也許我言辭有所不妥,作者明顯不悅,溝通未獲圓滿結果,最後我自覺到別人的部落格是客,發表太多與作者相左的言論非做客之道,隨即道歉告辭。

 

這事勾起我一直以來對基督教的疑惑,這次與素不相識的基督教徒直接溝通,印證了過去的觀察:基督教只強調信仰,不要求行善,常見「信耶穌得永生」的標語,也曾聽聞牧師說:「基督徒走的是信仰的道路,這是只有信的人才能理解的路。而不認識耶穌的人選擇的是相反的路,是自以為義的路,信與不信把這個世界上的人清楚的分成兩類。」基督教的教義:「因信稱義,憑恩典得救」與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是:其他宗教的多為:「憑功德赦罪得救」,佛教如此,同樣信仰基督的天主教也是。

 

為了避免誤會,我查了基督教的起源,基督教是於公元十六世紀初葉自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教派。最初的教派有三支,一是路德教派,路德原是德國天主教奧斯定修會的一位神父,他主張人只靠信德即可成義得救,不需付任何善功,因拒絕教會的勸導而出走。二是加爾文教派,加爾文是法國人,生活於瑞士日內瓦,與馬丁路德同時,除同意路德所講的「人只靠信德即可成義得救」的主張外,還提出他個人的主張「人的成義得救早由天主所預定」。三是英國教派,由英王亨利八世開始,他因欲休加達利納皇后、另娶宮女寶蘭為后,未蒙教宗允准,遂於公元一五二一四年自天主教分裂出去,成立了英國國教,自立為國教教宗。

 

上述三個教派各自成立後,每個教派內的信徒,又因在信仰上意見紛歧,遂又各自分裂,漸漸產生了許多新教派。基督教各教派除聖公會外,其他各派都主張人只靠信德就可成義得救,不需要行善功。天主教卻按基督的教誨,主張人的成義得救,一面要靠信德,一面要遵照天父的旨意去生活行善功。

 

教義的不同造成信徒們行為的不同,基督徒積極傳教,勇於公開表達對神的信仰,凡事歸於神的恩典,卻極少見到他們以人間的「正義」與「無私的愛(即善良)」為準繩,因為對基督徒而言「信即是義」,信仰即獲得赦免與永生,即使作惡多端,若最後信了主,仍可上天堂!

 

常見信基督教的政治人物在教堂內、神的面前,以無禮的言辭批評其對手,如此景象在宗教界絕無僅有,因其他宗教不會允許信徒們在其廟堂如此放肆,褻瀆其所信仰的神。

 

此外,「信即是義」也讓基督徒們選擇性的遵守聖經,例如「婚前不可有性行為」是聖經教義,現今基督徒們能遵守的幾希?卻不見違反此教義的基督徒們面露愧色,因為只要信主就得永生,違反教義也無妨,亦不見教會主事者有所作為(無論是重新詮釋教義,或要求信徒們遵守)。但是,當有人質疑其信仰時,基督徒們立即搬出聖經來,神聖不可侵犯的指出聖經所言。選擇性的遵守聖經其實是一種偽善。

 

我曾問一位牧師朋友,你怎知耶穌基督不是如我想像的(保佑所有善良的人),而是如你想像的(只保佑信主的人)?他說:聖經上說的。但聖經是以色人在長期遭受埃及、巴比倫、亞述、波斯等大國迫害,飽嘗痛苦後所產生的神話、傳說、歷史、小說、詩歌之集大成,聖經中耶穌與先知們的語言是在當時的背景下說的,時至今日,怎能以書中兩千年前的一段文字斷章取義的做為今日之圭臬?我想,聖經要求「婚前不可有性行為」在當時保守的社會是必要的,時至今日,若再問耶穌,祂的回答也許不同。同樣的,聖經在兩千年前說:「信主的人有永生」,時至今日,若再問主,也許祂會說:「善良就好,信不信不重要」。

 

這些話對基督徒而言想必逆耳,但我只是見到基督教信徒與其他宗教信徒對於「信仰」與「善良」大異其趣的態度而產生疑問。在一次喜宴上,同桌有多位基督徒,她們慣常地宣揚「主的恩典」,其中一位說:「某次豪雨成災,我一直祈禱,結果我家沒被淹到,感謝主!」我心裡想,難道那些水災受害者是因為不信耶穌而被懲罰嗎?為了禮貌我沒說出口,但基督徒們卻總是不分場合地傳教,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是不符合禮儀的行為嗎?

 

除了信徒們行為的不同(其實是果),再觀察教會的作為也可發現極大的不同(這才是因),我非佛教徒,但常觀賞大愛電視台的節目,大愛台與大愛數位台有許多好節目,揚善的、知識的、科學的、新聞的…多元又精緻,傳教的只占百分之十以下,且多以善代佛。但若轉到基督教的GOOD TV電視台,終日只有讚美主、歌頌神。兩者比較,我讚賞且尊敬慈濟佛教,因為對社會有益,至於基督教對社會的影響,以我所見是害多於益的。

 

雖然我不喜基督徒們凡事歸於主的說法,也不贊成基督徒們帶著孩子挨家挨戶的傳教(何不在家好好照顧孩子,讓孩子有個安定、利於學習的環境?),但瞭解了基督教「信即是義」的教義,就理解他們是為了更多人得永生,也就放下了我的不喜,但想到宣揚這種教義的基督教神職人員則不免氣憤。

 

多年來我對基督教一直感到困惑,與基督徒朋友數十年的友誼逐漸淡去,他們與主內兄弟姊妹相濡以沫,無論相識時間長短,總緊密相聚,至於我這非基督徒的老友,似乎已被遺忘,除非我主動聯絡,否則如同未曾相識。

 

基督教「因信稱義」的基本教條容易吸引信徒,因為只要「相信主」即得救,無須行善積功德,是一種較輕鬆的信仰,但如此一來就喪失了宗教教化人心的功能。令人費解的是,有知識的人怎會相信這種教義?「臣服於我就保護你」怎會是神的作風?我想基督徒們是被神職人員誤導而誤會了他們的神。

 

將另文發表過去所寫有關基督教的幾則感想,以及與某位基督徒的對話,其中若有不妥、過當,或稍有情緒的文字請包涵,歡迎信仰基督教的朋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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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 :
4樓.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2013/12/02 06:32
My two cents worth ? !

感佩您 的 觀察 与 勇氣 貼帖

有不少 基督教 徒 意外 〝靈魂出竅〞, 回魂後 不再 上教堂。 http://classic-blog.udn.com/mbr8879576/247053


懇請不吝賜教?
3樓. 等候者
2013/04/26 10:35
一點小看法~

謝謝指教,您的留言我有收到,抱歉那麼晚來回覆。

您所說的因信稱義的部分是真的,但不代表基督徒們可以信神之後不需要去遵行   神的話,斷不可以一方面口中稱頌神但又去做一些比非基督徒還不好的事情。

經上很明白的記著~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馬太福音第七章21-23節)

不是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就能進天國,只有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當然信是第一步,承認自己是會不斷犯罪的罪人是第一步(我相信沒有人說自己完全的聖潔,做事公正到無可以指責的地步,因為畢竟都是人,就算不會自己想,有時候會因為親朋好友的緣故有不同的做法),但若已經是基督徒仍過著犯罪墮落的生活的人大有人在,只是我們都不可以去論斷他人,因為每個人的弱點都不同,或許有人是在言語上,有人是在行為上,有人在大家都看的到地方上,有人表面上完全在內心中也仍藏汙納垢;經上說的那日只的就是審判的日子,若我們在世上只是靠著自己的方式過生活,沒有跟主給我們的新生命有連結,仍然還是會不斷的軟弱與失敗;只是~人只要活著一天就會不斷的受到各種試探,有時候我們美其名是自己的個性或是喜好使然,然而我們不敢說自己處理各種事情是沒有私心完全光明磊落的。

像是我自己對於婚前性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的,不過也有非基督也是這樣的堅持,基督徒中也像您說也有仍然認為可行的,但這些都輪不到我們去論斷他們。

 

但善良與否真的是見仁見智,因為每個人的境遇不同,像很有名的兩難事件~

一個中年人失業沒有錢,他為了重病的父親去偷藥;

這事件顯示他非常孝順,但就法律而論他已經犯了偷竊罪。

聖經中有有個行淫的婦人要被眾人用石頭打死,法利賽人與文士就來刁難耶穌說~這犯姦淫的婦人是否該處死?耶穌只說一句~若你們當中有人不曾犯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死他。最後圍觀的眾人從老到少一一的離開,生命活的越久的越是知道自己的不足與多罪,只是很多是隱而為現或是法律上沒有規定的。

這些只是說明,我們沒有人可以去審判他人,因為我們都是罪人,只有神能改變我們的道路與方向。

這是另一個議題了。

 


2樓. 阿強七號
2013/04/10 20:07
您好

您好

我是一位基督徒

我覺得您對基督徒的行為批評的部分是很正確的

因為基督教的核心價值是"愛神"與"愛人"

但是基督徒有時會很滿足於神的恩典而忘了要去愛人

您文章中對基督徒的批評我認為是正確的

至於您的基督信仰關於信仰與善良的部分

則不是三言兩語能說明的

如果您允許.我們可以更多對話

感謝您對我的直言不以為忤,我們當然可以持續對話。

每個人活在自己的生活經驗裡,都是主觀的,我當然也是,所以雖然下筆謹慎,卻不認為自己的想法都對,有誤謬或偏狹之處請指教。

湯含夷2013/04/10 22:25回覆
1樓. 時季常
2013/04/09 14:54
此地一華人教會

此一最大的華人教會,主要由台灣牧師為領導,最初也是台灣人創立的,保守褊狹到驚人的地步。

華人教會內附辦了一個周末的中文學校(全美各主要城市都有這種學校,主要由華人家長自辦,非營利,收費極為低廉,希望能讓子女有學中文的機會)。許多年來,教會一直希望趕他們出去,因為教會認為教友們花太多時間在中文學校的教育上面,而遠離了神。

教會還規定,中文學校的老師一定要是基督徒。一般中文學校,在學生上課時,會辦一些講習會等等給家長參加。教會規定,所有的講習會,無論任何主題,是教育,財稅,健康等等,都必須要以宣傳基督教的信仰為主旨,否則就不允許舉辦。

半年前,我在另一個中文學校辦了一個教育講習,效果不錯。於是也想到教會的中文學校辦一次,和校長已經談好了,才知道教會還要把關。結果不准,因為和基督教信仰無關。

時不時開車經過,發現這個教會還是十分興旺,人很多。

想到基督教勢力的龐大,再想到這宗教對社會帶來的不良影響,有時會杞人憂天的擔心與恐懼。

實不明白有知識的人為何接受這種教義(信仰超越善良與道德),而信的人還真多,人性確實難參透。

湯含夷2013/05/06 10:48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