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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濁流《無花果》和《台灣連翹》有關二二八事件記述和評論之評述〉之七
2019/05/1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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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濁流《無花果》和《台灣連翹》有關二二八事件記述和評論之評述〉之七

七、吳濁流先生「接收」了兩間日本房子〈詳請參閱【註七】〉:

1、「不知情的本省人或日本人,把當時從大陸來的比較有知識者,都誤認為是接收官員而去熱烈歡迎。於是這些欺騙者看準了日本無條件投降的弱點,任意地侵入日本人的屋子裏,開始狐假虎威地做種種的欺騙了。」(《無花果》第141頁第13)

 

2、「有一天,《台灣日日新報》時代的同事小島記者來告訴我,要我搬進大正町一家豪華的房子去,因為他們要回日本的時候,願意把房子讓給我。也就是說,借著我的新聞記者的名義,來防止那些詐騙者去接收的意思。但是,我不高興乘人之危來白收人家的東西,所以就拒絕了。」(《無花果》第143頁第3)

 

3、「走出兒玉町來到川端町,突然遇到了角小姐。她一看到我就要求把我私人名義掛在她的門口,於是只好到她的家去拜訪了。我看到二樓的六塊榻榻米房間,很喜歡,如果把這間當書房,。由於這個關係,我就決定收下她的房子了。」(《無花果》第171頁第8)

 

4、「(光復後,仼職《民報》),當時我沒有宿舍住,大家都很很關心,最後得到總務課長的幫助,接收一間在大正町的日本房子。」(《無花果》第187頁第9)

 

【評述】:

吳濁流先生曽任小學教師和記者,算是知書達禮,認為台灣光復後日本政府及日本私人留下的日產,都應該歸由政府接管處理,而且説「我不高興乘人之危來白收人家的東西」,但是他終究還是抵擋不住人情的要求和個人的私慾, 「我看到二樓的六塊榻榻米房間,很喜歡,。由於這個關係,我就決定收下她的房子了」,並於「(光復後,仼職《民報》),當時我沒有宿舍住,大家都很關心,最後得到總務課長的幫助,接收一間在大正町的日本房子。一個人「接收」了兩間日本房子心安嗎?

 

 

【註七】、請參閱拙作〈光復後日產處理問題〉(《《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評述》第99)

一、臺灣光復後有關日產之接收,國民黨中央財政委員會與宣傳部,以及行政院資源委員會等單位介入瓜分,「國民黨臺灣省黨部共接收了(全臺)電影院等19個單位」,「又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針對接收後的《臺灣民報》改為《臺灣新生報》】之外,又在臺南市創辦《中華日報》。此外,行政院資源委員會則將鋁業、石油、金銅三項事業劃歸為國營,並將糖業、電力、紙業、肥料、水泥及機械六項劃歸為國、省合營事業。正如陳翠蓮教授所評述的:「陳儀在戰後臺灣日產接收上,顯然失去了主導權」。

 

二、「19472月初,…日產處理委員會臺北市分會也擬標售臺北市所有日產房屋,…消息傳出後,…所有日產住用租戶因反對標售而聯合成立了「房屋住戶聯誼會籌備處」,於218日印發傳單,在街頭巷尾散發,嚴詞譴責:…並向長官公署抗議」,因而「在二二八事件爆發後,海軍總司令桂永清即曾上簽呈給蔣介石,判斷騷亂乃『政府通令拍賣人民及公務員已經佔住之房屋所引起」」。事實上,二二八事件發生是因查緝私煙傷人引起,但其遠因則極錯縱複雜:「由於戰爭末期日人的搜刮掠奪,戰爭的破壞及戰後物材資金的匱乏,產業復甦及工廠復工情況不好,連帶造成失業情形嚴重」(詳請參閱第194頁第14),加上通貨膨脹,人民生活困苦,另因政府行政效能不彰,未能有效疏解民怨,故拍賣日產,引發抗爭,而成為助長暴亂的柴火!

 

三、陳儀政府「未能正視,並加合理處置」「日產處理與標售所隱藏的臺灣人民身家財產利益被侵奪的問題」,而「蓄積莫大的民怨」,固然有失其職責,但是那批「要求以適當的價格賣與或長期租與」的現住用戶,本是「非法佔有日產」,竟反以「身家財產被侵奪」為藉口,糾眾抗議(日產)標售,無非只是為了保有其「既得利益」,稍具良知正義的臺灣人難道會予苟同支持?

 

四、二二八事件之後,監察委員何漢文迅即奉派來台考察,既然目睹或耳聞「日產處理委員會在各地「無惡不作」,許多屬於臺灣人民私人的產業被不分青紅皂白沒收處理,而許多真正的日產又在處理委員會和地方惡勢力()串下,變成個人私產」,竟未本其職責立即著手調查,並對「日產處理委員會」提出彈劾或糾正,反而徒然空口說白話,不僅影響政府威信,更是嚴重失職,並傷害其監委信譽!

五、至於「日人留在臺灣的財産和企業」,陳翠蓮教授說「多數臺灣人認為是台人勞力與資源共同獲致的成果」,究竟有多少臺灣人支持上述看法?事實上,除了收歸國有全民共享外,還有其他更好分享辦法嗎?難道可以直接分配與臺灣人嗎?又如何分配?分配給那人?至於所稱「其中一部分財產是日人從台人手中強奪而來,不應在戰後全數歸公」乙節,在未經確實查明之前,又如何歸還原來所有權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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